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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28日

  (一)通讯联络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安监局、公安局组成。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助指挥部与各专业救援组之间的联络、协调和对外通讯联络任务。
  (二)救援组:由市经委、公安局、消防支队、武警支队派出应急分队和消防人员组成救援队,由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发生后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实施灭火和抢救受伤人员的任务。
  (三)治安组:由市公安局、武警支队组成,由公安局负责。其职责是担负事故现场的警戒、治安、交通管制和指挥群众疏散、撤离任务。
  (四)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药监局、防疫站和各医院的人员组成,由市生局负责。在事故发生后组织医务人员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担负受伤人员的抢救任务。
  (五)善后处理组:由市经委、民政局、总工会组成,由市经委负责。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解决伤亡者家属的实际问题,稳定群众思想情绪,维护社会稳定,避免上访等事件发生。
  (六)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由市经委、监察局、安监局、技监局、公安局、消防支队、卫生局、总工会等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清责任,查明事故原因。由市监察局、安监局负责。
  六、装备和信号的规定
  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针对烟花爆竹危险目标的各自特点,事先必须配备装备和器材。
  (一)各危险目标企业必须根据需要,将个人防护一般医疗救援、通信联络等装备器材配备齐全。平时要专人维护、保管、检验,确保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能有效使用。
  (二)各类医院应配置有应急情况输氧设备及药物,保证24小时留有较足够医务力量。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做好各种物资器材配置。如:指挥通讯、灭火、抢险、救护等器材及各种交通工具。
  (四)信号规定。
  危险目标单位必须设有固定的联系号码(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救援信号主要通过电话和广播报警传递。
  报警电话如下:
  名称 报警电话
  公安报警 110
  消防报警 119
  急救中心 120
  市安监局 5123498
  市 经 委 5292238
  七、预防事故的措施
  为了防止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对已确定的危险目标,根据导致事故的途径,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各种预防措施必须建立责任制,落实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个人。主要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要求及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八、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处理
  当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时,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人员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事故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市公安、消防、急救中心、安监局及经贸委报警,并积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切断事故源。
  2.市经委、安监局、公安局接到报警后,要立即会同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查明事故源点、部位及原因,要果断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发出警报,尽快通知指挥部人员及各救援组赶赴事故现场。
  3.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当机立断,迅速指挥工人撤离事故现场。
  4.市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应尽快赶赴现场,待爆炸声平息后迅速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5.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后,要尽快收集事故情况作出相应的决策。
  (1)视事故情况,作出全部停业停产的决定。
  (2)派出人员查明事故原因。
  (3)命令各专业救援组迅速投入救援。
  (4)按专业对口原则,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6.各专业救援组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速度召集人员,带上救援器材和装备,赶赴指挥部集合,然后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1)医疗救护组要与救援组配合,分头到事故现场查点当班人员,发现有受伤人员时,应及时抢救并转移到安全区尽快送往医院抢救,如有去向不明者,应马上进行查找。
  (2)治安组要在事故现场周围划分禁区,设岗警戒,进行交通管制。
  (3)通讯联络组负责指挥部与各救护组之间的联络、协调。视事故情况采取对外通讯联系。
  7.当事故得到控制后,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市安监局、经委、公安局、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进行事故处理。
  九、现场医疗救护
  及时有效的现场医疗救护是减少伤亡的重要一环。
  (一)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业,应组建本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二)医疗救护组应熟练掌握应急救援技术,平时多练兵,在发生事故时能起到应急救援的作用。
  (三)医务人员应24小时留守值班,备好应急救援的药物及医疗器械,做好紧急准备。
  十、社会支援
  一旦发生重、特大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本市救援力量不足或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指挥部必须立即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请求社会力量援助。
  (一)通过电台、电视台向社会发出警报,以便做好安全疏散。
  (二)报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单位名称、地址、事故性质、物料名称、电话号码,并派人到事故现场的路口等待救援队伍,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三)报警时,应报告伤员数量、伤情。对伤员进行转院时,必须同时通知所送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十一、救援队伍训练和演习
  为加强各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指挥领导小组从实际出发,针对各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组织一次模拟训练或演习。
  (一)救援队伍挑选一些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人员和专家组成。
  (二)为保证人员落实,每年一季度将根据人员的调动进行调整,以免虚设。
  十二、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提高应急救援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各危险目标单位必须建立以下相应的制度:
  (一)值班制度:各危险目标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特别通信号码保持24小时畅通,要有人值班,遇到问题及时处理。
  (二)检查制度:各危险目标单位应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市根据工作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情况抽查。
  (三)例会制度:企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检查上月的安全生产情况,每季召开一次企业应急指挥成员及救援队负责人会议。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预防重、特大化学事故发生。
  十三、奖惩规定
  对事故应急救援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因玩忽职守或在事故发生时隐瞒事实,导致救援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者;对在救援躲避、临阵退缩和拒不执行救援命令者,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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