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述
1.1 为确保安全生产,加强火灾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快速反应和协调能力,有效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防范火灾事件人员伤亡及中毒事件发生,同时杜绝盲目施救造成的损失,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参与生产工作的现场作业人员应熟知本预案。
1.3 本预案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1.4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文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
1.5 适用范围和定义
1.5.1 本公司生产区域内发生火灾事件和存在火灾隐患的下属部门、单位、分公司适用于本预案。
二、火灾事故特征分析
2.1 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火灾事故危险:超磁集装箱、混凝土集装箱、加药集装箱、脱水集装箱、供电站等电力火灾,生活办公厨房火灾。
火灾事故类型:电力火灾、气体火灾、液体火灾。
2.2 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见下表:
序号 | 部位 | 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或装置 |
1 | 超磁集装箱、混凝土集装箱、加药集装箱、脱水集装箱、供电站 | 电机及线路 |
2 | 生活办公厨房 | 液体火灾 |
2.3 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危害程度
2.3.1可能发生的季节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都有可能发生,特别是动火作业时更容易发生火灾事故。
2.3.2 造成的危害程度
烧伤人员程序、医疗消耗大、并发症多、病情变化快、死亡率高。
烧伤造成局部组织损伤。轻者损伤皮肤、肿胀、水泡、疼痛、重者皮肤烧焦,甚至血管、神经、肌腱等同时受损,呼吸道也可烧伤引起的剧痛和皮肤渗出等因素导致休克,晚期出现感染,败血症等并发症面危及生命。
2.4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2.4.1电器短路及电器设备的选用不当,安装不合理,操作失误,违章操作,长期超负荷运行。
2.4.2电气线路短路瞬间会产生很高的温度和热量,可以使电源线的绝缘层燃烧、金属融化、引起附近的可燃物质燃烧。
2.4.3电气设备安装、检修、日常生产维护工作中,执行制度不严。安全意识淡薄,均有可能造成火灾人身伤亡事故。
5.单位概况
北京环能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设备销售、污水厂建设运营等。北京环能共有员工约50人,设有运营中心、技术部、营销部、工程部、综合部、安全监察部五个部门。应急通讯录见附件1:北京环能应急通讯录。
技术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现场、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运营中心:主要负责北京环能所辖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
安全监察部:负责北京环能公司及所管理污水厂站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的体系建设维持与综合监督监察。
营销部:主要负责公司的售前支持、招投标工作、合同签订及回款工作。
工程部:主要负责北京环能涉及的污水厂工程建设管理、设备指导安装等。
综合部:主要负责北京环能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办公后勤管理等。
污水厂站情况:
污水处理厂分布于北京即周边区域
具体地址即联系人信息见附件2:北京环能项目应急通讯录。
5.防止火灾事件安全技术要求
火灾原因往往是复杂的,突发的,事故的后果,往往要比其他工伤事故的后果严重的多,它容易造成多人伤亡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给国家财产和企业造成巨大损失,给人的生命,周围环境和生态造成巨大危害。
4.1防止火灾的基本技术措施:
4.1.1消除火源:防火的基本原则应建立在消除火源的基础上,生产建筑现场到处都是可燃物质。而且不缺乏助燃的空气,只有消除火源才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发生。
4.1.2控制可燃物:对于生产中的容易燃烧的可燃物应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是防止火灾发生的重要措施,对各种不同的易燃易爆物,应专门采取有效措施,分别存放,严格管理,各存放点之间要加以隔离,距离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4.1.3隔离空气:将可燃物与周围的空气隔开就能马上使燃烧停止,如不同的灭火剂,湿被,黄沙等,都能达到灭火的目的。
4.1.4冷却:将燃烧物的温度降至着火点以下,燃烧即可停止,如常用的水浇和干冰进行降温灭火。
4.1.5隔绝火源与可燃物:采取措施将火源和可燃物隔离开来,防止产生新的燃烧条件,阻止火灾扩大。
4.2防火安全措施:
4.2.1生产场所应根据工程情况成立消防机构,配备消防器材,在生产场所防火负责人和安全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日常消防工作。
4.2.2建立防火工作档案,定期组织防火工作检查,每年对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防火教育,能掌握防火知识,使用防火器材。
4.2.3生产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设置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消防器材不能任意挪用。
4.2.4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需要进入工程现场的易燃材料应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杜绝火种以防火灾。
4.2.5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在进行电气焊,油漆及其他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在作业前要向作业人员认真交底。
4.3电气火灾安全措施:
4.3.1正确设计和选择导线截面和设备的保护装置,以及线路长期在超负荷条件下工作,当熔断器或自动开关用于保护某段线路时,被保护电路可能出现的最小短路电流,应不小于熔丝额定电流的4倍,或自动开关瞬时脱扣电流的1.5倍。
4.3.2加强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情况的巡视和检查,尤其是大电流通过的接头处,可用变色漆或试温蜡片等观察,监视如发现接头松动或过热应及时处理,开关触头等应经常检查,发现氧化,烧蚀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3.3各种电器具应绝缘良好,保证通风散热,开关及熔电器的选择应大于熔丝电流,功率大于1kw的电动机应有热继电器作过载保护。
4.3.4电器线路、设备、开关和电垫、照明器具等与可燃物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防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危险场所,应按规定要求架设电气线路和采用防爆电器设备。
5.火灾事件安全管理要求
5.1 组织机构
为预防、应对火灾事件类的生产安全事故,公司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处理相关安全生产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成如下,具体人员名单另行发文。
组 长:总经理(或主要负责人,下同)
副组长:分管安全公司领导
组员:分管其他工作的行政副职、各部门负责人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简称应急办)于安全监察部,由安全监察部负责人担任应急办主任。
5.2 职责
5.2.1 组长职责:
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火灾事件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火灾事件救援岗位职责。
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火灾事件管理制度。
5.2.2 副组长职责:
a. 副组长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督促、检查本项目火灾事件应急处置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火灾事件应急处置的各项安全要求。
b. 保证火灾事件应急救援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c. 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d.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2.3 组员职责:
a. 负责编制火灾事件方案,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负责提供火灾事件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负责对现场责任工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b. 对火灾事件救援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火灾事件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救援要求;进入火灾事件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
c. 培训有记录,培训结束后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
六、预防与预警
6.1、火灾事件监控
对现场火灾事件的监控主要通过运营中心及污水站站长对现场进行监控,污水站值班人员对火灾事件进行监督控制,对责任区的火灾隐患进行监督、控制。
6.2、信息报告与处理
6.2.1、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漏岗,做好值班记录,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处理。
6.2.2 设立值班室,并保证24小时由管理人员值班。
急救电话:120;火警电话:119;匪警110
6.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程序: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值班室→污水站站长→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小组→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职责分工进行救援。
6.2.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事态发展→组织抢救→疏导人员→调查了解事故简况及伤亡人员情况→向上级报告。
七、应急响应
7.1 分级响应
7.1.1 响应分级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公司应急救援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进行响应实施,各部门做好各自分工准备,按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指示响应各自救援行动,同时动员社会力量进行支援。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总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总公司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各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指挥营救工作。积极动员周边社会力量进行支援救助。
7.1.2 污水站的响应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别,污水站按照其职责和本部门相应的应急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7.1.3 污水站应急救援小组的响应
7.1.3.1 污水站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赶赴救援现场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7.1.3.2 及时向总公司及当地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7.1.3.3 根据需要通知有关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请求政府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7.2 指挥和协调
公司应急救援小组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请求政府应急机构、救援队伍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负责人应组织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公司安全组织机构人员临时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7.3 紧急处置及救助防护
7.3.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公司所在地地方政府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项目部配合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7.3.2 医疗卫生救助
及时向事发地附近医院请求支援。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7.3.3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7.3.4 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7.3.4.1公司应确保工作人员安全撤离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7.3.4.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应急状态下工作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7.4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动员公司周边企业、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5 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小组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检测、鉴定与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以后此类预防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7.6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在专业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后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撤离。
八、信息发布
公司安全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抢救过程、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布,向上级进行汇报。
九、后期处置
9.1 善后处置
公司安全监察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9.2 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由公司安全监察部牵头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必要时,报请总公司组成调查组组织调查。具体措施措施如下:
9.2.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9.2.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9.2.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9.2.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9.2.5向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9.2.6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十、保障措施
10.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立完善救援信息系统和资源信息联系网,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10.2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组建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并进行了职责分工。
10.3物资装备保障
由公司部运营中心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储备、保养等制度,并按需求购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当发生安全事故后由运营中心组织车辆统一进行运送。
10.4经费保障
根据预案适用的三级重大事故最大救援能力范围(造成3~9人死亡或重伤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三级重大事故),由综合部负责划分出此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经费,并保证此款项能够及时用于安全事故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