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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埠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25日

  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伤亡事故报告的程序立即报安全办(镇安全办联系电话:3415279)。

  2、镇安全办人员迅速到现场初步确定是否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确认后报镇指挥中心领导。

  3、确认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所在单位、村及事故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全力配合镇安全办在最短时间内写出事故快报、报送镇领导和镇指挥中心领导。快报的主要内容是: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故单位所在村、主管部门。

  (3)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4)事故造成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如果需向上级报告,应请示指挥中心领导同意签批后写上单位名称、时间,并盖章。

  (二)应急抢险和救援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及现场人员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自救措施,根据单位自订的应急预案,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以防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尽可能详细地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安全生产事故经镇指挥中心领导确认后,启动本预案,并向各相关部门作紧急通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按应急处理的7个专业组的分工,迅速组织本部门、本专业组的抢险救援人员,及镇自备的抢险器械等赶赴现场,由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并按专业分工进行抢险救护工作。

  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企事业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镇各部门要依据预案联系落实好有关专业单位,并熟悉预案内容;各村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制订相关预案,报镇安全办备案。

  (三)镇安全办将组织有关的人员认真熟悉预案,组织训练和演练。

  (四)各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专业组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凡无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的,将追究其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

  (五)本预案每年编制评审一次,对出现的新情况和在实施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及时修订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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