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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29日
  工作职责:
  (l)负责救援善后资金筹措。
  (2)负责人、物、设备的调用组织。
  (3)按现场指挥中心的要求协调各工作小组。
  (4)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做好思想稳定工作的安抚、慰问工作。
  (5)负责事故处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生活、住宿。
  (6)完成临时交办任务。
  4、事故调查组。
  组长:公司法人代表
  副组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监事会负责人
  成员:公司安委会成员及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1)客观公正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2)负责事故发生前后的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保存的运行数据、图像、现场获取的音像、照片、谈话资料、事故车辆发车手续等资料的收集整理。
  (3)结合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认定,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确定相关人员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委会讨论决定。
  (4)文字记录做到字迹清楚,叙述完整,签章齐全、真实有效合法。
  (5)完成临时交办任务。
  三、事故报告制度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电话上报公司,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传真、电脑、快报表等手段上报文字资料。
  2、事故上报应按《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格式准确上报,不准弄虚作假、误报、错报。
  3、公司接报后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要求上报市交通局、市运管处。
  四、事故救援程序和组织
  1、当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按以下程序马上启动。
  接警—确认—应急预案启动—救援展开—处置—应急结束
  公司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迅速核实事故发生单位、发生地点、伤亡情况报总经理确认,董事长根据确认情况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重特大事故救援领导小组即行成立,并由组长主持召开就近的副组长、小组成员参加的紧急会议,布置事故抢险工作。如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因外出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长指定工作性质相近的其他成员接替,但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返回岗位开展工作。各职责小组按既定的职责和分配的工作任务到达指定岗位,开展救援工作。
  2、凡发生重特大事故,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必须到达现场组织抢险,并形成现场救援指挥中心,由董事长、总经理亲自担任或指定负责人担任总指挥组织施救。
  3、到达现场后立即将现场情况和应急措施报告市交通局或市政府,接受上级指令。
  4、全司所有的人、车、物无条件接受和服从现场总指挥的调遣。
  5、在家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全力配合抢险的同时,要特别保证公司生产、生活秩序稳定,防止不稳定的因素发生。
  6、如发生较大事故,根据事故的伤亡程度、影响大小等灾害情况,董事长可决定启动本紧急救援预案。
  五、事故应急救援物资配备
  1、应急保障车辆。
  公司和城区友邻单位公务用车。
  2、应急输送车辆。
  由现场总指挥就地征用事故发生地所在单位车辆或租用当地货运车辆。
  3、应急救援吊车。
  按事故车辆救援需要租用合适的拖吊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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