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
队员:
职责:负责险情发生时,动员下游居民的撤离工作和有关协调工作。
(7)事故处理队
队长:
职责:负责事故的现场调查、组织事故分析和事故的上报。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矿山尾矿工及尾矿库相关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库区异常情况的观测,并积极收集有关资料及时上报。
3.2预防行动。
3.2.1灾害中期预报预防行动
矿山按镇政府及公司抢险救灾相关规定及时部署应急工作.
3.2.2灾害短期预报预防行动
(1)召开矿山抢险救灾会议,通报灾情,检查各车间班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必要时请求公司及乡政府相关部门派出工作组帮助指导工作。
(2)矿山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检查应急物资、装备、物品的储备情况;检查尾矿库下方各种设施防护情况(主要是针对沟边农田、下游情况);
(3)加强监测,适时向公司及政府报告灾情。
3.3灾害临近预报预防行动。
(1)选厂抗灾抢险领导小组进入应急状态,并在库区加强观测,加强灾情监视,随时报告灾情变化。
(2)抗灾抢险领导小组责成车间、班组对尾矿库下方沟边附近行走的群众、牲畜采取紧急防护、疏散措施,督促检查、落实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必要时请乡政府相关部门给予帮助,以防止谣言和误传,维护灾区秩序。
(3)选厂制定出人员紧急避险疏散方案,包括疏散路线,避险场所以及在紧急情况下保护人员的措施。
4、应急行动
4.1各车间、班组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其负责区域,按照“救人第一”的原则抢救灾害中受伤的员工或群众。
4.2服从有关领导的指挥和安排,按照预先确定的疏散路线引导行走的群众避险。
4.3保卫科根据现场情况对现场进行管制,保护现场,防止人员随意进出。必要时请乡有关部门帮助。
4.4对尾矿流经的地方的防护设施进一步加固,已损坏的要迅速抢修,以防止损害的进一步扩大。
4.5及时准确地将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向政府及公司汇报。
4.6积极配合现场领导安排的其他抢险任务。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选厂因抗灾抢险利用的附近居民的房屋、交通工具等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5.2恢复重建。
在救灾过程中,选厂各车间、班组始终要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各尽其职的原则,积极配合政府及公司上级领导进行恢复重建工作。
5.3调查和总结。
恢复重建结束后,选厂抗灾抢险领导小组负责对抗灾抢险恢复工作进行总结,向镇政府及公司提交相关报告。
瑞土公司选厂抗灾抢险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职 务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指 挥 长 | 倪 勇 | 13577551566 | |
副指挥长 | 李加德 | 13466141288 | |
张苏江 | 13508756631 | |
成 员 | 敖德恩 | 13368755060 | |
柏铁成 | 15025014699 | |
蔡松柏 | 15925045588 | |
童玉龙 | 15906986838 | |
邓正维 | 13368755036 | |
段明荣 | 15025073678 | |
陈朝稳 | 139875684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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