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重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镇政府办公室电话:3255068
(二)事故报告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l、在1小时内将所发生重大事故情况,报告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镇安监站、镇政府办公室。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三)安全生产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
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并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如果疏通交通等原因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八、事故后应急措施
1、发生重大事故后,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及时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并及时将事故抢险情况向上级汇报。
2、及时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
3、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九、应急处理预案
1、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组成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不同类型的事故组织实施抢救工作。
2、请县救护队紧急救助抢险,迅速制定营救方案,并根据事故类型迅速组织好救灾设备和物资。
3、组织医疗救护队伍,抢救伤员,
4、组织警力,做好事故区域警戒,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