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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街道)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15日

        教育结算中心:负责协助卫生院等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就餐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和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协调事件发生地治安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
        4.各行政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辖区内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四、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理,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扩散和升级。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重点监管和监测,定期分析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向社会提供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2、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治疗急重伤病员的医疗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镇卫生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人数、原因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镇卫生部门接报后,应及时核实,迅速将情况报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五、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1、镇食安办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成员单位要指定联络员和联系电话,报镇食安办备案。
        2、镇食安办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立即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确认以及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向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提出启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
        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根据情况做出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后,指挥和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3、镇食安办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人员以及专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2)配合镇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护人员赶赴现场抢救中毒病人。接受抢救中毒病人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镇食安办报告治疗进展情况。
        (3)组织专家对中毒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下一步防范措施。
        (4)会同镇文化站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信息。向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发布”的原则和规定程序,信息内容应经发布单位领导或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审查同意后,以单位名义发布。
        (5)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镇食安办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时写出调查报告,报镇人民政府,并抄送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成员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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