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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8月25日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丽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丽江市特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丽江市安全和稳定。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本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基本情况

    本市危险化学品涉及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等多个环节;涉及工厂、商场、医院、学校、科研单位、家庭等多个方面。本市涉及到危险化学品8大类,共计200多个品种。

    全市现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158户,其中:生产单位4户;储存单位13户;经营单位105户;运输单位1户;使用单位35户;从业人员约1700多人。

    全市现有烟花爆竹专营一级批发企业1户,二级批发企业3户,零售网点200多个,分布在全市县城及各个乡镇。

    三、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爆炸)又分为固体火灾(爆炸)、液体火灾(爆炸)和气体火灾(爆炸)。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烟花爆竹主要是火灾、爆炸事故,主要原因也是操作失误和设备、作业场所缺陷。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四、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长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环保局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建设局、市监察局、市经委、市工会、市委宣传部、有关区县政府、武警部队及电力、电信、石化等相关企业。

    (二)指挥部职责

    危险化学品或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各区县应急演练。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区县、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5.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序;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8.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9.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10.市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1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12.市监察局、市总工会:配合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13.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工作。

    14.电力、电信、供水等企业负责相关供用电、通信、供排水等工作。

    六、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公安、消防、交警、环境保护、质监、气象等部门,各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二)区县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区县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区县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三)当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七、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和市质监局组成,人员由消防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该组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

    (二)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市卫生局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该组由市卫生局负责。

    (三)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市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该组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

    (四)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五)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六)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由市发改委负责。

    (七)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该组由市环保局负责。

    (八)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和市质监局组成,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

    八、现场处置程序

    (一)隔离、疏散

    1.建立警戒区域

    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泄漏扩散的情况或火焰热辐射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2.紧急疏散

    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二)防护

    根据事故物质的毒性及划定的危险区域,确定相应的防护等级,并根据防护等级标准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

    (三)询情和侦检

    1.询问遇险人员情况,容器储量、泄漏量、泄漏时间、部位、形式、扩散范围,周边单位、居民、地形、电源、火源等情况,消防设施、工艺措施、到场人员处置意见。

    2.使用检测仪器测定泄漏物质、浓度、扩散范围。

    3.确认设施、建(构)筑物险情及可能引发爆炸燃烧的各种危险源,确认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四)现场急救

    1.现场急救注意事项

    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

    做好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

    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

    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备防爆功能。

    2.现场处理

    迅速将患者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时立即进行心脏按摩;

    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冲洗要及时、彻底、反复多次;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当人员发生冻伤时,应迅速复温,复温的方法是采用40—42℃恒温热水浸泡,使其温度提高至接近正常,在对冻伤的部位进行轻柔按摩时,应注意不要将伤处的皮肤擦破,以防感染;

    当人员发生烧伤时,应迅速将患者衣服脱去,用流动清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伤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疱弄破,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3、使用特效药物治疗,对症治疗,严重者送医院观察治疗。

    (五)泄漏处理

    1.泄漏源控制

    容器发生泄漏后,采取措施修补和堵塞裂口,制止化学品的进一步泄漏。

    2.泄漏物处理

    现场泄漏物要及时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六)火灾控制

    一旦发生火灾,采取以下灭火对策

    1.扑救初期火灾。在火灾尚未扩大到不可控制之前,应使用适当移动式灭火器来控制火灾。迅速关闭火灾部位的上下游阀门,切断进入火灾事故地点的一切物料,然后立即启用现有各种消防设备、器材扑灭初期火灾和控制火源。

    2.对周围设施采取保护措施。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必须及时采取冷却保护措施,并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有的火灾可能造成易燃液体外流,这时可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拦截流淌的液体或挖沟导流,将物料导向安全地点。必要时用毛毡、海草帘堵住上水井、阴井口等处,防止火焰蔓延。

    3.火灾扑救。针对每一类化学品,选择正确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必要时采取堵漏或隔离措施,预防次生灾害扩大。当火势被控制以后,仍然要派人监护,清理现场,消灭余火。

    应急处理过程并非是按部就班地按以上顺序进行,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同时进行,如危险化学品泄漏,应在报警的同时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等等。

    化学品事故的特点是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一旦发生化学品事故,往往会引起人们的慌乱,若处理不当,会引起二次灾害。因此,各企业应制订和完善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计划。让每一个职工都知道应急救援方案,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广大职工对付突发性灾害的应变能力,做到遇灾不慌,临阵不乱,正确判断,正确处理,增强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减少伤亡。

    九、常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处置方法

    (一)发生危险化学品火灾的事故处置

    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在不同的情况下发生火灾时,其扑救方法差异很大,若处置不当,不仅不能有效地扑灭火灾,反而会使险情进一步扩大,造成不应有的财产损失。由于危险化学品本身及其燃烧产物大多具有较强的毒害性和腐蚀性,极易造成人员中毒、灼伤等伤亡事故。因此,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装卸、包装、使用的人员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人员,以及消防、救护人员平时应熟悉和掌握这类物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及其相应的灭火方法。

    扑救危险化学品火灾总的要求是:

    ——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

    ——正确选择最适应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1.扑救爆炸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

    爆炸物品一般都有专门的储存仓库。这类物品由于内部结构含有爆炸性基团,受摩擦、撞击、震动、高温等外界因素诱发,极易发生爆炸,遇明火则更危险。发生爆炸物品火灾时,一般应采取以下基本方法:

    ——迅速判断和查明再次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紧紧抓住爆炸后和再次发生爆炸之前的有利时机,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力制止再次爆炸的发生。

    ——不能用沙土盖压,以免增强爆炸物品爆炸时的威力。

    ——如果有疏散可能,人身安全上确有可靠保障,应迅即组织力量及时疏散着火区域周围的爆炸物品,使着火区周围形成一个隔离带。

    ——扑救爆炸物品堆垛时,水流应采用吊射,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以免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

    ——灭火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尽量利用现场的地形、地物作为掩蔽体或尽量采用卧姿等低姿射水;消防车辆不要停靠离爆炸物品太近的水源。

    ——灭火人员发现有发生再次爆炸的危险时,应立即向现场指挥报告,现场指挥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确有发生再次爆炸征兆或危险时,应立即下达撤退命令。灭火人员看到或听到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至安全地带,来不及撤退时,应就地卧倒。

    2.扑救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的基本方法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总是被储存在不同的容器内,或通过管道输送。其中储存在较小钢瓶内的气体压力较高,受热或受火焰熏烤容易发生爆裂。气体泄露后遇着火源已形成稳定燃烧时,其发生爆炸或再次爆炸的危险性与可燃气体泄漏未燃时相比要小得多。遇压缩或液化气体火灾一般应采取以下基本方法:

    ——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如果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如果是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只要关闭气体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

    ——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襄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灭火工作,但有时一次堵漏不一定能成功,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止较长时间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潜伏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在特殊情况下,只要判断阀门还有效,也可违反常规,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关闭已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恢复稳定燃烧。

    3.扑救易燃液体火灾的基本方法

    易燃液体通常也是贮存在容器内或用管道输送的。与气体不同的是,液体容器有的密闭,有的敝开,一般都是常压,只有反应锅(炉、釜)及输送管道内的液体压力较高。液体不管是否着火,如果发生泄漏或溢出,都将顺着地面流淌或水面漂散,而且,易燃液体还有比重和水溶性等涉及能否用水和普通泡沫扑救的问题以及危险性很大的沸溢和喷溅问题,因此,遇易燃液体火灾,一般应采取以下基本方法:

    ——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小面积(一般50㎡以内)液体火灾,一般可用雾状水扑灭。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一般更有效。

    大面积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能覆盖在液面上灭火。用泡沫也有效。用干粉扑救,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虽然从理论上讲能用水稀释扑救,但用此法要使液体闪点消失,水必须在溶液中占很大的比例,这不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体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会受到水溶性液体的破坏(如果普通泡沫强度加大,可以减弱火势),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

    ——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指挥员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把火势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同时,对输送管道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与气体堵漏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

    4.扑救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一般都可用水和泡沫扑救,相对其他种类的危险化学品而言是比较容易扑救的,只要控制住燃烧范围,逐步扑灭即可,但也有少数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的扑救方法比较特殊,如2,4-二硝基苯甲醚、二硝基荼、荼、黄磷等。

    ——2,4-二硝基苯甲醚、二硝基荼、荼等是能升华的易燃固体,受热发出易燃蒸气。火灾时可用雾状水、泡沫扑救并切断火势蔓延途径,但应注意,不能以为明火焰扑灭即已完成灭火工作,因为受热以后升华的易燃蒸气能在不知不觉中飘逸,在上层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尤其是在室内,易发生爆燃。因此,扑救这类物品火灾千万不能被假象所迷惑。在扑救过程中应不时向燃烧区域上空及周围喷射雾状水,并用水浇灭燃烧区域及其周围的一切火源。

    ——黄磷是自燃点很低在空气中能很快氧化升温并自燃的自燃物品。遇黄磷火灾时,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对着火的黄磷应用低压水或雾状水扑救。高压直流水冲击能引起黄磷飞溅,导致灾害扩大。黄磷熔融液体流淌时应用泥土、砂袋等筑堤拦截并用雾状水冷却,对磷块和冷却后已固化的黄磷,应用钳子钳入贮水容器中。来不及钳时可先用砂土掩盖,但应作好标记,等火势扑灭后,再逐步集中到储水容器中。

    ——少数易燃固体和自燃物品不能用水和泡沫扑救,如三硫化二磷、铝粉、烷基铅、保险粉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处理。宜选用干砂和不用压力喷射的干粉扑救。

    5.扑救遇湿易燃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

    遇湿易燃物品能与潮湿和水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和热量,有时即使没有明火也能自动着火或爆炸,如金属钾、钠以及三乙基铝(液态)等。因此,这类物品有一定数量时,绝对禁止用水、泡沫等湿性灭火剂扑救。这类物品的这一特殊性给其火灾时的扑救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对遇湿易燃物品火灾一般应采取以下基本方法:

    ——首先应了解清楚遇湿易燃物品的品名、数量、是否与其他物品混存、燃烧范围、火势蔓延途径。

    ——如果只有极少量(一般50g以内)遇湿易燃物品,则不管是否与其他物品混存,仍可用大量的水或泡沫扑救。水或泡沫刚接触着火点时,短时间内可能会使火势增大,但少量遇湿易燃物品燃尽后,火势很快就会熄灭或减小。

    ——如果遇湿易燃物品数量较多,且未与其他物品混存,则绝对禁止用水或泡沫等湿性灭火剂扑救。遇湿易燃物品应用干粉、二氧化碳扑救,只有金属钾、钠、铝、镁等个别物品用二氧化碳无效。固体遇湿易燃物品应用水泥、干砂、干粉、硅藻土和蛭石等覆盖。水泥是扑救固体遇湿易燃物品火灾比较容易得到的灭火剂。对遇湿易燃物品中的粉尘如镁粉、铅粉等,切忌喷射有压力的灭火剂,以防止将粉尘吹扬起来,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导致爆炸发生。

    ——如果其他物品火灾威胁到相邻的遇湿易燃物品,应将遇湿易燃物品迅速疏散,转移至安全地点。如因遇湿易燃物品较多,一时难以转移,应先用油布或塑料膜等其他防水布将遇湿易燃物品遮盖好,然后再在上面盖上棉被并淋上水。如果遇湿易燃物品堆放处地势不太高,可在其周围用土筑一道防水堤。在用水或泡沫扑救火灾时,对相邻的遇湿易燃物品应留有一定的力量监护。

    6.扑救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火灾的基本方法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从灭火角度讲是一个杂类,即有固体、液体,又有气体;既不像遇湿易燃物品一概不能用水和泡沫扑救,也不像易燃固体几乎都可用水和泡沫扑救。有些氧化剂本身不燃,但遇可燃物品或酸碱能着火和爆炸。有机过氧化物(如过氧化二苯甲酰等)本身就能着火、爆炸,危险性特别大,扑救时要注意人员防护。不同的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火灾,有的可用水(最好雾状水)和泡沫扑救,有的不能用水和泡沫,有的不能用二氧化碳扑救。因此,遇到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火灾,一般应采取以下基本方法:

    ——迅速查明着火或反应的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其它燃烧物的品名、数量、主要危险特性、燃烧范围、火势蔓延途径、能否用水或泡沫扑救。

    ——能用水或泡沫扑救时,应尽一切可能切断火势蔓延,使着火区孤立,限制燃烧范围,同时应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不能用水、泡沫、二氧化碳扑救时,应用干粉、或用水泥、干砂覆盖。用水泥、干砂覆盖应先从着火区域四周尤其是下风等火势主要蔓延方向覆盖起,形成孤立火势的隔离带,然后逐步向着火点进逼。

    由于大多数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遇酸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爆炸,如过氧化钠、过氧化钾、氯酸钾、高锰酸钾、过氧化二苯甲酰等。因此,专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这类物品的单位和场合对泡沫和二氧化碳也应慎用。

    7.扑救毒害品、腐蚀品火灾的基本方法

    毒害品和腐蚀品对人体都有一定危害。毒害品主要是经口或吸入蒸气或通过皮肤接触引起人体中毒的。腐蚀品是通过皮肤接触使人体形成化学灼伤。毒害品、腐蚀品有些本身能着火,有的本身并不着火,但与其他可燃物品接触后能着火。这类物品发生火灾时通常扑救不很困难,只是需要特别注意人体的防护。遇这类物品火灾一般应采取以下基本方法:

    ——灭火人员必须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护面具。一般情况下采取全身防护即可,对有特殊要求的物品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氧气或空气面具。为了在火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限制燃烧范围。毒害品、腐蚀品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灭火人员在采取防护措施后,应立即投入寻找和抢救受伤、被困人员的工作。并努力限制燃烧范围。

    ——扑救时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避免腐蚀品、毒害品溅出。

    ——遇毒害品、腐蚀品容器泄漏,在扑灭火势后应采取堵漏措施。腐蚀品需用防腐材料堵漏。

    ——浓硫酸遇水能放出大量的热,会导致沸腾飞溅,需特别注意防护。扑救浓硫酸与其他可燃物品接触发生的火灾,浓硫酸数量不多时,可用大量低压水快速扑救。如果浓硫酸量很大,应行先用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然后再把着火物品与浓硫酸分开。

    8.扑救放射性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

    放射性物品是能放射出人类肉眼看不见但却能严重损害人类生命和健康的α、β、γ射线和中子流的特殊物品。扑救这类物品火灾必须采取特殊的能防护射线照射的措施。平时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这类物品的单位及消防部门,应配备一定数量防护装备和放射性测试仪器。遇这类物品火灾一般应采取以下基本方法:

    ——先派出精干人员携带放射性测试仪器,测试辐射(剂)量和范围。测试人员应尽可能地采取防护措施。

    对辐射(剂)量超过0.0387C/㎏的区域,应设置写有“危及生命、禁止进入”的文字说明的警告标志牌。

    对辐射(剂)量小于0.0387C/㎏的区域,应设置写有“辐射危险、请勿接近”警告标志牌。

    测试人员还应进行不间断巡回监测。

    ——对辐射(剂)量大于0.0387C/㎏的区域,灭火人员不能深入辐射源纵深灭火进攻。对辐射(剂)量小于0.0387C/㎏的区域,可快速出水灭火或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扑救,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

    ——对燃烧现场包装没有破坏的放射性物品,可在水枪的掩护下佩戴防护装备,设法疏散,无法疏散时,应就地冷却保护,防止造成新的破损,增加辐射(剂)量。

    ——对已破损的容器切忌搬动或用水流冲击,以防止放射性沾染范围扩大。

    (二)发生人身中毒事故的急救处理

    1.人身中毒的途径

    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装卸、搬倒商品等操作过程中,毒物主要经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人体,经消化道者较少。

    ——呼吸道:整个呼吸道都能吸收毒物,尤以肺泡的吸收能量最大。肺泡的总面积达55~120平方米,而且肺泡壁很薄,表面为含碳酸的液体所湿润,又有丰富的微血管,所以毒物吸收后可直接进入大循环而不经肝脏解毒。

    ——皮肤:在搬倒商品等操作过程中,毒物能通过皮肤吸收,毒物经皮肤吸收的数量和速度,除与其脂溶性、水溶性、浓度等有关外,皮肤温度升高,出汗增多,也能促使粘附于皮肤上的毒物易于吸收。

    ——消化道:操作中,毒物经消化道进入体内的机会较少,主要由于手被毒物污染未彻底清洗而取食食物,或将食物、餐具放在车间内被污染,或误服等。

    2.人身中毒的主要临床表现

    ——神经系统:慢性中毒早期常见神经衰弱综合症和精神症状,多属功能性改变,脱离毒物接触后可逐渐恢复。常见于砷、铅等中毒。锰中毒和一氧化碳中毒后可出现震颤。重症中毒时可发生中毒性脑病及脑水肿。

    ——呼吸系统:一次大量吸入某些气体可突然引起窒息。长期吸入刺激性气体能引起慢性呼吸道炎症,出现鼻炎、鼻中隔穿孔、咽炎、喉炎、气管炎等。吸入大量刺激性气体可引起严重的化学性肺水肿和化学性肺炎。某些毒物可导致哮喘发作,如二异氰酸甲苯酯。

    ——血液系统:许多毒物能对血液系统造成损害,表现为贫血、出血、溶血等。如铅可造成低色素性贫血;苯可造成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甚至全血减少,成为再生障碍性贫血,苯还可导致白血病;砷化氢可引起急性溶血;亚硝酸盐类及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症;一氧化碳可导致组织缺氧。

    ——消化系统:毒物所致消化系统症状有多种多样。汞盐、三氧化二砷经急性中毒可出现急性胃肠炎;铅及铊中毒出现腹绞痛;四氯化碳、三硝基甲苯可引起急性或慢性肝病。

    ——中毒性肾病:汞、镉、铀、铅、四氯化碳、砷化氢等可能引起肾损害。

    此外,生产性毒物还可引起皮肤、眼损害、骨骼病变及烟尘热等。

    3.急性中毒的现场急救处理

    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将中毒者及时送医院急救。护送者要向院方提供引起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称等,如化学物不明,则需带该物料及呕吐物的样品,以供医院及时检测。

    如不能立即到达医院时,可采取急性中毒的现场急救处理:

    ——吸入中毒者,应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向上风向转移,至空气新鲜处。松开患者衣领和裤带。并注意保暖。

    ——化学毒物沾梁皮肤时,应迅速脱去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30分钟。头面部受污染时,首先注意眼睛的冲洗。

    ——口服中毒者,如为非腐蚀性物质,应立即用催吐方法,使毒物吐出。现场可用自己的中指、食指刺激咽部、压舌根的方法催吐,也可由旁人用羽毛或筷子一端扎上棉花刺激咽部催吐。催吐时尽量低头、身体向前弯曲,呕吐物不会呛入肺部。误服强酸、强碱,催吐后反而使食道、咽喉再次受到严重损伤,可服牛奶、蛋清等。另外,对失去知觉者,呕吐物会误吸入肺;误喝了石油类物品,易流入肺部引起肺炎。有抽搐、呼吸困难,神态不清或吸气时有吼声者均不能催吐。

    对中毒引起呼吸、心跳停者,应进行心肺复苏术,主要的方法有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心脏胸外挤压术。

    参加救护者,必须做好个人防护,进入中毒现场必须戴防毒面具或供氧式防毒面具。如时间短,对于水溶性毒物,如常见的氯、氨、硫化氢等,可暂用浸湿的毛巾捂住口鼻等。在抢救病人的同时,应想方设法阻断毒物泄漏处,阻止蔓延扩散。

    (三)危险化学品烧伤的现场抢救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特点,在生产、贮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等事故。出于热力作用,化学刺激或腐蚀造成皮肤、眼的烧伤;有的化学物质还可以从创面吸收甚至引起全身中毒。所以对化学烧伤比开水烫伤或火焰烧伤更要重视。

    1.化学性皮肤烧伤

    化学性皮肤烧伤的现场处理方法是,立即移离现场,迅速脱去被化学物沾污的衣裤、鞋袜等。

    ——无论酸、碱或其它化学物烧伤,立即用大量流动自来水或清水冲洗创面15—30分钟。

    ——新鲜创面上不要任意涂上油膏或红药水,不用脏布包裹。

    ——黄磷烧伤时应用大量水冲洗、浸泡或用多层湿布覆盖创面。

    ——烧伤病人应及时送医院。

    ——烧伤的同时,往往合并骨折、出血等外伤,在现场也应及时处理。

    2.化学性眼烧伤

    ——迅速在现场用流动清水冲洗,千万不要未经冲洗处理而急于送医院。

    ——冲洗时眼皮一定要掰开。

    ——如无冲洗设备,也可把头部埋入清洁盆水中,把眼皮掰开。眼球来回转动洗涤。

    ——电石,生石灰(氧化钙)颗粒溅入眼内,应先用蘸石蜡油或植物油的棉签去除颗粒后,再用水冲洗。

    十、附则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二)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三)发生特大、特别重大事故时,本预案与《丽江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

    (四)本预案是在原《丽江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上修改补充完善后制定的,本预案实施后,原《丽江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丽安发〔2004〕12号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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