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
3.1 危险目标的确定
针对荆门矿山的特点,主要危险来自井下水、瓦斯、顶板和山体滑坡等,所有矿井和自然灾害都有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潜在可能性。
3.2 危险性评估
我市矿山企业危害性较大的事故主要是水害事故、瓦斯事故和大面积冒顶、坍塌事故。根据全市矿山地质特征、煤层赋存条件和安全生产现状、历史上开采遗留的老井、采空区,以及历年来发生的矿山重特大事故概率统计分析,漳河水库周边区域煤矿和掇刀区、东宝区子陵镇作为全市水害重特大事故重点防范区域;漳河镇石庙岗煤矿、新堰煤矿以及栗溪镇柏果村一带为重特大瓦斯事故的重点防范区域。上述区安监局要制定矿山危险性评估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市矿山救援领导小组报送矿山重大隐患评估报告。
4 应急救援专业机构设置与演练
4.1 矿山救援专业机构设置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省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市矿山救护队两级组成。市矿山救护队实行中、小队二级指挥。市矿山救护队下辖掇刀、广得两个救护小队,其中,广得救护小队服务范围主要为东宝区马河镇境内矿山企业,掇刀救护小队服务范围为掇刀区、沙洋县以及除马河镇以外的东宝区境内矿山企业。适时拟在胡集镇建立磷矿救护小队,负责钟祥市境内磷矿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市矿山救护队实行军事化管理。各矿山按区域划分与区域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交纳救护技术服务费。地上开采的非煤企业和超出协议服务范围的救护实行有偿服务。
市矿山救护队根据所服务的区域特点,制定预案和训练计划,定期排查和进行演习。
各矿山救护队在抢救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时,必须听从市矿山救援领导小组的调度指挥。
4.2 矿山救援物资和设备
(1)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宝源集团、广得资源公司和市矿山救护队等为主储备。东宝区单独、掇刀区和十里牌林场联合建立区域应急救援物资库,加强物资储备,重点配备大功率排水设备、机电设备和通风设备等。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救护装备实行备案制,主要对救护队使用的大型救护装备实行备案。
(2)救援物资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矿山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一调度。
5 应急救援
5.1 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5.1.1 通讯联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矿山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值班室电话(传真):0724-236734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举报电话:0724-2345005
5.1.2 事故报告程序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报告当地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拨打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矿山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值班室电话或事故举报电话,将事故情况报告市矿山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向市矿山救援领导小组和市政府汇报。(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0724-2376200)
5.1.3 事故报告时限与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6小时内,填写“矿山特大安全事故紧急报告”,逐级上报市矿山救援领导小组。其事故紧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