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联络畅通,信息准确。复杂的事故现场,众多的参战队伍,给指挥通讯工作造成诸多不便。因此,保证联络的畅通和信息的准确显的尤其重要。指挥员不仅要了解到场前的情况,更要把握到场后的局势,特别要弄清楚被埋压的人员数量、方位以及已经抢救出的人员数量、伤亡情况等。消防部队在注重建立现场组织机构外,还应加强调度指挥中心建设,尤其是现场图像传输、紧急道路交通管制、大屏幕显示等技术的运用,使地方党政领导、高层指挥人员能在指挥中心实施指挥,做到“运筹帷幄、决胜千里”,避免到场领导过多而出现多头指挥及人员伤害。如现场存在重复性倒塌的危险时,一定有请有关专家到场协助决策,以免因救援行动失当而造成新的伤亡。
5、强化装备,专门施训。“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抢险救援在一定程度上,完全依赖于我们手中的装备。装备决定着抢险救援的战术和技术,决定着救援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缺乏相应的特种抢险救援装备往往导致灾害事故的进一步恶化和救援人员不必要的伤亡。公安消防部队在积极筹措资金购置所需器材装备的同时,在执勤业务训练中,应引导官兵加强器材的熟悉与操作训练,有针对性地开展战术训练和合成演练,最大限度地发挥器材装备的最大效能,真正意义上实现人与装备的最佳组合。
6、提高指挥员、战斗员的素质。各级指挥员应重点学习现代火灾扑救和常见抢险救援处置方法,以及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提高指挥员现场处置的应变能力。掌握消防员防护装备的操作程序性能、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及维护保养。战斗人员应学习和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如一般火灾的扑救方法、灭火救援战斗行动要则、随车器材装备的性能和操作,特别是消防员防护装备的操作使用和养护,掌握在处置各种灾害事故中遇到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等。
五、建筑物倒塌事故抢救救援行动要求
(一)现场总指挥由消防指挥员担任,救援的主要力量由消防人员承担,防止人员多改变建筑原结构,加重抢救人员生还的机会。同时公安消防部队应加强同其他到场参战单位的合作,共同实施救援行动。
(二)救援人员要加强行动安全,不应进入建筑结构已经明显有倒塌迹象建筑内部;不得登上已受力不均衡的阳台、楼板、屋顶等部位;不准冒险钻入非稳固支撑的建筑废墟下面。
(三)加强倒塌现场监护工作,严防倒塌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为尽可能抢救遇险人员的生命,救援初期,要注意人性化的操作,不得直接使用大型铲车、吊车、推土机等施工机械车辆清除现场。对遇险人员要防止踩压、脱落物的伤害、切割火花灼伤等伤害。同时,要尽可能稳定他们的情绪,减少他们的体能消耗,根据情况实施输液、输氧、包扎等措施。对于一时难以救出的人处置时,要遵循软着陆、轻提升、稳救援,最大限度地保护被救人员的生命。
(五)处置建筑倒塌事故,一般作战时间都比较长,应组织参战人员轮换,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六)如果倒塌现场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化学危险品泄漏,要迅速采取措施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