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镇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镇长
副总指挥:政法书记、武装部长、工业副镇长、城建副镇长。
成员:政法办、工办、城建办、派出所、北洋卫生院等相关人员
(二)职责
1、指挥部职责
统一指挥领导全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全镇应急救援演习,负责监督有关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应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组织确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和强制措施;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和信号;核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负责审定对外发布的事故信息;根据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紧急指挥调度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单位;协调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工作;组织有关善后事宜。
2、各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工办:负责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全镇应急救援演习,负责镇有关部门和村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工作。负责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北洋派出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含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和保护事故现场。
区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灭火抢险救援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头陀交警中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协助伤员搜救。
北洋卫生院:负责制定救护应急预案;确定救护定点医院和受伤人员专业治疗方案,培训相应医护人员;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负责化学事故有害物质的毒性鉴定。
宣传办:负责事故现场新闻媒体的协调、管理,组织各新闻单位把握准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发布事故信息。
政法办: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预案启动条件
1、当事故单位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灾害的,由总指挥下令启动预案。
2、重大危险源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由总指挥根据事态情况下令启动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