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护额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福建省气象条例》、《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预案。
1.3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福建省范围内台风、暴雨、强对流天气(雷电、冰雹、雷雨大风)、低温(霜冻、冰冻、雪)、干旱、高温、大雾、霾、沙尘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道路结冰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做到预防为主、科学高效。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军地协同、信息共享。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2、组织机构
总指挥:
指挥员:
组 员:
下设:
通讯联络组组长: 电话:
抢险抢修组组长: 电话:
医疗救护组组长: 电话:
物资保障组组长: 电话:
防气象灾害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发生(或将发生)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项目部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3、检测预警
3.1预警预防准备
(1)项目部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积极采取措施防御,避免或减少气象灾害造成损失。
(2)在收到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时,应按照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救援、保障等行动,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分析评估气象灾害可能对本部门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控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3.2、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以及损失与预防等情况,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报告。项目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特别重大、重发事件信息,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2)相应启动:气象灾害应急相应等级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
(3)当启动应急响应后,项目部要加强应急值守,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3.3现场处置
重大或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保证通信畅通,有关人员及时到达预定岗位。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全力防止事态扩大,尽力减轻气象灾害损失。包括有序疏散人员、组织搜寻营救、自救互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和隐患,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进行保护。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和分配。
3.4 应急预案接触和终止
按照“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经评估,气象灾害影响短期内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或已结束,发布预警信息部门应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灾害预警信息;启动应急相应的部门应及时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4、恢复与重建
4.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受灾后,在气象灾害应急相应行动结束后,应当根据实际灾情和需要,继续保持或采取必要的措施巩固应急处置工作的成果,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要制订恢复重建目标、进度、资金支持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及时组织人员采取行动与措施。
4.2 调查评估:灾害应急小组要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4.3 灾害保险:要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
5.应急保障:
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各项应急保障工作。
5.1 通信保障:建立以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联系通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核设施,确保通信畅通。
5.2 供电保障:要自备应急发电机和应急照明设备。
5.3 交通运输保障:配备好灾害转移所需车辆,确保人员和物资的运输畅通。
5.4 人力保障:要根据发生灾害事件的影响程度,安排好人员的应急救援工作。
5.5 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医务人员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医疗救治与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参与现场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5.6 物资保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以及重要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挑拨、配送和监管体系。
5.7 经费保障: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5.8 应急与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根据气象灾害特点,不定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气象应急知识宣传。
6、奖励处罚:
对在气象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部门和个人,项目部应视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甚至违反纪律、临阵脱逃,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领导者责任。构成犯罪的,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应急物资清单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存放地点 | 备注 |
1 | 弹簧排水管 | Ф50 | 若干 | 米 | 施工现场 | |
2 | 抽水机 | 3 | 台 | 施工现场 | ||
3 | 填塞草袋 | 100 | 方 | 施工现场 | ||
4 | 方木 | 4 | 方 | 施工现场 | ||
5 | 钢筋 | Ф10、Ф22、Ф168 | 2.2 | 吨 | 施工现场 | |
6 | 型钢 | I20a | 2 | 吨 | 施工现场 | |
7 | 钢管 | Ф40 | 150 | 米 | 施工现场 | |
8 | 钢管 | Ф50 | 150 | 米 | 施工现场 | |
9 | 圆木 | Ф200以上 | 4 | 方 | 施工现场 | |
10 | 挖掘机 | 3 | 台 | 施工现场 | ||
11 | 装载机 | 3 | 台 | 施工现场 | ||
12 | 吊车 | 1 | 台 | 施工现场 | ||
13 | 推土机 | 1 | 台 | 施工现场 | ||
14 | 小车 | 3 | 台 | 生产中心 | ||
15 | 钢钎 | 20 | 把 | 施工现场 | ||
16 | 大锤 | 20 | 把 | 施工现场 | ||
17 | 应急照明灯 | 10 | 个 | 施工现场 | ||
18 | 编织袋 | 500 | 个 | 施工现场 | ||
19 | 苫布 | 500 | 米 | 施工现场 | ||
20 | 食品储备 | 若干 | 项目 |
十、周边可利用资源联系方式
序号 | 周 边 资 源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用 途 | 备 注 |
1 | 火警 | 119 | 火灾报警救援 | ||
2 | 匪警 | 110 | 治安事件报警救援 | ||
3 | 气象 | 121 | 气象信息 | ||
4 | 查号台 | 114 | 电话号码查询 | ||
5 | 道路事故报警 | 122 | 道路事故报警 | ||
6 | 东湖镇卫生院 | 急诊科 | 人员伤亡急救和救援 | 急诊科 | |
7 | 连江气象局 | 气象掌握 | |||
8 | 司机班 | 应急和救援 | |||
9 | 气象灾害办公室 | 应急和救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