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2月07日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和应急专家组。

  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司,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安全生产司主管负责人担任;应急专家组由民爆及相关行业专家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事故应急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审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事宜;

  (3)指导开展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4)及时上报事故信息、传达领导指示;

  (5)协调处理应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议定的相关事项;

  (2)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及配套文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3)监督指导地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应急专家组日常管理;

  (5)负责参与事故应急和现场处置;

  (6)承担其他交办事项。

  应急专家组的主要职责:

  (1)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技术指导工作;

  (2)研究并提出相关技术报告和建议。

  3.3 地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地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设立事故应急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事故应急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本行政区域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专家组,指导企业建立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3)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培训、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

  (4)依据当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分工,开展相应的事故应急工作;

  (5)及时上报事故和应急信息;

  (6)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及时开展应急工作创造条件。

  3.4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必须设立事故应急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应急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对生产经营现场进行危险性分析、评估,确定危险源,并组织制定、修订应急预案;

  (3)根据事故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4)发生事故时,按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和应急救援情况;

  (5)建立完整的社会救援、救助网络体系,在本单位救援力量不足以控制事态时,及时向社会救援机构求助。

  4 预防与预警

  4.1 事故预防

  各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危险源评估、安全评价、隐患排查等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并监督指导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进行隐患整改。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应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预测事故风险,采取防范措施。

  4.2 事故预警

  遭遇地震、洪水、极端气候等自然灾害,以及发现某类工艺技术或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予以事故预警。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 事故等级

  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为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级为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级为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级为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3.2 事故应急报告

  (1)一级事故、二级事故报告程序

  发生事故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以下简称事发单位)必须于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当地县、市、省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相关部门报告。省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在接到事故报告1小时内书面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

  (2)三级事故、四级事故报告程序

  事发单位必须于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当地县、市、省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省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在接到事故报告1小时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简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展趋势)、原因初步判断、现场处置和救援情况等。

  4.3.3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接报、传递与处置

  工业和信息化部事故信息接报部门为应急办公室和办公厅总值班室;

  (1)接到一级、二级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应对事故基本情况进行记录,立即逐级上报;

  (2)接到三级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应对事故基本情况进行记录,立即向事故应急办公室副主任和主任报告;

  (3)接到四级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应对事故基本情况进行记录,及时向事故应急办公室副主任和主任报告。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