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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功能设置——现场恢复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02日

 现场恢复是指将事故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根据事故类型和损害严重程度,具体问题具体解决,主要考虑如下内容:
    1.宣布应急结束;
    2.组织重新进入和人群返回;
    3.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
    4.现场警戒和清理;
    5.损失状况评估;
    6.恢复损坏区的水、电等供应;
    7.抢救被事故损坏的物资和设备;
    8.恢复被事故影响的设备、设施;
    9.事故调查。
    只有在所有火灾扑灭、没有点燃危险存在、所有气体泄漏物质已经被隔离和剩余气体被驱散时,应急总指挥才可以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当应急结束后,企业应急总指挥应该委派恢复人员进入事故现场,清理重大破坏设施,恢复被损坏的设备和设施。根据危险的性质和事故大小,恢复人员一般应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人员:应急人员、工程人员、维修人员、生产人员、采购人员、环境人员、健康和安全人员、法律人员等。
    在应急结束后,事故区域还可能存在危险,如残留有毒物质、可燃物继续爆炸、建筑物结构由于受到冲击而倒塌等。因此,还应对事故及受影响区域进行检测,以确保恢复期间的安全。监测人员应该确定受破坏区域的污染程度或危险性。如果此区域可能给相关人员带来危险,安全人员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包括发放个人防护设备、通知所有进入人员有关受破坏区的安全限制等。
    应急反应结束后,由于以下原因可能还需要继续隔离事故现场:
    1.事故区域还可能造成人员伤害;
    2.事故调查组需要查明事故原因,因此不能破坏和干扰现场证据;
    3.如果伤亡情况严重,需要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局等)进行官方调查;
    4.其他管理部门(环保局、卫生部门)也要进行调查;
    5.保险公司要确定损坏程度;
    6.工程技术人员需要检查该区域以确定损坏程度和可抢救的设备。
    恢复工作人员应该用彩带或其他设施将被隔离的事故现场区域围成警戒区。保安人员应防止无关人员人内,还要通知保安人员如何应对管理部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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