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板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19日

  第六条: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一)组织各方面力量处理重特大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救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三)检查监督各单位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领导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理演练。

  (四)安排上级领导视察事故现场的有关事宜。

  第三章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重特大事故发生,接报后相关部门必须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第七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第四章应急抢险和救援。

  第八条:在特大事故发生后,本厂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九条:在抢险救灾过程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地,任何单位不得拒绝和阻拦。

  第五章应急处理支持与反馈

  第十条: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整改。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