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压力容器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隐患,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4.1.4 维修电工负责每半年定期组织一次对主要电器设施、电路干线的安全检查并作好相应记录,以减少隐患。
4.2应急响应
4.2.1 当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发生爆裂、鼓包、变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电、停水,使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周围发生火灾等非正常原因时,必须紧急停止运行。
4.2.2 爆炸发生时,发现人员应根据发生的情况,迅速做出判断,应将此信息传递给厂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或者直接向消防队和救护中心报警。
4.2.3 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4.2.4 爆炸发生时,设备管理负责人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4.2.5 临时负责人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4.3纠正与完善
事故发生后,厂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组织进行原因分析,找出事故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将事故分析与处理报告通报上级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