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现场救治
现场医疗救援首先的措施是迅速将中毒病人移离中毒现场至安全区域,脱去被污染衣服,洗消污染部位,松开衣领,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注意保暖。
(1)洗消
在现场洗消区进行,脱去病人被污染的衣物,用流动清水及时冲洗污染的皮肤,对于可能引起化学性烧伤或能经皮肤吸收的毒物更要充分冲洗,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并考虑选择适当中和剂中和处理;眼睛有毒物溅入或引起灼伤时要优先迅速冲洗。
(2)检伤
医务人员根据病人病情迅速将病员检伤分类,病情危重者用红标标记,送往急救区立即抢救;病情较重者用黄标标记,送往治疗区救治;病情轻微者用蓝标标记,送往观察区观察;死亡病人用黑标标记,送往尸体处理区。治疗区和观察区的病人要定期复检。
(3)应用特效解毒药物
如果中毒类型有特效解毒剂,应在现场应抓紧时机,立即早期给予相应的特效解毒剂,详见下表。
表1 常用的特效解毒剂
特效解毒剂 | 适用范围 | 备注 |
阿托品 | 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中毒 | 同类解毒药物还有东莨菪碱、654-2、长托宁等 |
碘解磷定 氯磷定 | 有机磷类杀虫剂中毒 | 中重度中毒必须合用阿托品 |
亚甲蓝 | 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中毒后引起的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 小剂量使用(1~2mg/kg) |
亚甲蓝 | 氰化物中毒 | 大剂量使用(5~10mg/kg),必须与硫代硫酸钠合用 |
亚硝酸钠 4-二甲氨基苯酚 亚硝酸异戊酯 | 氰化物中毒 | 必须与硫代硫酸钠合用 |
硫代硫酸钠 | 氰化物中毒 | 在亚甲蓝、亚硝酸钠、4-二甲氨基苯酚、亚硝酸异戊酯等药物使用后应用 |
维生素B6 | 肼类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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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氧疗
有缺氧症状时,可给予鼻塞、鼻导管或面罩给氧;发生严重肺水肿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时,给予呼吸机支持治疗。
(5)肾上腺糖皮质激素
有毒气体中毒的重症病例可发生肺水肿和脑水肿,应早期、足量给予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每日10mg~40mg)。
(6)对症和支持治疗
保护重要器官功能,维持酸碱平衡,防止水电解质紊乱,防止继发感染以及并发症和后遗症等。
7.健康危害评价
根据检测到的有害物质浓度及其相关的毒性资料,病人的临床表现,结合环境的地貌特点和气象条件等,应及时对泄漏现场及其周围人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毒物的种类、数量、暴露方式、途径以及范围;毒物可能威胁暴露范围内的人员数量及分布;人员伤亡情况;卫生救援资源状况;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
对各项评估内容进行分析,以确定中毒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波及面、中毒事件可能的发展趋势、继续需要采取的应急控制措施以及可能对人体健康存在的急慢性危害等。
应及时将健康危害评估情况报告给现场指挥部门,供其进行应急决策参考。
六、应急响应终止
(一)终止条件
泄漏源已经消除,现场环境有害物质浓度低于最高容许浓度或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未出现新的中毒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
(二)终止程序
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