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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罐车泄漏的应急抢险

作者:李慎彦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15日

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在运输液化石油气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由于没有专门的运输通道,发生在高速公路或人员密集区的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交通事故屡见不鲜,造成大量液化石油气体泄漏或燃烧,严重威胁着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所以,对此类问题的抢险救援,应该受到各方面的重视。

  事故特点

  1.事故特征

  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交通事故的突发性特点,尤其是夜间驾驶人员疲劳作业引发的事故,都会增加抢险的难度。一旦因交通事故造成罐体泄漏,液化石油气迅速挥发扩散并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随时可能遇火星发生气体爆炸(属于一次爆炸)。爆炸后的高温火焰可以使罐体温度急剧上升,罐内压力也相应急剧增大,当超过罐体的承受极限,将产生罐体爆炸(属于二次爆炸),而罐体爆炸的威力远远超过气体爆炸,它产生的高温、冲击波和爆炸碎片对现场人员将造成巨大伤害。同时,罐内大量液化石油气全部瞬间释放,再度引起气体爆炸(属于三次爆炸),形成杀伤力更大的立体爆炸区域,其燃烧传播速度为2km/s~3km/s。

  2.罐体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

  (1)安全附件(液位计、人孔盖、安全阀、紧急切断阀等)泄漏或燃烧;

  (2)罐体本身严重变形或局部撕裂,造成大量液化石油气泄漏或燃烧;

  (3)驾驶室严重变形或起火燃烧,严重危及相邻的液化石油气罐体。

  启动救援预案

  1.报警自救

  交通事故发生后,尚有报警能力的驾驶、押运人员或现场群众要立即拨打119、120,向事故发生地消防、医护、质监、安监及当地人民政府报警,讲清事故车辆所处位置,罐体介质种类、介质质量,当场造成的破坏情况及事故未来发展趋势等情况,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按照平时掌握的液化石油气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自救,抢救伤员,判断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

  2.成立救援指挥机构

  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紧急启动相应级别的危化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如果本地市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建议启动省级预案;如果事故特别重大,省级救援也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则应当建议启动国家级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以后,进一步了解先期处置情况,根据事故状况及应急处置需要,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研究制定和实施各种应急处置方案。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可成立若干个工作组,分别负责抢险救援、医疗救治、卫生防疫、治安警戒、交通管制、应急通信、人员疏散安置、社会动员、新闻报道、物资经费保障、生活保障等工作。其中现场抢险救援组可由质监、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并根据现场救护情况,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迅速组成以下3个小组。

  人员抢救小组:由公安、武警、人防、医疗部门组成,负责事故现场伤员抢救工作。

  消防防爆小组:由消防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消防防火、喷淋降温工作。

  隐患处置小组:由随车人员和专业应急抢险队伍组成,负责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存在的其他危害等情况,并在技术专家的指导下,消除和处置可能造成次生危害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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