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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设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4月19日

    3  汛台分级

    分级参照《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温岭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标准,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3.1  I级标准

    3.1.1  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在我市或周边(台州市范围)地区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在温州至台州一带沿海地区登陆,12小时内袭击我市。

    3.1.2  市气象台预报(或水文部门测报)我市24小时平均降雨量200毫米以上或局部降雨量250毫米以上,或过程降雨量250毫米以上,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2  II级标准

    3.2.1  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在浙东南沿海地区登陆,或强热

    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在温州至象山一带沿海地区登陆,24小时内严重影响我市。

    3.2.2  市气象台预报(或水文部门测报)我市24小时平均降雨量150-200毫米或局部降雨量200-250毫米,或过程降雨量200-250毫米,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2.3  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160毫米以上。

    3.3  III级标准

    3.3.1  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在闽中至浙北沿海地区登陆或紧靠浙江沿海北上,在48小时内影响我市。

    3.3.2  市气象台预报(或水文部门测报)全市24小时平均降雨量100-150毫米或局部降雨量150-200毫米以上,或过程降雨量150-200毫米以上,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3.3  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120-160毫米以上。

    3.4  IV级标准

    3.4.1  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在正在发展,预计影响我市。

    3.4.2  市气象台预报(或水文部门测报)我市有强降雨量,全市24小时平均降雨量50-100毫米或局部降雨量100-150毫米,或过程降雨量150毫米以上。

    3.4.3  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80-120毫米以上。

    4  应急响应

    4.1  Ⅳ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报告进入Ⅳ级响应阶段。密切关注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路径和发展趋势。

    (2)及时转发台风消息,督促各项目部做好防台防汛检查,消除在建工地安全隐患。

    4.2  Ⅲ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建工局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Ⅲ级响应阶段。

    (2)公司召开防台防汛工作指挥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市防台防汛工作要求,立即部署防台防汛各项工作。

    (3)公司防指下设总值班室,成员由办公室、质安部、工会、技术部人员组成。值班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指示精神送交组长批阅,并将及时下传各项目部。并收集好各部门实时工作情况汇报。

    (4)设立后勤保障组。成员由办公室、工会等人员组成。负责准备防台防洪中照明、食品、雨具及必要的设施保障。

    (5)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建工地防台防汛安全开展检查,落实加固预防措施(重点为临时设施、脚手架、深基坑等),消除安全隐患。

    (6)组织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安全隐患临时工棚人员撤离工作,做好其余撤离人员的撤离准备。

    4.3  Ⅱ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预热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II级响应阶段。公司值班室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公司领导现场坐阵指挥。

    (2)各部门相应安排人员值班,与公司总值班室保持联系。晚上安排中层干部在办公室轮流值班,以便及时将市上级指挥部有关防台防汛精神传达到各项目部、各部门,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随时向指挥部汇报工作情况,并及时处理群众反应的应急事件。

    (3)公司防指下设的信息综合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专家组的人员全部到位,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4)在台风洪涝发生前,要按照上级指示和职能要求,按时完成各项防台防汛检查准备工作,并将进展完成情况向公司值班室汇报。

    (5)组织施工工地临时工棚人员和物资的撤离工作。督促项目部做好建筑材料、临时设施的固定工作。

    4.4  Ⅰ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建工局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Ⅰ级响应阶段。

    (2)公司各相关人员到位筹备,各类防台防汛预案中所要求的机具、物料到位。指挥部根据市防汛抗灾总指挥部的部署,随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3)发生下列险情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当施工现场发生房屋倒塌引起人员伤亡时,指挥部迅速派出抢险救灾组,一方面到现场了解情况,制定解决办法;另一方面从临近项目部抽调人员、施工机械进场清理,减少损失。

    ②当发生危旧房屋倒塌引起人员伤亡时,根据市防指的命令、建工局防指、公司防指统一协调,组织人员迅速出动,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好处置工作。

    ③当发生大型施工机械和脚手架倒塌影响道路畅通和群众安全时,由指挥部立即派人进行清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市管理正常秩序。

    5  灾后自救阶段

    (1)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损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尽快恢复运行;指导项目部恢复施工。

    (2)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受灾的临时设施和建筑材料,严防出现次生灾害;

    (3)做好损坏情况统计,办公室将各线损失情况汇总上报有关部门。

    (4)及时补充抢险救灾消耗的物资和装备;

    (5)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预案。

    6  工作制度

    6.1  请示汇报制度

    在防台防洪中,出现较大灾情和工程出险时,及时向公司指挥部组长请示报告,由公司指挥部统一向上级主管部门防汛办请示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6.2  值班制度

    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好防台防汛值班,各部门负责人要自觉带头参与,并做好与值班室联系。

    6.3  安全检查制度

    台风洪涝发生前,根据公司防指的统一安排开展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协调处理,重点加强防范深基坑、塔吊、井架和高耸建筑脚手架的安全稳定。台风洪涝过后,要对所有施工工地的安全及临时工棚的安全进行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而不产生安全隐患。对渡汛有问题工程,应登记列册,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6.4  人员安全转移制度

    对因受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袭击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危险区域的人员,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转移方案和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的安全,项目部不准在此期间住人。

    6.5  灾害统计报告制度

    灾害发生后,要立即调查灾情。根据要求和程序按时汇总办公室统一上报。

    报告内容:灾害突发事件报告的内容包括:①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有无人员伤亡情况;②突发事件发生的简要经过,险情的基本情况;③原因的初步分析;④已采取的救援措施等情况。

    6.6  工作总结制度

    做好防台防汛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记录台风、洪涝和灾情发生的特点,并加以分析和比较,留作资料查证。注意总结防台防汛中取得的经验,并对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进行表彰。

    7  培训与演练

    7.1培训

    应急预案确定后,按计划组织项目部全体工人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各器具、救护用品的使用以步骤的培训;

    (2)施工安全防护、安全警示设置、临时设施与个人的防护措施、防台防汛常识、交通安全、高空设施、大型机械的安全防护;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辨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7.2演练

    应急预案确定后,经过有效的培训,可采用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全面演习等形式进行演练。在项目防台防汛期到来前演练一次,以后每隔半年演练一次,人员变动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在一些差距的在日后工作中加以提高。

    8  附则

    8.1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负责制定与解释。

    8.1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浙江天颂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管理与更新。

    8.2  实施与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建筑工程防台防汛工作要点

    一、高空设施

    1、塔吊应降低自由端高度,能拆除的尽量予以拆除,塔身螺栓必须全面紧固,塔身附着装置应加密加固、严禁对塔吊前后臂进行固定,确保自由旋转。

    2、脚手架连墙杆应加密加固,脚手架有悬挂物的应立即清除,安全网应拆除,脚手片进行绑扎加固。

    3、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机、井架应用钢缆予以加固,箱体降至地面。

    4、加强对塔吊、脚手架、大型提升设备基础检查,防止基础沉降发生倾斜。

    5、高空设施的避雷设施必须确保完好有效,电源线路必须切断。

    二、临时房

    1、所有彩钢板房和临时加工场必须采用钢管、绳索等进行加固,并于地面进行牢固连接,确保房屋稳固。

    2、地势低洼或可能被淹没的临时房要防止墙体及基础泡水坍塌。

    3、有可能因风刮落的物体材料,必须全面清理至物料堆放场集中存放,防止物体坠落伤人。

    三、深基坑、施工用电

    1、加强对深基坑周边的监控,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措施,对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加强监控。

    2、配备足够的潜水泵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3、台风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

    4、变(配)电室做好防雨措施,汛期所有施工现场在大雨天气时要全部停止供电。

    四、人员物资转移

    1、台风来临时,有安全隐患的临时宿舍住宿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到安全地方,基坑、围墙、高空设施有可能倒塌并危害到的临时设施内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2、工地存放的台帐资料、电脑等重要设备必须在台风来临前转移至安全地点。

    3、妥善转移保管好水泥、石灰等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筑机械,减少灾害性天气造成的财产物资损失。

    五、灾后重建

    1、对建筑工地被水浸泡和受损的房屋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2、加强对施工现场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检查,特别是:深基坑等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支护情况;塔吊等垂直运输设施和落地式脚手架基础稳固和拉结防风装置情况;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人口密集地段的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

    3、严格复工程序,未经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联合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签字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开工。

    4、加强工地食品安全工作。

    六、值班制度

    要坚持24小时抗台防汛值班制度,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掌握雨情、风情和水情,发生台风灾害和紧急情况,要及时处置,迅速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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