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业性急性金属和类金属中毒
1 定义
职业性急性金属和类金属中毒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从事职业活动的人员一次或短时间大量接触外源性金属和类金属化学物,引起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甚至危及生命的病变。
职业性金属和类金属中毒事件是指在工作场所,职业人群接触金属和类金属化学物引起中毒的事件。
2 急性职业中毒的原因及途径
职业性急性金属和类金属中毒事件往往是由于违章操作、防护不当或设备故障引起的。中毒途径主要通过呼吸道或皮肤,消化道途径则属次要。凡是气体、蒸气和气溶胶形态的毒物,均可由呼吸道进入人体,常引起群体性急性职业中毒;一些脂溶性毒物可通过完整的皮肤吸收进入人体,当皮肤损伤或患有皮肤病时,大量原本不能经皮肤吸收的毒物也可进入人体,有些腐蚀性化学物可通过灼伤的皮肤吸收;由呼吸道进入的毒物粘附在鼻咽部,可被吞咽经消化道进入人体。
3 职业性急性金属和类金属中毒的毒物类别
金属、类金属及其化合物在生产活动中主要通过呼吸道侵入人体,可引起急性中毒。主要包括铅及其化合物、四乙基铅、锌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磷及其化合物等。正常皮肤可阻碍金属吸收,但有机金属如四乙基铅、有机汞、有机锡等可通过皮肤吸收导致急性中毒。
4 医疗救援
4.1 中毒现场急救所需的特需器材和装备
4.1.1 特效解毒剂: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中毒现场救治常用的特效解毒剂有二巯丙磺钠、二巯丁二酸、依地酸钙钠、青霉胺、巯乙胺等。
4.1.2 现场清洗装置:现场淋洗装备、洗眼器、重伤员皮肤清洗装备。
4.2 常见职业性急性金属和类金属及其化合物中毒的临床表现
4.2.1 铅及其化合物急性中毒主要为经口中毒引起,表现为阵发性腹绞痛、恶心、呕吐、便秘或腹泻,口腔中经常有金属味,严重者发生中毒性脑病,出现嗜睡、运动失调,甚至昏迷、抽搐、谵妄。
4.2.2 四乙基铅是毒性很强的亲神经毒物,主要经呼吸道进入体内,有数小时至数天的潜伏期,初期表现为失眠、健忘、多梦、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多汗、手抖等,症状加重出现精神症状,如幻听、胡言乱语、躁动不安、哭闹打人等,严重者昏迷、谵妄、抽搐,部分病人出现体温、脉搏、血压偏低的“三低”征。
4.2.3汞及其化合物中毒后起病急骤,出现头痛、头晕、乏力、发热等,口腔炎和胃肠道症状明显,表现为口内金属昧、牙龈红肿、糜烂、出血、牙根松动、食欲不振、恶心、腹痛、腹泻、水样便或便中带血。部分患者1-3天后皮肤出现红色斑丘疹,严重者出现剥脱性皮炎。少数患者发生急性间质性肺炎,表现为咳嗽、咳痰、呼吸困难、发绀,并可有蛋白尿、管型尿,甚至急性肾功能衰竭。
4.2.4 铬及其化合物粉尘或烟雾吸入中毒后,可引起急性呼吸道刺激症状,有些患者出现鼻出血、声音嘶哑,或引起过敏性哮喘。
4.2.5 砷及其化合物急性中毒多为经口中毒引起,吸入中毒少见。吸入中毒主要表现为呼吸道和神经系统症状,胃肠道症状轻而且出现晚。砷化氢中毒以急性中毒为主,吸入后有数小时至2天的潜伏期,而后出现以溶血为主的临床表现。表现为头晕、头痛、乏力、恶心、呕吐、关节及腰部酸痛,可有畏寒、发热,巩膜黄染,尿呈深褐色至酱油色,严重者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
4.2.6 磷及其化合物(包括磷化氢)吸入中毒后,立即出现咳嗽、咳痰、胸闷等呼吸道刺激症状,还可有头痛、头晕、乏力、呕吐等,重者于2-3天后出现黄疸、肝肿大,甚至肺水肿、昏迷、急性肝功能衰竭和肾功能衰竭。
4.2.7 有些金属如锌、铜、锑、锰、镁等氧化物的烟雾被吸入以后,经过一定时间的潜伏期(一般1-4小时)可出现“金属烟热”表现为寒战、发热,体温达38-39℃或更高,常伴有头痛、头晕、耳鸣、肌肉关节酸痛等症状,持续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3 中毒患者的现场救援原则
4.3.1 迅速脱离现场 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上风向的空气新鲜场所安静休息,避免活动,注意保暖,必要时给予吸氧。密切观察24-72小时。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迅速将病员检伤分类,作出相应的标志,以保证后续医务人员抢救。
在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中,必须及时做好周围人员及居民的紧急疏散工作。职业性急性金属和类金属中毒事件紧急疏散距离如下表所示:
| 少量泄漏 | 大量泄漏 | ||||
紧急 隔离 | 白天 疏散 | 夜间 疏散 | 紧急 隔离 | 白天 疏散 | 夜间 疏散 | |
羰基镍 | 60m | 0.6km | 2.1km | 215m | 2.1km | 4.3km |
磷化铝(水中泄漏) | 30m | 0.2km | 0.8km | 245m | 2.4km | 6.4km |
氨基化锂 | 30m | 0.2km | 0.8km | 245m | 2.4km | 6.4km |
磷化铝镁(水中泄漏) | 30m | 0.2km | 0.8km | 215m | 2.1km | 5.5km |
磷化钠(水中泄漏) | 30m | 0.2km | 0.5km | 155m | 1.4km | 4.0km |
磷化锡(水中泄漏) | 30m | 0.2km | 0.8km | 185m | 1.6km | 4.7km |
磷化锌(水中泄漏) | 30m | 0.2km | 0.8km | 185m | 1.8km | 5.1km |
无水溴化铝 | 30m | 0.2km | 0.3km | 95m | 1.0km | 2.7km |
无水氯化铝 | 30m | 0.2km | 0.2km | 60m | 0.5km | 1.6km |
五氟化锑(水中泄漏) | 30m | 0.2km | 0.6km | 155m | 1.6km | 3.7km |
氯氧化铬(水中泄漏) | 30m | 0.2km | 0.2km | 60m | 0.3km | 1.3km |
四氯化钛(陆上泄漏) | 30m | 0.2km | 0.2km | 30m | 0.3km | 0.8km |
四氯化钛(水中泄漏) | 30m | 0.2km | 0.3km | 125m | 1.1km | 2.9km |
五羟基铁 | 30m | 0.3km | 0.6km | 125m | 1.1km | 2.4km |
二氨基镁(水中泄漏) | 30m | 0.2km | 0.2km | 60m | 0.5km | 1.3km |
磷化镁(水中泄漏) | 30m | 0.2km | 0.8km | 245m | 2.3km | 6.0km |
磷化钾(水中泄漏) | 30m | 0.2km | 0.5km | 155m | 1.3km | 4.0km |
磷化锶(水中泄漏) | 30m | 0.2km | 0.5km | 155m | 1.3km | 3.7km |
六氟化钨 | 30m | 0.3km | 1.3km | 155m | 1.3km | 3.7km |
氮化锂 | 30m | 0.2km | 0.2km | 95m | 0.8km | 2.1km |
六氟化铀,可裂变的(含铀-235高于1.0%)水中泄漏 | 30m | 0.2km | 0.5km | 95m | 1.0km | 3.1km |
磷化铝农药 | 30m | 0.2km | 0.8km | 215m | 1.9km | 5.3km |
烷基铝卤化物(水中泄漏) | 30m | 0.2km | 0.2km | 30m | 0.3km | 1.3km |
4.3.2 防止毒物继续吸收 脱去被毒物污染的衣物,用流动的清水及时反复清洗皮肤毛发15分钟以上,对于可能经皮肤吸收中毒或引起化学性烧伤的毒物更要充分冲洗,并可考虑选择适当中和剂中和处理,眼睛溅入毒物要优先彻底冲洗。
4.3.3 对症支持治疗 保持呼吸道通畅,密切观察患者意识状态、生命体征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保护各脏器功能,维持电解质、酸碱平衡等对症支持治疗。
4.3.4 用特效解毒剂 在现场应抓紧时机,立即早期给予相应的特效解毒剂。二巯丙醇、二巯丙磺钠、二巯丁二钠适用于砷、汞、金、铅等重金属中毒,依地酸钙钠适用于重金属中毒尤其是适用于无机铅中毒效果好,青霉胺适用于重金属中毒尤其是适用于铜中毒效果好。
4.3.5 救治要点 尽快查清毒物种类,明确诊断,以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病因不明时,应当先进行抢救,同时查清毒物。治疗的重点在于维持心脑肺等脏器功能,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四、职业性高分子化合物急性中毒
1 定义
高分子化合物本身化学性质稳定,对人体基本无毒。但某些聚合物中的游离单体,或聚合物在加热、燃烧或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单体,以及生产中使用的某些添加剂或助剂会引起急性中毒。
2 急性职业中毒的原因及途径
职业性高分子化合物中毒事件往往是由于违章操作、防护不当或设备故障引起的。中毒途径主要通过呼吸道或皮肤,消化道途径则属次要。凡是气体、蒸气和气溶胶形态的毒物,均可由呼吸道进入人体,常引起群体性急性职业中毒;一些脂溶性毒物可通过完整的皮肤吸收进入人体,当皮肤损伤或患有皮肤病时,大量原本不能经皮肤吸收的毒物也可进入人体,有些腐蚀性化学物可通过灼伤的皮肤吸收;由呼吸道进入的毒物粘附在鼻咽部,可被吞咽经消化道进入人体。
3 分类
常见高分子化合物生产有:聚氯乙烯塑料加热至160℃-170℃可分解出氯化氢气体;聚四氟乙烯塑料加热至250℃,开始有热解产物逸出,420℃以上将分解出四氟乙烯、六氟丙烯、八氟异丁烯等,其他还有氯乙烯、氯丁二烯、丙烯晴、甲苯二异氰酸酯、苯乙烯、丙烯酰胺;聚苯乙烯、酚醛树脂、聚丙烯腈等等。
4 医疗救援
现场医疗救援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4.1 迅速脱离现场: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上风向的空气新鲜场所,安静休息,避免活动,注意保暖,必要时给予吸氧。密切观察24~72小时。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迅速将病员检伤分类,做出相应的标志,以保证后续医务人员抢救。在发生多人急性中毒时,根据患者病情紧急将病员分类,分别妥善处理危重病人、一般病人和接触者(对接触者心理恐慌由心理医师给以疏导)。
4.2 防止毒物继续吸收:脱去被毒物污染的衣物,用流动的清水及时反复清洗皮肤毛发15分钟以上,对于可能经皮肤吸收中毒或引起化学性烧伤的毒物更要充分冲洗,并可考虑选择适当中和剂中和处理,眼睛溅入毒物要优先彻底冲洗。
4.3 对症支持治疗:保持呼吸道通畅,密切观察患者意识状态、生命体征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保护各脏器功能,维持电解质、酸碱平衡等对症支持治疗。
4.4 应用特效解毒剂:在现场应抓紧时机,立即早期给予相应的特效解毒剂。
4.5 救治要点:尽快查清毒物种类,明确诊断,以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病因不明时,应当先进行抢救,同时查清毒物。治疗的重点在维持心脑肺等脏器功能,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治疗方案应根据临床表现结合各种检查来制定,切勿单单依据一项检查结果决策。应采取病因、对症和支持治疗等综合治疗方案。
五、职业性急性有机化合物中毒
1 定义
1.1 职业性急性有机化合物中毒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从事职业活动的人员一次或短时间大量接触有机化合物,引起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甚至危及生命的病变。
1.2 职业性急性有机化合物中毒事件是指在工作场所,职业人群接触有机化合物引起中毒的事件。
2 职业性急性有机化合物中毒的原因及途径
急性有机化合物中毒事件往往是由于违章操作、防护不当或设备故障引起的。中毒途径主要通过呼吸道或皮肤。
3 急性职业中毒的毒物类别
有机溶剂及其他有机化合物 以有机溶剂为代表的一些有机化合物,常以液体或低熔点固体形式存在,多具有挥发性和脂溶性,可经呼吸道或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常见的有:脂肪烃类化合物,如丙烷、丁烷、正己烷、乙烯、丙烯、丁烯、天然气、石油醚、汽油、煤油、润滑油、环己烷、环戊二烯、松节油;芳香烃类化合物,如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酚、醛、醇、酮、醚类化合物,如苯酚、甲酚、五氯酚、二硝基酚、甲醇、乙醇、乙二醇、异丙醇、2-氯乙醇、氯丙醇、丙酮、环己酮、异己酮、甲醚、乙醚、异丙醚、甲醛、乙醛、丙烯醛、糠醛等;氨基及硝基烃化合物,如丙胺、丁胺、乙二胺、硝基甲烷、2-硝基丙烷、苯胺、硝基苯、硝基甲苯等;腈类化合物,乙腈、丙腈、丙烯腈、丙二腈、异氰酸甲酯、硫氰酸酯类、异硫氰酸酯类;杂环类化合物,如吡啶、甲基吡啶、氯吡啶、烟碱、呋喃等。
4 医疗救援
4.1 急性有机化合物中毒常用的特效解毒剂有:亚甲蓝 用于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中毒;硫代硫酸钠用于腈类化合物中毒等。
4.2 有机溶剂及其他有机化合物中毒的临床表现
此类有机化合物急性吸入中毒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严重者可意识不清、昏迷、抽搐、谵妄。有些有机化合物对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苯的氨基及硝基烃化合物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和溶血,某些卤代烃化合物和硝基化合物对肝脏有明显损害,某些腈类化合物同样可以因在体内释放出氰离子而产生类似氰化物中毒的临床表现。
4.3 急性有机化合物中毒患者的现场救援原则
4.3.1迅速脱离现场: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上风向的空气新鲜场所,安静休息,避免活动,注意保暖,必要时给予吸氧。密切观察24-72小时。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迅速将病员检伤分类,做出相应的标志,以保证后续医务人员抢救。
另在抢救中毒患者的同时须及时做好周围人员及居民的紧急疏散工作。急性有机化合物中毒事件疏散距离如下表所示:
| 少量泄漏 | 大量泄漏 | ||||
紧急 隔离 | 白天 疏散 | 夜间 疏散 | 紧急 隔离 | 白天 疏散 | 夜间 疏散 | |
异硫氰酸酯类 | 30m | 0.2km | 0.3km | 60m | 0.5km | 1.1km |
异氰酸酯类 | 95m | 0.8km | 2.7km | 490m | 4.8km | 9.8km |
丙烯醛(阻聚) | 60m | 0.5km | 1.6km | 400m | 3.9km | 7.9km |
4.3.2 防止毒物继续吸收:脱去被毒物污染的衣物,用流动的清水及时反复清洗皮肤毛发15分钟以上,对于可能经皮肤吸收中毒或引起化学性烧伤的毒物更要充分冲洗,并选择适当中和剂中和处理,眼睛溅入毒物要优先彻底冲洗。
4.3.3 对症支持治疗:保持呼吸道通畅,密切观察患者意识状态、生命体征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保护各脏器功能,维持电解质、酸碱平衡等对症支持治疗。
4.3.4 应用特效解毒剂:在现场应抓紧时机,立即早期给予相应的特效解毒剂。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中毒后引起的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可小剂量使用亚甲蓝(1-2mg/kg),某些腈化物中毒应使用较缓的高铁血红蛋白形成剂对氨基苯丙酮及硫代硫酸钠。
4.3.5 救治要点:尽快查清毒物种类,明确诊断,以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病因不明时,应当先进行抢救,同时查清毒物。治疗的重点在于维持心脑肺等脏器功能,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六、职业性急性农药(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中毒
1 定义
1.1 在生产、使用、接触农药的过程中,如果农药经过皮肤、呼吸道、消化道进入人体,超过了正常人的最大耐受量,使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失调,引起毒性危害和病理改变,出现一系列中毒临床表现,称农药中毒。一次或短时间进入人体的农药超过机体耐受限度,引起的急性病理反应,称为急性中毒。
1.2 职业性农药中毒事件是指在工作场所,职业人群接触农药引起中毒的事件。
2 急性农药中毒的原因及途径
2.1 职业性:急性农药中毒事件往往是由于农药生产车间设备工艺落后,出现跑、冒、滴、漏,通风排毒措施欠佳;包装农药时,徒手操作;缺少个人防护等;运输和销售农药时发生包装破损,药液溢漏;使用农药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配药及施药时缺乏个人防护,配制农药浓度过高,施药器械溢漏,徒手或用口吹处理喷管故障,逆风喷洒,未遵守隔行施药,以及衣服和皮肤污染农药后未及时清洗等。中毒途径主要通过呼吸道或皮肤。
2.2 生活性:农药保管不当,被误服或被用于自杀和他杀;灭蚊蝇、灭虱及治疗疥癣时滥用高毒农药,且使用方法不当;不了解农药毒性,误食拌有农药的种粮;吃了刚喷洒过农药且未予清洗的水果或蔬菜,或误食被农药毒死的家禽、家畜或鱼虾。
3 农药(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类别
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沙蚕毒类杀虫剂、有机氯类杀虫剂等农药在生产活动中都可经过呼吸道、皮肤吸收导致急性职业中毒。
3.1有机磷酸酯类:对硫磷、甲拌磷、磷胺、敌百虫、敌敌畏(DDVP)、马拉硫磷、乐果、克瘟散等。
3.2 氨基甲酸酯类:呋喃丹、叶蝉散、灭多威、西维因、速灭威、混灭威、涕灭威、甲萘威、仲丁威、叶飞散、杀螟丹、抗蚜威、异丙威等。
3.3 拟除虫菊酯类:溴氰菊酯、氯氰菊酯、氯菊酯、胺菊酯、甲醚菊酯等。
3.4 沙蚕毒素类:杀虫双、巴丹、杀虫磺等。
3.5 有机氯类:林丹、滴滴涕、三氯杀虫酯、三氯杀螨醇、毒杀芬等。
3.6 有机硫类:代森锌、代森铵、代森环、福美双、敌锈纳、敌克松等。
3.7 有机砷类:田安、稻脚青,福美砷,稻宁,苏化9ll等。
3.8 有机锡类:三苯氢氧化锡(毒菌锡、T—PTH)、三环已基氢氧化锡(三环锡、鲁特丹)、三唑锡(三叹环锡、倍乐巴)、螨完锡(托尔克)和三苯氯化锡等。
4 医疗救援
4.1 中毒现场急救所需的特需器材和装备
4.1.1 特效解毒剂:现场救治常用的特效解毒剂:阿托品、碘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乙酰胺(禁用杀鼠剂氟乙酰胺中毒特效解毒剂)。
4.1.2 现场清洗装置:现场淋洗装备、洗眼器、重伤员皮肤清洗装备。
4.2 常见职业性急性农药中毒的临床表现
4.2.1 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吸入中毒潜伏期短,皮肤吸收可有数小时的潜伏期,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肌束震颤、心动过缓,严重者出现肺水肿、昏迷、抽搐等。
4.2.2 氨基甲酸酶类杀虫剂临床表现与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类似,但潜伏期较短,病情恢复较快。
4.2.3 其余农药急性职业中毒均少见,且一般中毒症状较轻。但混配农药使用逐渐增多,且大多为使用者自配,中毒表现比较复杂。
4.3 中毒患者的现场救援原则
4.3.1 迅速脱离现场: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上风向的空气新鲜场所,安静休息,避免活动,注意保暖,必要时给予吸氧。密切观察24-72小时。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迅速将病员检伤分类,作出相应的标志,以保证后续医务人员抢救。
4.3.2 防止毒物继续吸收:脱去被农药污染的衣物,用微温弱碱水(1%-5%碳酸氢钠溶液)或肥皂水(忌用热水或酒精之类)彻底清洗全身污染部位,包括头发、皮肤、指甲、伤口和易忽略的部位,眼内污染用2%碳酸氢钠溶液或生理盐水冲洗10-20分钟,污染现场可用清水先行冲洗。如是敌百虫中毒,则只能用清水冲洗,不能用碱水或肥皂(因敌百虫遇碱性物质会变成更毒的敌敌畏)。
4.3.3 对症支持治疗:一旦出现呼吸肌麻痹,及早行气管插管,给予呼吸机辅助呼吸直至自主呼吸恢复且稳定。严重中毒者积极防治中毒性脑病。改善心肺功能,维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保护肝肾等脏器功能,以及其它对症支持等综合治疗。
4.3.4 应用特效解毒剂:在现场应立即早期给予相应的特效解毒剂。常用特殊解毒剂如下表所示
特效解毒剂 | 适用范围 | 备注 |
阿托品 | 有机磷酸酯类、氨基甲酸酶类 | 同类解毒药还有东莨菪碱、654-2、长托宁 |
碘解磷定 氯解磷定 双复磷 | 有机磷酸酯类农药中毒 | 中重度中毒必须合用阿托品 |
乙酰胺 | 有机氟类杀鼠剂中毒 |
|
碘解磷定和氯解磷定为最常用胆碱酯酶复能剂,首选氯解磷定。对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中毒病人,在给阿托品时即应用复能剂。必须注意,复能剂对敌百虫、敌敌畏疗效较差;对马拉硫磷、乐果作用不明显;对谷硫磷和二嗪农则无效;明确单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中毒者,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复方急救药:解磷注射液为复方制剂,适合于现场急救使用。
4.3.5 救治要点:尽快查清毒物种类,明确诊断,以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病因不明时,应当先进行抢救,同时查清毒物。治疗的重点在于维持心脑肺等脏器功能,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七、不明原因职业中毒
1 定义
不明原因职业中毒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作业场所出现一名或多名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的患者,呈现一定的聚集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职业中毒。
2 病因分析
2.1 核实情况:对事件进一步核实,对所有患者进行个案调查。了解流行病学史、体征和检验结果,追寻共性特征。
2.2 通过现场调查、环境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等流行病学调查,初步分析引起不明原因职业中毒的病因。
2.2.1 寻找病因线索
通过对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测结果、临床治疗结果及转归等资料进行分析,为判定疾病主要影响的器官、病原毒物种类、影响流行的环节提供最基本的线索。病因线索的调查先按侵入途径查找病因线索,然后逐步细化。
2.2.1.1 根据起病方式、病情进展、常规检验结果,判定侵入途径是呼吸道、消化道还是皮肤。
2.2.1.2 考虑为气体中毒时,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测结
果,以及诊断性治疗反应,进一步判定是刺激性还是窒息性气体,再判定其毒性程度,然后通过临床综合分析提出可疑的病原。
2.2.1.3 考虑为有机溶剂中毒时,需先判定是否为中毒。各类中毒都
有相应的靶器官,根据疾病发生经过、毒性特点确定中毒的可能性。同时结合进食、职业史等暴露资料,寻找可能引起中毒的毒物线索。
2.2.2 建立病因假设
掌握背景资料,归纳疾病分布特征,从流行病学特征入手,形成
病因假设。
2.2.2.1 分析疾病的“三间”分布
(1) 疾病的时间分布:分析疾病的时间聚集性,推测致病因子的性质是否为化学性的。
(2)疾病的地区分布:分析中毒发生的地区(居民社区、学校、工作、娱乐及其他公共场所、旅行地等)聚集性,找出可能的暴露地点,或将中毒与某种暴露相联系,提供潜在暴露来源及途径的线索。
(3)疾病的人群分布:找出与中毒有关的宿主特征,提供高危人群的线索,帮助探索特异暴露因素、侵入方式等。
2.2.2.2 提出病因假设
综合分析疾病的三间分布信息,以及其动态变化趋势,在合理的、能被调查事实所支持的、能解释大多数病例的前提下提出病因假设,包括致病因子、危险因素及其来源、传播方式(或载体)、高危人群等。
2.2.3 病因判定
结合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判定病因与疾
病的因果联系。
2.2.3.1 病因判定方法
判断疾病与病因的因果联系的准则包括:暴露与疾病关联的时间
顺序、关联的强度、剂量-反应关系、关联的可重复性、关联的“特
异性”、关联的可解释性、暴露和疾病分布的一致性,终止暴露后的
效应等。
2.2.3.2 确定病因时应注意的问题
(1) 中毒事件的毒物性质判定 分析出的毒物及其含量所产生的危害要与现场调查及患者的临床表现相符合。
(2) 流行病学调查与实验室检测 寻找确切的不明原因中毒的因素,必须借助实验室检测。通过实验室检测从病人或其他来源标本中找到的毒物致病因素,是否就是该不明原因中毒的致病因素,还必须通过致病因素与疾病的临床特征和三间分布是否一致的流行病学验证,才能确定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3 现场快速检测
为及时了解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原因,为急性职业中毒的诊断提供依据,要进行现场监测工作,对中毒现场的空气及可能造成中毒的水或物质进行必要的现场快速监测,不能进行现场快速测定的项目,现场采样后,应及时送有关监测检验中心进行化验分析。对中毒现场已被破坏或已遭改变的,必要时须进行模拟测试。
4 医疗救援
参见现场急救流程及措施。
某煤矿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
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学校反恐怖防范工作预案
学校校园欺凌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防暴力安全预案
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他杀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学校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防汛防洪安全应急预案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范本)
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防汛演练方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集团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