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应报告: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地点;车辆种类;人员伤亡情况;已经或正在采取的抢救措施;车辆是否载有危险化学品并泄漏,是否已经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B、阶段报告
报告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处置过程中新发生的情况;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C、总结报告
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结束后,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2、2 信息的通报与发布
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相关信息在公司内部的通报与发布由公司指挥部决定和实施。
4、2、3 新闻报道
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由成燃公司信息处理工作组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处置管理办法》 执行。
4、3 抢险救援措施
4、3、1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工艺处理措施
储(配)气站、燃气管道发生燃气泄漏事故后,抢险组应按照本单位专项处理预案,采取相应的工艺处理措施,检测和控制事故源。
存放有其他危化品(油品、THT液体等)的单位发生事故时,对临近的存储设施进行正确有效的隔离,避免事故影响扩大。另一方面也要做好事故可能扩大的应急措施。
4、3、2 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
人员疏散及警戒维护组负责组织危险区人员撤离,并迅速疏散与事故抢险救援无关的人员。
4、3、3 设置危险隔离或警戒区域
人员疏散及警戒维护组根据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负责设置危险隔离区域或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4、3、4 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与医院救治
伤员救护及后勤保障组依据发生的事故现场实际情况,根据专项预案的规定,对受伤人是采取正确的现场处置措施,将受伤人员送往选定医院,并向医院提供受伤人员的致伤信息
4、3、5 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置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 米至100 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时,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如果载有危险化学品,未发生泄漏的,应采取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发生泄漏的,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礼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和必要的安全措施。
4、3、6 后勤保障
伤员救护及后勤保障组负责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以及险救援现场工作人员的食宿后勤保障。
4、3、7 抢险救援工作情况的记录
在应急施救过程中,应当尽可能保护事故现场,并做好相应的情况记录、在交通事故中因抢救伤亡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的终结
4、4、1 生产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活动的终结需符合如下条件:
已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源,事故源附近危险化学品已转移完毕或无危险;
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已疏散、撤离完毕;
事故伤亡人员的搜救工作已经完成
4、4、2 事故现场的公司指挥部可以决定或请示上级同意后决定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4、4、3 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消除,并解除预警。
4、4、4 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并责成相关单位开展事故的调查、取证和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
5、后期处置
5、1 保险
对在生产安全突发事故中,公司因遭受损失而应享有的相关保险权利,由公司相关部门,在事故后及时调查核实损失情况,并向相关保险机构索赔。
5、1、1 机动车辆保险
交通事故中发生的属于投保范围内的车辆损失、第三者伤害,由综合部负责办理索赔事宜。
5、1、2 工伤保险
事故中发生的职工伤亡,由综合部负责办理工伤保险相关事宜。
5、1、3 其他保险
事故中发生的财产损失、企业外人员伤亡,属于投保范围的,由相关单位(部门)负责索赔。
5、2 生产安全突发事故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生产安全突发事故处置完毕后,应由成燃公司指挥部牵头,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影响的范围、处理的过程和结果等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总结经验教训,评估专项预案运行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6、应急救援抢险的保障措施
6、1 保障资料
6、1、1 应备有本单位生产及管理区域的下列资料:
(1)消防设施配置图;
(2)工艺流程图;
(3)现场平面布置图;
(4)周围地区图;
(5)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6、1、2 资料的保管
以上资料应固定存放地点和专人保管,防止遗失。特别是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配置图和现场平面布置图要妥善保管。
6、2 全公司管理、生产、施工和服务工作中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通讯工具、施工机械、劳动防护用品、救护设备和救护器材等,除维持正常生产供水所必要的以外,根据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统一由公司指挥部调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服从指令,保障抢险救援工作的实施。
6、3 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逃生路线标识。
6、4 要定期维护和保养抢险车辆、灭火器等救护器材和装备,保证随时都能使用。
6、5 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并进行经常性的演练。
6、6 对生产中的重要设备、仪器应备用适当的备品和备件。
7、各级专项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编制和修订
7、1 应依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现场情况、附近地区医院的设置情况,在本单位预案中确定以下内容:
A、伤亡人员的转移路线、方法;
B、受伤人员现场处置措施;
C、受伤人员进入医院前的抢救措施;
D、选定的受伤人员救治医院;
7、2 对各级预案,编制单位应定期或在事故后进行评审,并在评审结果基础上,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7、3 编制或修订预案后,应将预案及时抄送成燃公司相关处室备案。
8、附则
8、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本预案所指一般伤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是根据《四川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98-1号)的规定所定义的。
8、1、1 一般伤亡事故
一般伤亡事故是指1次死亡2人以下的事故,或1次重伤9人以下的事故。
8、1、2 重大伤亡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是指1次死亡3-9人的事故,或1次重伤10人以上的事故。
8、1、3 特大伤亡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是指1次死亡10人以上、国家规定的特别重大事故标准以下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