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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安全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02日

  四、临时现场指挥部

  学校基建安全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学校负责人、各部门领导应迅速到达现场及相关的工作岗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安排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

  五、报告与响应

  1、学校基建安全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基建处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等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若拖延、推诿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学校基建安全工作事件发生后,全处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意识,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站好岗,值好班,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已的回避脱逃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基建处应身先士卒,坚守岗位,最后撤离。

  3、学校基建安全工作出现突发事件后,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学校党委和教育局厅报告。当事人(第一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的召集下,在事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地填写突发事件有关表格,以备查用。

  4、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稳定和社会稳定。

  六、宣传与演练

  基建处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演练和应急常规培训,同时要根据学校应急工作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使应急部门、机构、人员明确岗位与职责,增强配合与协调,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发现预案和程序之间的缺陷,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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