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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16日

  (五)应急救援的注意事项

  1、救援人员进人污染区应实行分组制,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

  2、工程抢险队伍应接受现场指挥部的调度,主动配合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采用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工具。

  3、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进行紧急救治,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错过抢救时机。

  4、组织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时,指导群众做好个人保护,迅速向远离事故中心区域撤离。

  5、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现场指挥部报请指挥部后,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

  四、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和后期处置

  (一)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事故救援工作已完成,事故得到控制、受困人员得到救助、废弃物及时得以清理,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基本恢复,由实施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宣布结束。

  (二)信息发布

  1、发布单位

  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信息由市府办或安监局核稿,市委宣传部统一发布,必要时由市新闻办负责人正式发布。

  2、发布形式

  信息发布一般采用向新闻媒体印发新闻通稿、直接接收新闻媒体采访和在政府网站直接发布的形式,必要时可采用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发布。

  3、统一口径

  信息发布必须征得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事故调查处理组得同意,下级部门在转发上级部门发布的事故信息时,必须与上级部门发布的信息内容口径统一,如确需更改,须征得信息发布方同意方可发布。

  (三)善后处理

  1、因救援工作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省政府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出其它处理。

  2、协调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救济、补助和赔款,对应急救援过程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救护人员进行嘉奖。

  3、事发地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指导事故发生单位积极做好恢复生产的相关工作。

  4、事故处理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防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五、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单位的任务和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新闻报道,根据负责处置事故的市级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组织、协调市内新闻媒体统一发稿。涉及事故原因和责任问题的新闻发布、新闻报道要按有关规定报批。

  2、市政府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负责预案的完善修改,负责预案演练的组织。

  4、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通道的畅通。

  5、卫生局:负责制定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救护应急救援预案。确定救治医院,培训专业医护人员;指导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并统计、在院伤亡人员情况。

  6、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程度,提出并落实控制措施进行监测,并统一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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