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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区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1月21日

一、   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         事故类型:泄漏、火灾。

2、危险目标物危险特性

甲醇未无色澄清液体,有刺激性及微有乙醇样气味,易挥发,易流动,燃烧时无烟有蓝色火焰,能与水、醇、醚等有机溶剂互溶,能与多种化合物形成共沸混合物,能与多种化合物形成溶剂混溶,溶解性能优于乙醇,能溶解多种无机盐类,如碘化钠、氯化钙、硝酸铵、硫酸铜、硝酸银、氯化铵和氯化钠等。易燃,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极限6.0%-36.5%(体积)。熔点(℃):-97.8,沸点(℃):64.8,溶解性: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等多数有机溶剂,爆炸上限%(V/V):44.0,引燃温度(℃):385,爆炸下限%(V/V):5.5,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病变;可致代射性酸中毒。退,皮肤出现脱脂、皮炎等。

3、可能存在危险源、危险程度及预防

罐区有甲醇、乙炔、反应液、醋酸乙烯、醋酸、乙炔、醇解母液及液碱,危险性评价大于1,属于重大危险源。

罐区甲醇、乙醛、醋酸乙烯属于易燃易爆液体,泄漏时遇明火易发生火灾。

罐区贮槽建有围堰,各槽配有温度、压力、液位远传测量仪表,中心控制室设有趋势查询,现场浏览站可监控各厂温度、压力、液位,各槽根据物理组份配有专用尾气冷凝器,冷凝液回流槽内。各槽建有氮封装置,罐区西北角设有泡沫消防站,罐区每个易燃液体贮槽配有专用泡沫管道,选点放置12台50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罐区北设有消防栓。建有下水管网,下水统一进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有避雷、防静电装置。碱槽设有独立围堰。

4.可能出现的事故及预防

4.1可能引发的事故

罐区可能存在设备、管道腐蚀泄漏,管道、阀门法兰连接处泄漏、液位过高泄漏、尾气不畅爆炸泄漏、雷击起火、静电防护不到位引起事故,装卸物料时起火,泵泄漏起火等。

4.2引发事故原因

(1)设备、管道质量、安装质量、运转时间过长等原因引起泄漏。

(2)运转机械封或填料磨损引起泄漏。

(3)操作技术水平低下,违章操作引起事故处理不当引起事故。

(4)巡回检查不到位。

(5)管理不到位。

(6)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

(7)违章指挥引起事故。

(8)违反劳动纪律引起事故。

4.3突发事故预防措施

(1)加强设备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提高设备安装、检修工作质量。

(2)及时更换泵填料与损坏机械封。

(3)加强职工技术水平培训,杜绝违章操作引起事故处理。

(4)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问题。

(5)加强管理从制度上提高员工工作责任感。

(6)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7)严禁违章指挥。

(8)加强劳动纪律管理。

二、专项事故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设置原则

在罐区或有机厂能处理一般事故且对生产稳定运行不构成影响,启动专项应急预案。遇罐区、有机厂不能重大事故且对生产构成重大影响,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2.2组织体系及职责

2.2.1组织体系

组  长: 吴伟华  联系方式:手机:15047375147

副组长: 刘建民  联系方式:座机:8070  手机:15934973074

张荣峰   手机:13644772421

组  员:  罐区全体人员

2.2.2组长职责

(1)组长:全面协调紧急救援工作有序行动,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负责报告上级救援组。

(2)负责向上级指挥组、安全环保、保卫、医疗部门组长叙清事态,流程走向、物料特性、人员伤亡情况。

(3)当班班长为第一指挥员,报告相关部门,即刻通知车间负责人,反应情况要快、要准,说明事故地点、时间、物料名称。

(4)负责紧急停车,切断与外工序连接的进、出料阀门,降低事故扩大。

(5)根据现场事态服从统一指挥,采取措施补救。

(6)车间负责紧急状态结束后,按照环保的部署,清理现场。

2.2.3组员职责

(1)坚守岗位,服从统一指挥。

(2)切断火源关闭阀门要快、要准、停泵。

(3)当消防人员抵达现场时,配合消防人员扑救散落火源。

(4)火势较大时,立即开启泡沫站、消防系统,降低火势。

(5)凡在应急救援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扑救过程中,有物料散出,正确佩带防毒面具。

(6)救援组成员负责事故结束后的现场保护。

三、事故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采取监控措施

(1)现场采用视频监控,控制室可视频现场情况。

(2)现象按要求配置易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采用声光报警。

(3)巡检人员配有便携式易燃气体检测仪。

(4)各槽温度、液位等关键控制现场与控制室显示测量系统,设有系统压力上下限报警装置。

(5)现场按要求巡回检查进行现场监控。

2、危险源技术预防和管理措施

(1)各贮槽配有尾气吸收系统。

(2)各贮槽配有液位、温度、压力测量显示仪表。

(3)各贮槽设有氮封装置。

(4)各贮槽配有泡沫消防管道。

(5)按要求对主要设备、安全设施、气防器材、消防器材、压力容器建有档案,定期检查,按要求进行保养,保证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6)罐区现场设备位号明确,管道介质流向介质有明显标志。

(7)压力表、液位计等计量、器材器具由有关资质部门定期校准。

(8)罐区设有避雷装置。

(9)罐区设有防火堤,所有化工泵按按要求安装在防火堤外。

(10)建有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按要求定时对现场进行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针对工艺特性组织职工教育,定期易燃气体起火、消防器材使用、气防器材使用演练。

3.3应急处置措施

3.4预警行动 3.4.1预警分级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为四个级别:一般(Ⅳ级、蓝色)、较重(Ⅲ级、黄色)、严重(Ⅱ级、橙色)、特别严重(Ⅰ级、红色)。即当班人员能及时处理的事故为Ⅳ级,当班人员不能处置需求援扩大到Ⅲ级,公司启动应急预案,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的预警、预防通报,进行预测、预警,指令所属部门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采取应急救援,当公司应急不能控制应上升为Ⅱ级,向当地部门应急求援,当地部门启动应急救援程序,防止或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现场操作人员可更加车间、有机厂是否能处理初步判断级别。

3.4.2预警级别及发布程序 一般(Ⅳ级、蓝色)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 较重(Ⅲ级、黄色)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

严重(Ⅱ级、橙色)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

特别严重(Ⅰ级、红色)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

发布Ⅱ级、Ⅰ级预警必须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求援。 3.4.3发布平台

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管理部门发布的预测、预警要求及时发布预警。预警的发布、解除均通过公司行政办公管理平台系统、传真、电话等渠道予以公告。

四、信息报告程序

4.1公司应急

指挥办公室设在总调度室,应急值守电话:0477-6431321),24小时专人值守。应急求援联系方式:

蒙西镇急救中心:18747704120

蒙西镇消防队:0477-6445119

蒙西镇环保局0477-6445218   12369

蒙西镇派出所:0477-6445110

鄂旗安监局:0477-6222065

4.2事故报告方式

发现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报告人采取固定电话、防爆对讲机等通讯方式报告,报告人必须报告事发区域、介质、危险程度等相关信息。

4.3事故报告流程

现场事故发现人→班长→值班调度→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相关应急组成员。现场班长与调度尽快核实情况,报公司应急指挥部。由公司应急指挥部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地点、引发事故介质、危险程度。

4.4现场处置

(l)停止事故贮槽正常作业。

(2)切断可燃液体来源,根据情况关阀门,停泵。

(3)初期火灾的扑救是控制火势,现场干粉灭火器灭火,向事故槽加氮气。

(4)在专业消防队没有到达之前当班班长组织班员进行扑救。

(5)贮槽内着火开启泡沫消防系统,加入泡沫。

(6)切断事故槽与其它物料槽连接及尾气管。

(7)用水冷却起火槽冷却设备,防止高温引起槽罐塌陷。

(8)用水冷却相邻槽罐防止其它槽罐起火,引发次生事故。

(9)将泄漏物控制在一定范围,注意泄漏物进入下水道。

(10)根据情况决定停相关工序。

(11)罐区泄漏起火应立即启动公司应急救援方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12)灭火抢救的原则是先救人、后灭火。因此,有人员伤亡必须立即打医疗组电话,中毒休克人员移出毒区应做必要的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往医院救治,人员疏散应从指定地点上风向撤离。

(13)在事故状态中,严格控制“三废”排放,能不排的尽量回收,必须排放的废气、废渣、废液依照安全环保部制定的方案进行处理。

4.5注意事项

(1)凡在应急救援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扑救过程中,有物散出,正确佩戴防毒面具。

(2)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应急救援组成员互相照应,互相配合,不能单独行动。

(3)救援组成员负责事故结束后的现场保护。

(4)密切注意其它槽罐温度压力,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5)严禁违章操作,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按要求使用消防器材、气防器材。

(7)设立围堰控制泄漏区域,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8)应注意设立警示标志。

4.5事故升级

罐区贮槽起火应立即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当公司启动应急处置办法后还不能处置应报告当地有关部门,请求应急救援。请求时说明事发地点、危险性及支援方式。

五、事故应急救援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罐区贮槽起火为一级事故,在公司无法控制事态漫延情况下,由应急救援部上报上级部门,启动上级应急预案。

5.2响应程序

当第一发现人发现事故时,需第一时间口头上报当班班长。

当班班长应立即调查寻问事故原因,组织先期处置事故,并在5分钟内电话或口头上报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指挥现场救援,并填写事故报告单,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

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根据事故大小、发展势态等情况指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组织并实施相应的救援上报工作。

当公司应急指挥部经调查核实确定需向上级请求救援。

5.3应急事故处置措施

当发安全生产事故时,现场发现人立即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当发生现场易燃泄漏事故时,现场停止一切可引发火灾作业。

(2)现场根据工艺情况,采取关闭阀门,停化工泵、打盲板等措施进行切断处理。

(3)根据情况对事发工序决定是否进行停车处理。

(4)现场报警,各厂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应急处置,同时上报公司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办公室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是否启动公司应急,对现场环境事故进行监测,发生环境事故按要求上报上级环保部门。

六、罐区应急物资和装备要求 1、保证泡沫消防站用电。

2、保证泡沫消防站3吨抗溶性泡沫存量。

3、保证氮气压力0.3MPa。

4、MFTZ/ABC45灭火器45具 。

5、保证消防水压力0.2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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