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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东小学预防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1月21日

    职能(1)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综合治理办公室通报情况。
    (2)做好学校内部的通信联络工作。
    6、安抚家长人员:胡炜远
    职能:稳定家长情绪,做好安抚家长工作。
    三、具体处置对策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灭火器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3、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4、组织师生快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若须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以班为单位清点人数。
    5、学校有关人员第一时间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消防队来之前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抢救学校财产,尽可能使学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 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校园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仔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中心校汇报。
    四、相关责任:
    1、领导小组组长不在场,由现场最高行政职务任现场指挥。
    2、相关人员不在场,由现场指挥临时指派。火灾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在事故处理时必须各尽其责,不得推诿、扯皮;危急情况下,可“先斩后奏”。
     3、学校其他教职工在火灾事故发生时,都负有紧急通知、汇报、参与抢救和做好稳定工作的职责。对于不尽责,尤其是见死不救的有关人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4、凡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紧急报告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接报处理。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报告后,接报者应详细记录报告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火灾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等内容,必要时复述一遍。并迅速将火灾事件记录的内容向校长汇报,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现场保护。事件发生后,现场教职工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火灾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拍照并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7、报告内容: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五、相关电话
      火灾报警:119    救护:120  公安局报警中心: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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