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防洪防汛应急响应程序
第二十条 预案启动,分级响应
(一)预警级别划分:洪水灾害由重到轻分为I、Ⅱ、Ⅲ、Ⅳ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划分标准见金川集团公司水旱灾害应急响应标准)。
(二)预计可能出现Ⅳ级以下洪水灾害时,由车间发布防洪防汛预警。车间启动各自现场应急预案,组织车间抢险力量先期全力抢险,同时向选矿厂防洪防汛办公室汇报情况。
1.选矿厂防洪防汛办公室协助车间实施抗洪抢险和应急处置,并实时向集团公司防洪防汛指挥部通报最新事态发展及处置隐患、排除险情等进展情况,及时提出支援请求。
2.在汛情预警警报发布后,选矿厂防洪防汛办公室及各车间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各车间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防范,实时向防洪防汛办公室报告最新事态发展及处置情况。
(三)预计可能出现Ⅳ级洪水灾害时,由选矿厂防洪防汛办公室发布灾害预警。
1.Ⅳ级预警警报发布后,立即启动选矿厂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各车间随即启动各自现场应急预案,按预案开展工作,实施具体抢险和紧急处置行动,同时向选矿厂防洪防汛办公室汇报情况,达到选矿厂响应。
2.选矿厂防洪防汛办公室,实时向集团公司防洪防汛指挥部通报最新事态发展及处置隐患、排除险情等进展情况,及时提出支援请求。并根据集团公司防洪防汛指挥部指导意见和指示,调整紧急处置对策。
3.在选矿厂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车间要立即与防洪防汛办公室联络,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按照“统一指挥、车间为主”的要求,实施抗洪抢险应急行动。车间要遵从选矿厂防洪防汛办公室抢险行动和集团公司防洪防汛指挥部抗洪抢险领导,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防洪防汛办公室尽快组织抗洪抢险力量进行抗洪抢险救援工作。
(四)预计可能出现Ⅲ级以上洪水灾害时,由集团公司防洪防汛指挥部发布灾害预警。选矿厂防洪防汛办公室在接到集团公司防洪防汛指挥部发布的Ⅲ级预警警报后,立即向各车间传达预警警报,并随即启动选矿厂防洪防汛应急预案,达到公司响应。
选矿厂防洪防汛办公室要立即与集团公司防洪防汛指挥部联络,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不断通报选矿厂抗洪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集团公司防洪防汛指挥部的指导意见和指示,调整紧急处置对策。
第二十一条 预警解除
在有充分证明不可能发生汛情时,集团公司防洪防汛指挥部发布解除预警警报,选矿厂防洪防汛办公室随即向各车间传达解除预警警报,并通知车间和相关人员解除应急措施,逐步恢复正常生产。
第二十二条 扩大应急
(一)在选矿厂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态仍继续扩大,超出选矿厂控制的能力范围,需要集团公司或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选矿厂防洪防汛办公室立即向集团公司防洪防汛指挥部提出需要援助和支持的请求。由集团公司防洪防汛指挥部进行协调,调集应急抢险救援资源共同参与选矿厂抗洪抢险处置工作。
(二)由于洪灾,造成尾矿库坝体有可能垮塌,给周边地区造成环境污染时,选矿厂防洪防汛办公室立即向集团公司防洪防汛指挥部汇报,由集团公司防洪防汛指挥部向周边地区发布预防警报。
第二十三条 应急结束
洪灾得到控制后,根据集团公司防洪防汛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的通知,选矿厂防洪防汛办公室随即下令解散抗洪抢险队伍,结束抗洪抢险工作。
第二十四条 恢复与重建
(一)在抗洪抢险行动结束后,集团公司统一领导和协调灾害后恢复与重建工作,选矿厂各车间组织力量尽快恢复通讯、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设备,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选矿厂各车间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受伤人员继续医疗救治、疾病控制、污染物收集、现场的清理与处理、补偿,提供生活必需品等工作。
(三)选矿厂及时成立洪灾调查组,对选矿厂应对洪灾应急处置的全过程及洪灾造成的损失情况总结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应急预案,必要时向集团公司提交抗洪抢险总结报告。
(四)根据总结评估报告,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向集团公司提出资金、物资支持(支援)和技术指导请求。
(五)根据评估报告,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请求进行经济补偿。
(六)根据总结评估报告,制订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章 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 选矿厂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管理
(一)应急预案制定
1.由生产计划科根据《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总预案》和《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相关要求,负责制定和修订选矿厂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各车间负责制定和修订各自现场应急实施预案。
2.《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选矿厂防洪防汛应急预案》是针对Ⅳ级(发生局地暴雨洪水)以上洪灾制定的。
3.选矿厂各车间在制定各自现场应急实施预案时,要按照《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选矿厂防洪防汛应急预案》中具体的要求和工作职责,结合各自的生产、工艺特点进行编制,做到科学合理、全面具体、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
(二)应急预案的管理和审查
1.选矿厂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由生产计划科负责主管,安全环保科配合协管,选矿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审查、督查的管理体制。
2.选矿厂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的审查,《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选矿厂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由选矿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查,报集团公司防洪防汛指挥部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3.选矿厂各车间防洪防汛现场应急实施预案由选矿厂防洪防汛办公室审查,报选矿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备案。
(三)应急预案的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选矿厂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的修订同《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选矿厂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分预案》修订同步进行。
第二十六条 选矿厂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
(一)选矿厂防洪防汛办公室要同各车间进行沟通、协商,要充分利用现有宣传材料有计划地组织职工进行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抢险、救援等常识,认真学习应急预案,将洪灾预防、应急指挥、有效沟通与响应等作为重要内容,增强职工应对突发灾害的知识和应急能力。
(二)选矿厂各车间根据防洪防汛办公室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预案演练,使抗洪抢险人员明确岗位与职责,增强配合与协调能力,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并通过演练检验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实施预案,发现问题,修订完善选矿厂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实施预案。
(三)选矿厂防洪防汛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由选矿厂防洪防汛办公室结合选矿厂生产实际情况适时做出演练工作计划安排。预案演练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若受条件限制不能实施全预案的演练,可组织局部的现场应急实施预案演练工作。
(四)选矿厂防洪防汛预案演练检验的内容:
1.汛情预防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能正常运作。
2.应急机构能否及时参与洪灾的抗洪抢险。
3.有关抗洪抢险物资、器材能否到位。
4.抗洪抢险队执行任务的能力。
5.能否充分有效地调配抗洪抢险力量。
第二十七条 选矿厂各车间应根据应急预案的具体要求,定期检查防洪防汛物资和器材的落实情况,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选矿厂防洪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选矿厂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分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预案由选矿厂生产计划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某煤矿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
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学校反恐怖防范工作预案
学校校园欺凌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防暴力安全预案
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他杀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学校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防汛防洪安全应急预案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范本)
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防汛演练方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集团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