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治提升运输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一)防治提升事故的主要措施
1、每天必须检查提升钢丝绳、绞车、连接装置、过卷装置、制动闸和自动保险装置等,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2、钢丝绳头必须缠接并用卡绳装置,绳孔不得有税利的边缘,纲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
3、提升绞车安设后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2006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下部车场设有信号和躲避硐室,上部车场设置阻车器。阻车器平时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采区运输、材料上山必须设置躲避硐及防跑车装置,井巷相交地点须设置路标,安全出口须经常清理和维护。
5、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②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辆或区段的阻车器。
③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④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⑤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接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⑥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⑦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兼作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器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并可靠地锁住。
6、提升装置必须有声光兼备的信号装置。井底车场和井口之间,井口和绞车房之间除有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直通电话。
7、严禁蹬钩和矿车内乘人。行车时,应发出声光警示信号严禁行人。
8、有提升装置的斜巷,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原则。
9、提升钢丝绳应按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