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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炉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3月16日

为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有序、高效的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预案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厂高炉炉底泄露铁水、爆炸及煤气泄漏事故的应急工作。

2.应急指挥组织系统及职责

2.1应急指挥系统

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由厂统一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工作。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段如刚

副组长:于建军、刘荣利、曹志林、张志科

成  员:隆君良、吕风余、魏雨银、刘向晨、关元星、王庆宗、王守田、高国占、王洪成、孔祥玉、

领导小组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决策领导机构。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态势和处理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在发生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

2.2职责

2.2.1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职责:

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工作,力争将损失到最低程度;根据事件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对紧急情况采取处理措施;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2.2成员单位职责

2.2.2.1厂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保证领导指令传达畅通;负责与上级相关部门、医务室联系;完成领导小组现场交办的任务;负责受伤人员的急救和转院治疗。

2.2.2.2安全科:

负责实施火灾、爆炸事件的应急救援;负责义务消防队伍的建立、组织、训练;根据火灾、爆炸情况,向公司消防部门报警;根据情况对事件区域现场进行警戒和实施交通管制;负责火灾、爆炸事件原因的调查。

负责厂预案的调整、修订,并不断完善;检查督导各单位进行突发事件紧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理和综合协调;根据突发事件严重情况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情况;进行突发事件调查,参加火灾、爆炸事件的调查。

2.2.2.3机动科:

负责提供事件现场涉及的电力、设备、煤气、动力介质的信息;根据事件情况或按照指挥部指示切断妨碍事件救援的电源、煤气、动力介质等;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防护用品的供应;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件,涉及油品、化学危险品时,负责提供其性能资料,提出救援意见。

2.2.2.4生技术产科调度室:

负责生产环节的协调调度,对影响事件紧急救援或可能扩大事件的生产环节下达停产指令,并保持停产过程的安全稳定;负责事件现场的通讯保障;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保障;负责应急救援所需人力、物资、车辆等的调度;负责与公司及其他分厂的协调联络;参与事件调查。

2.2.2.5各生产单位:

负责本单位突发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演练与实施;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和本单位员工的组织与管理。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

3.1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者要立即通知班组长、车间主任和厂有关职能部门,班组长、车间主任向上级领导、职能部门汇报的同时组织应急处理。

3.2厂职能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马上赶赴现场,如发生的事件属于预案适应范围,马上报厂领导。

3.3厂领导接到报告后,启动本预案,应急处理工作总指挥是救援工作的最高首长,统一指挥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领导指令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4.信号规定

厂信号主要使用电话报警联络。

办公室报警电话:6397 6426 6201    调度室电话: 6405 6404

安全科:5870 5871             煤防站:6225

5.应急处理原则:

坚持组织有序的原则。事件紧急处理,要有领导组织,按照指挥指令行动。

坚持迅速、积极处理的原则。事件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炼铁厂职能部门,在报告的同时,积极组织应急处理。

科学处置的原则。处置必须坚持科学处置,不能蛮干,防止事件扩大。事件场所有铁水、毒气、毒物、窒息危险时,必须使用防护设备;夜间或黑暗处,要使用照明灯等。

防止事件范围扩大的原则。因紧急处理需要停电、停煤气等,要在操作的同时,向领导汇报并通知相关用户,采取应急措施。

6.事故处理

6.1炉底泄露铁水事故处理及预防措施

6.1.1立即做紧急休风处理。

6.1.2打开铁口,组织出铁。

6.2铁水爆炸事故处理   发生铁水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时要注意:      6.2.1严禁用水喷射铁水降温;      6.2.2切断铁水与水进一步接触的任何途径;      6.2.3防止四处飞散的铁水引发火灾。

6.3高炉垮塌事故处理

发生高炉垮塌事故,铁水、炽热焦碳、高温炉渣可能导致爆炸和火灾;高炉喷吹的煤粉可能导致煤粉爆炸;高炉煤气可能导致火灾、爆炸;高炉煤气、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可能导致中毒等事故。处置高炉垮塌事故时要注意:   6.3.1妥善处置和防范由炽热铁水、煤粉尘、高炉煤气、硫化氢等导致的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6.3.2及时切断所有通向高炉的能源供应,包括煤粉、动力电源等;   6.3.3监测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特别是下风向区域)空气中的有毒气体浓度;   6.3.4必要时,及时对事故现场和周边地区的有毒气体浓度进行分析,划定安全区域。

6.1发生煤气泄漏事故处理及预防措施

6.1.1必须戴好空气呼吸器,立即关闭排水器操作阀门(如操作阀门关不严,关闭排水器主阀门),可靠切断煤气来源。

6.1.2如排水器主阀门无法关严造成煤气大量泄露,立即疏散周边相邻人员,并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标志,布置警戒人员,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

6.1.3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配备空气呼吸器及煤气检测仪器。

6.1.4煤气排水器附近的人员聚集场所,安装安全可靠的固定式煤气报警仪,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6.2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立即将事故详细情况报告调度室、安全科和办公室。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发生的事故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伤亡人数、电话、联系人、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6.3各抢险救灾小组接到紧急救援指令后,迅速开展工作,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分析原因,采取必要措施,根据事故等级制定抢险方案,实施现场救援。

6.4根据事故程度,由抢险指挥机构确定抢险工作步骤,本着“以人为本,先人后物”的原则,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

6.5发生事故后,组织机构根据事故对人员和生产的威胁程度组织生产、救灾,并与上级领导机构保持联系,必要时紧急安排人员转移,紧急转移不受范围、条件及程序限制,直接组织力量实施。

6.6事故发生后,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型,及时抢救人员、物资,保证运输畅通,妥善安置受灾人员,保证抢险救援后顺利恢复正常。

6.7抢救工作结束后,指挥机构要迅速组织生产恢复,做好人员安置工作,迅速组织重建,并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及时掌握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损失及恢复情况。

7.应急响应

7.1响应程序

7.1.1事件报告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有及时上报突发事件的责任。任何部门和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突发性事件的,必须立即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报炼铁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若超出炼铁厂处理能力范围或需其他相关分厂配合,

员工举报的突发性事件,无论属于哪个部门接报后,都应立即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当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对事态进行控制,报告中应明确表述出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型、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7.1.2响应程序

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有关突发事件的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立即启动本预案,召集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点、时间、原因、人员伤亡情况,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的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理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处理的最新进展情况。

7.2信息处理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的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按照有关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个人进行通报。

7.3指挥与协调

事件发生后,立即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指挥部开始正常运转,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置。指挥部下设各部门同时开展相应的工作。

7.4应急处置

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后,应根据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处理,要尽快弄清事件种类、性质,以及已造成的范围等第一手资料,经综合情况后及时向指挥部提出科学的处置方案,经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与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处理过程、情况和数据报指挥部。

7.4.1现场控制

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与相关部门配合,,防止事故扩散;及时通报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员工或周边居民;参与对受危害人员进行救治。现场调查与报告开展事件现场勘察;进行技术调查取证;按照所造成的危害与破坏的程度进行报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采取事件跟踪监测,直至突发事件处理完毕、警报解除。

7.4.2情况报告

各成员单位将工作情况及时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汇总后上报炼铁厂管理部门。

7.4.3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事件处理和控制的情况,报请炼铁厂相关部门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8.保障措施

8.1应急队伍、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突发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建立相应的应急反应队伍,确保事件发生时应急队伍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处理能力。

8.2治安保障

安全科维护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8.3通信与信息传递保障

加强突发性事件通信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通信手段,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8.4技术保障

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理相关人员的培训,抓好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队伍的建设。

8.5宣传教育保障

利用板报等进行突发事件防治及应对突发性事件事故知识的宣传,对员工开展事故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教育,增强全员应急意识。

8.6监督检查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监督检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和保障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9、训练和演习: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演习一次,指挥领导小组要从实际出发,加强对各救援队伍的培训,以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险队伍为准则。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的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

10、突发事件救援队组成人员名单

10.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段如刚(13315510091 )

10.2通信联络队:

队  长:调度室调度长张永军: (15832587895、6405)

队  员:调度、安全科全体成员。

10.3抢险、抢修队:

队  长:机动科长孔祥玉(13932512265)

高炉车间主任刘向晨(13803303534)

原料车间主任孙久凤( 15032559211)

竖炉车间主任何会林(13832811649)

烧结一车间主任刘久明( 13933461885)

烧结二车间主任陆云龙(138328954238 )

运行车间主任隆君良(13931542333 )

生产技术科科长王守田( 13832573794)

检修车间主任徐利(13832876182 )

队  员:全体调度员、机动科

10.5医疗救护队:

队  长: 煤防站杨方(6400、5903257103

副队长: 张浩军 (6225、13933377010)

队  员:煤防站全体成员

10.6物资供应队:

队  长:办公室主任高国占( 6397、 13931517001)

队  员:办公室全体

11.外援电话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报警电话:110

市安监局电话:6677311          疾病控制中心电话:6612158

炼铁厂安全科

200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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