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露天矿洪涝灾害突发性事件的防范与处置,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及公司有关文件指示等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预案。特制订《露天煤矿防汛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决贯彻矿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矿一切积极因素做好防汛工作。
1.4、适用范围
露天矿坑下采场、水泵房、排土场、施工队临建区。
2、组织体系
2.1、防汛指挥机构
神宝公司露天煤矿防防汛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矿防汛指挥协调和处置工作。矿长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其余各科室等有关人员为成员。
成立露天煤矿防汛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张东风
副总指挥:徐振东 李 江 张利忠
成 员:李俊寅 王兴武 陈占国 许东生 田志伟 张润廷 孙兆盛 杨建国 马春福
下设防汛办公室
组 长:张利忠
副组长:李俊寅、李佰文、王会运
成 员:放排段全体
值班电话:6765806
2.2、基层各段成立现场防汛小组
2.2.1、采剥段现场急救小组
组 长:王兴武
副组长:孙宏伟、刘艳华
成 员:采剥段全体成员
2.2.2、运输段现场急救小组
组 长:陈占国
副组长:孙文祥、张国峰、阎国军
成 员:运输段全体成员
2.2.3、运输段现场急救小组
组 长:李俊寅
副组长:李百文、王会运
成 员:防排段全体成员
2.3、主要职责
2.3.1、防汛指挥机构职责
应急防汛指挥部全权负责指挥、协调、组织、恢复全过程的应急救援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a.根据汛情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下达防汛指令。
b.根据汛情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c. 根据天气情况、结合天气预报,及时做出防汛措施。
(1)总指挥职责:
a、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露天矿防汛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b、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全矿职工全面进行防洪抗汛工作,把洪水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c.与上级取得联系,根据救援的进程,决定是否调动其他救护力量。
(2)副总指挥职责:
a.制定防汛方案和救援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b.负责防汛、救援所需物资和机械的调集。
c.负责人员的组织协调防汛、救援过程中的安全保障。
(3)指挥部成员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防汛与救援某一方面的具体事宜。
2.3.2、防汛办公室主要职责
a.组长是该组的第一指挥者。负责组织现场防汛和对洪水的控制;负责对小组成员的任务安排。
b.副组长是组长的助手,协助组长完成防汛工作。组长不在位时,行使组长的权利。
2.3.3、基层各段成立现场防汛小组
防汛小组应经常处于应急状态,接到防汛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出发,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开展防汛工作。
3、预防与预警机制
3.1、洪灾事故的预防
3.1.1、露天矿放排段应时刻关注当地灾害性天气预报,总结洪水期雨量规律,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矿防汛指挥部和公司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1.2、在雨季到来之际,放排段要对水泵房机械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以保障水泵能全部正常运转。
3.2.3、当大雨发生时,安质部要加强对露天矿各个挡墙的巡视,确保挡墙完好。
3.2.4、当大雨发生时,各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停止生产,并把坑上各破道口封死,避免坑上雨水流到坑下。
3.2.5、生产技术部在汛期来临之前作好采场四周防洪沟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安排有关单位处理
3.2.6、夏汛期来临之前,防排段组织安装好两台570KW防洪泵,并对防洪泵及坑下防洪管路进行通水试验,确保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汛情、险情。
3.2.7、机电部无论何时、何种情况都要保证防洪供电系统的完好,确保防汛设施、抢救设施正常供电。
3.2.8、在夏汛期采剥段要撤出最下部采煤台阶的作业设备,如生产急需,要落实好防范措施。
3.2.9、随时监视、监听天气情况的变化,一旦出现恶劣天气,矿防汛领导小组,车间防汛机构要24小时处于戒备状态,开通所有的通讯工具,保证汛情信息的畅通。
3.2.10、各段在5月末前要根据各自负责区段的特点备好防汛器材,到期不备者按相应的制度考核,出现问题要追究责任。
3.2.11、在灾害出现时除按各自的分工做好各自工作外,还要听从矿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理由加以拒绝。
3.2.12、在出现大、暴雨时,防排段除保证正常排水外,要派专人负责监视坑下水情,及时打开防洪泵的各级阀门,在水位没过吸水眼时立即启动防洪泵排水。调度室、安质部各派专人带领人员及设备在采场四周、坑下巡视监视水情,及时加固各处防洪坝防止决口。其他单位和个人坚守岗位,听从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
3.2.13、企管部按矿工作安排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铁锨、编织袋等)。
3.2.14、运输段在汛期来临之前将所有的运输车辆、工程机械检修完好,达到最佳状态,随时听从调遣
3.2、预警行动
要经常对露天矿周围防洪沟进行定期检查,对易引起洪灾事故的地方及时采取好相应的对策,在雨季到来之际,要做到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定期开展洪灾风险评估工作。
3.2.1、预警的方式
采用电话、对讲机、直接喊话的方式预警。报警电话:6765806
3.2.2、预警的方法
当有人发现洪灾发生时,即刻用电话或喊话的方式通知相关区域内工作人员和值班领导,并由调度室汇报公司总调度室
3.3、信息收集和报告
3.3.1、信息上报
内部信息统一上报调度室。对外信息上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对外信息上报由综合办负责。
(2)对外上报的信息必须经指挥部总指挥或负责信息发布的副总指挥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指挥部批准,不得对外报告任何应急信息,以确保对外信息的准确性。
(3)发现汛情要马上向调度室报告。如洪灾较大无法控制,调度室要在10分钟之内上报,并请求公司支援。
3.4、事故报告程序
露天煤矿防汛办公室负责收集洪灾事故发生的主要信息,接到洪灾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总调度室。
3.4.1、报告程序
a、当发生汛情事故时,任何部门和个人应立即向矿调度部和消防救护队报告。
b、发生汛情事故或险情时,职工应马上向当班组长报告。
当班组长第一时间应向调度部报告,然后防汛指挥常设办公室。
c、调度部接到汛情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及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
e、发生汛情事故时,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并请求紧急救援,向附近兄弟单位求援。听从上级救援工作命令,服从上级指挥。
3.5、报告内容
3.3.1、发生汛情事故的具体地点、时间。
3.3.2、事故类型:洪灾。
3.3.3、发生汛情时有无人员伤亡情况。
3.3.4、有无二次险情发生的可能性。
3.3.5、发生汛情事故的严重程度。
3.3.6、发生汛情时人员的抢救以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3.3.7、根据汛情严重情况是否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救援工作;报告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机制
4.1.1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Ⅳ级。
Ⅰ级(红色) 特别严重
Ⅱ级(橙色) 严 重
Ⅲ级(黄色) 较 重
Ⅳ级(蓝色) 一 般
4.1.2 进入汛期,露天矿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2、应急响应程序
4.2.1、应急防汛指挥程序
(1)报告程序。发生汛情时马上向调度室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同时通知其他指挥部成员,指挥部组成员在规定时间内立即赶赴现场。
(2)现场抢救程序。应急汛情指挥部必须组织人员立即进入事故现场。并立刻做出抢险方案。
(3)总指挥不在情况下,副总指挥负责。
4.2.2、扩大应急响应程序
(1)汛情与响应级别确定后。接到汛情发生的报告后,总指挥按工作程序对汛情做出判断,初步决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在本预案操控范围内,则启动本预案的应急程序。
(2)当事态超出本预案响应的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应立刻扩大应急响应。根据汛情的发展和应急处置效果,响应级别可随时扩大。
4.3、应急处置措施
本预案启动后,由露天矿汛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要进一步核实汛情事故的有关信息,包括汛情事故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遇险人员的地点。同时,密切关注事故的事态发展,保证参与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4.3.1、发生汛情时的汇报
一旦发生汛情,各单位的值班人员,应马上汇报给矿调度室,矿调度根据各单位的责任,组织抗洪抢险工作。
4.3.2、抗洪抢险措施
a、一旦发现汛情,现场人员要马上用电话或对讲机汇报给矿调度室。
b、现场调度得到信息后,立即赶到现场指挥人员和设备的撤离工作,矿调度要及时通知防汛领导小组,并组织基层各抢险队迅速进行抗洪抢险。
c、各段、班组听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积极地投入到抗洪抢险第一线,避免人员伤亡,将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4.3.3、按规定撤离
根据撤离路线、确定撤离去向和数量,组织外委施工单位按顺序撤离,以免造成相互干扰和交通堵塞,影响撤离速度。
4.3.4、运输段车辆调配
露天矿发生汛情时,运输段车辆必须做好随时调动准备、用于物质转移、坑上、坑下防洪准备。
4.4、应急结束
露天煤矿汛情事故处置结束后,次生、衍生事件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清除后,现场指挥部撤销,应急工作结束。
4.4.1 应急结束的标准
汛情事故遇险人员被安全救出;遇险人员和遇难人员被全部脱离危险区域,并确认完毕;确认遇险人员无生还可能。
4.5、善后处置与恢复
4.5.汛情事故影响消除
应急抢险工作结束后,应做如下工作:
(1)清理事故现场。
(2)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帮助下,露天矿尽快组织恢复生产。
(3)上级部门或露天矿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洪灾事故 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并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洪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6、调查和总结
做好汛情事故的调查、总结工作。要对汛情事件的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表彰奖励有功人员,惩处有关
6、应急保障
露天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对汛情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露天矿防汛事故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洪灾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抢险工作的需要和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6.1、信息保障
露天矿汛情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通信联络组要立即明确参与部门的通讯联系方式,分级联系方式,给汛情应急指挥部提供备用方案和通讯录。保障现场的通信不受干扰。保证汛情预案中涉及到的单位、部门、人员应保证相互间通讯、信息(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的通畅 。
6.2、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6.2.1、汛情事故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生产技术部要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信息库,并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设备抢修组要保证抢修设备的及时出动。出现危害征兆,及时组织人员、设备撤出。发生危害,根据要求组织抢险救灾和按要求上报灾害情况。
6.2.2、应急队伍保证
发生事故后,在抢险人员未到之前,现场其他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尽最大能力全力投入到抢险救援当中。矿山救护大队要准备充分,接到报警要立即出动展开救援。如需调用设备,矿职工要积极配合,对事故进行救助。
6.2.3、交通运输保障
露天矿运输段负责矿区道路的畅通,在洪灾事故发生后要按指挥部指令,准确及时的调动车辆展开救援。
7、预案的演练和培训
7.1、预案培训
防汛事故预案要求对放排段、运输段、机电部、技术部、采剥段等人员进行培训。安质部负责对矿领导、机关全体人员进行培训,各班负责对本班全体职工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的培训,并保留相应记录。
7.2、预案演练
7.2.1、本预案内容必须通过演练使各职工熟知,演练频率每年不得少于1次,演练计划由矿安全副矿长安排,演练结束应出具详细的预案演练报告备案。
7.2.2、演练之前要制定演练计划。演练计划的内容要符合相关规定。
7.2.3、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方案,报预案管理部门对预案进行修改。
7.2、本预案的培训由矿人事培训部负责组织实施。
8.附则
8.1、预案修订
本预案每年由矿连同公司安全生产监察局以及各职能部门联合审查修订。
8.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矿安质部日常进行管理,每年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更新和评审;矿调度负责预案的启动;各部门按职责划分负责预案启动后的实施。
8.3、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从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