安全管理网

五华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05日

  四、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由区人民政府成立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1、五华区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区政府主管安全工作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和事故发生(行业)单位的分管副区长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区监察局、区工商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总工会及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乡安全生产分管领导

  2、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

  副主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

  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区长因特殊情况不在市内时,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临时总指挥,以上领导均不在时,领导小组成员递补担任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设若干名,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乡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担任。

  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卫生、交通、国土、环保、工会等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乡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及事故发生地片区组长

  (二)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1、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指导制定对事故的紧急管理办法和特别管制措施;

  (3)调用应急救援物资、矿山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抢救事故受伤人员和进行工程抢救及维护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秩序;

  (4)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指挥;

  (5)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