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 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门卫进出制度。
2.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或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同时向其发出警告。
3. 校内发生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并及时报110、120请求援助。
4. 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5.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 学校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和饮食、饮水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或投毒案件发生。
2. 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市教育局、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 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4. 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并封锁现场。
5.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样品。
6.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 发现有常见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 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学校设施对患者进行隔离,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 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 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市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监管工作。
(十)其它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
学校其它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依据事故或事件性质和学校应急处置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和处理,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保证措施
1. 广泛宣传,统一认识。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全员参与,努力营造开展事故或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利氛围;要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保持高度的思想警觉、强烈的责任感和常抓不懈的意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2. 加强培训,提高技能。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使其熟练各类安全工作的基本常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各工作人员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自觉履行职责,对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行动迟缓、组织不力、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4. 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要贯彻实施安全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努力从源头上排查问题,找出隐患,力争把各类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根据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新措施,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建立自我约束机制,配套完善各类预防体系,加大落实力度,努力实现安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目标。
六、快报通信联系
1.报警电话
(1) 火 警——119 (2) 救 护——120
(3) 匪 警——110 (4) 交通事故——122
2.有关紧急联系电话
姜堰市教育局应急办——8212058
姜堰市政府值班室——8212241、8212153
姜堰市安监局——8869041
姜堰市疾控中心——8264069
姜堰市卫生监督所——8274498
姜堰市环保监测中心——826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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