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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总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13日

  2、主要职责

  ——组织现场情势分析,研究确定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具体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并及时向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救援情况;

  ——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五、应急响应程序

  1、企业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如实报告总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总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当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掌握初步情况,采取必要措施疏散现场人员,首先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并向区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监局)报告。

  3、采取科学、安全、高效的救援方案,救援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主要是现场医救和就近医救。

  4、加强治安管理,保持现场秩序,保证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依据险情进行动员,正确引导,避免引起群众恐慌和骚乱。

  5、根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安全组织人群疏散,明确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的群众疏散撤离方式、程序和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6、事态难以控制时,及时上报区政府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更大力量遏制事态发展。

  六、应急结束

  事故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结束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终止紧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事故紧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会同事故企业要适时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七、本预案由灞桥区工业总公司制定,并负责维护和解释。

  本预案自二00六年元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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