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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溶剂中毒的应急与救护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3月19日

  4.四氯化碳
  
  一般以干燥氯气通入二硫化碳中在碘的催化下制备而得,工业生产中主要用以制造二氯二氟甲烷租三氯甲烷,也用做工业溶剂、清洗剂、脱脂剂、香料浸出剂以及灭火剂、分析试剂等。
  
  吸人高浓度四氯化碳,可因其强烈麻醉作用而迅速出现昏迷、抽搐、心室颤动、呼吸中枢麻痹、死亡。病程较牵延者,除麻醉症状外,尚有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甚至肺水肿;1~2天后可出现中毒性肝、肾损害表现,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肾功能衰竭,常是此型伤员死亡的重要原因;少数伤员尚可并发周围神经病、球后视神经炎、肾上腺皮质出血等。口服30~50mL即可引起严重致死性中毒,尤以肝脏损害表现为突出。
  
  5.汽油
  
  汽油主要由C4~C12的脂肪烃、脂环烃组成,含有少量芳香烃及硫化物,主要用做内燃机燃料,部分用做溶剂或清洗剂。
  
  吸人其蒸气可引起麻醉、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高浓度汽油蒸气吸入可很快引起意识障碍、谵妄、抽搐、昏迷及脑水肿表现,另可见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部分伤员还可出现精神症状,如惊恐不安、幻觉、哭笑无常、癔病样发作等。口服可引起化学性胃肠炎、呼吸道炎,而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血、咳嗽、胸痛等症,并合并肝、肾损害。汽油误吸入肺,可引起化学性支气管炎、肺炎、肺水肿、肺出血、渗出性胸膜炎,患者可出现剧烈呛咳、胸痛、血痰、呼吸急促、紫绀、寒战、高热,X线捡查可见肺内点片状浸润性阴影,右下肺多见;个别伤员甚至可出现肺出血.肾炎综合症。
  
  6.甲醇
  
  甲醇是最常用的工业溶剂,高浓度蒸气吸入或误服其液体均可引起严重急性中毒,初时主要为一般酒醉样症状,经12~18h潜伏期,待甲醇大量转化为甲酸后,即出现特异性表现,主要为:①中毒性脑病表现,如剧烈头痛、眩晕、恶心、呕吐、谵妄、精神症状、抽搐、昏迷等;②酸中毒表现,如呼吸深快、脉搏加速、疲乏无力;③视神经损害表现,如视力模糊、畏光、眼痛,继可出现闪光感、眼前黑点、复视、视力减退、瞳孔散大、对光反射减弱、周边视野缩小等;眼底检查可见视乳头充血、视网膜水肿,严重者可见视神经萎缩、失明;④其他表现,如部分伤员可合并急性胰腺炎,甚至心、肝、肾损害及周围神经病。吸入中毒者罕见有视神经损害者,但不论何种途径,过高剂量摄入皆可很快引起昏迷、呼吸心跳停止、死亡;口服30~60mL甲醇即可死亡,15mL左右可致失明。及时测定血中甲醇及甲酸浓度有助于正确诊断及判断病情。
  
  (四)有机溶剂中毒的应急救护
  
  1.现场救护方法
  
  有机溶剂急性中毒的处理原则,尤其是群体中毒医疗救治的运作(可参考刺激性气体中毒一节)。由于有机溶剂强烈的麻醉作用,故在医疗救护过程中应注意心、肺、脑复苏措施的及时应用。
  
  在医疗救护过程中使用的药剂及其剂量应由有资质的医护人员进行指导和确认。
  
  2.医疗救护原则
  
  (1)特异性解毒治疗。绝大部分有机溶剂无特异解毒剂,仅甲醇中毒时可服用50%左右乙醇,以阻碍甲醇代谢,减少其有毒代谢产物甲醛、甲酸生成。
  (2)非特异性解毒治疗。可使用各种可强化机体代谢、排泄、清除或解毒能力的药物或措施,如给氧,输注葡萄糖和维生素C、谷脱甘肽、葡萄糖醛酸等。
  (3)利尿。有利于加强毒物排出,但应注意液体出入量平衡,防止低血容量休克发生。
  (4)血液净化疗法。血液透析有助于不少有机溶剂的清除,如醇类、卤代烃等,但水溶性较低的有机溶剂,血流灌流的吸附解毒效果似更强。
  
  3.对症支持治疗
  
  (1)糖皮质激素。尽早使用,对病情稍重者,应给予地塞米松60~80mg/日,可连续使用3~5日。
  (2)早期使用细胞干预手段。如氧自由基清除剂、钙通道阻滞剂等(参阅解毒及特殊治疗一节)。
  (3)纳洛酮。其化学结构与许多麻醉剂有不少相似,为极有效的麻醉药拮抗剂,对有机溶剂也同样适用,十分有利于中毒情况下循环功能的维持(可参阅解毒及特殊治疗一节)。
  (4)注意维持呼吸功能。中枢性呼吸功能衰竭为有机溶剂中毒常见症状,应注意及时使用呼吸兴奋剂,如回苏灵、可拉明、洛贝林等,效果不佳者可用呼吸机维持。
  (5)维持循环系统功能。严重的有机溶剂中毒常可导致心律失常甚至心跳骤停,需要立即处理,如心房颤动可用西地兰、心得安或异搏定等控制;心室颤动可立即使用非同步直流电除颤等;心跳骤停者则应立即进行心、肺、脑复苏(参阅危重伤员的抢救一节)。需要注意的是不少有机溶剂中毒时,心肌对儿茶酚胺类药物敏感性甚高,除非心跳骤停,否则应慎用肾上腺类药物,以免诱发心室颤动,但可使用纳洛酮。
  (6)中毒性脑水肿防治。可参阅窒息性气体中毒所致脑水肿的防治一节;明显躁动不安、抽搐者可使用安定、巴比妥盐或人工冬眠疗法,以利机体恢复。
  (7)中毒性肝损害的防治。应严密监测肝功能指标,禁用具有肝脏毒性的药物,尽早使用保肝药物,投用GIK混合液静安脉滴注等(详见危重伤员的抢救一节)。
  (8)中毒性肾损害的防治。应避免使用。肾脏毒性较强药物,监测液体出入量、尿液沉渣及有关肾功能指标,并早期利尿补液,必要时可使用血液净化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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