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安全避难
当毒物泄漏时,一般有两类保护人员的方法:疏散或现场安全避难。选择正确的保护方案要根据泄漏类型和有关标准,见表4-1。
表4-1 确定最佳保护行动的标准
| 疏散 | 现场安全避难 |
毒物泄漏情况 | 大量物品长时间地泄漏; 容器有进一步失效的可能; 避难保护不够充分; 持续火灾伴有毒烟; 天气状况不利于蒸气快速扩散 | 物品从容器中一次或全部泄漏; 蒸气云迅速移动、扩散; 天气状况促进气体快速扩散; 泄漏容易控制; 没有爆炸性或易燃性气体存在 |
当人员受到毒物泄漏的威胁,且疏散又不可行时,短期安全避难可给人员提供临时保护。
如果有毒气体渗入量在标准范围内,大多数建筑都可提供一定程度保护。行政管理楼内也可设置避难所。
短期避难所通常是具有空气供给的密封室,空气可由瓶装压缩空气提供。一般控制室设计为短期避难所,使操作人员在紧急时安全使用。有些控制室如果为保证有序停车防止发生更大事故,需要设计为能够防止有毒气体的渗入。选择短期避难所的另一个原因是人员到达可长期避难场所的距离过远,或因缺少替代疏散路线而不能安全疏散。
指挥者根据事故区域大小、相对距离的远近和主导风向,为其员工选择短期避难所。避难所不应过远,以免使人员不能及时到达。在选定某建筑作为短期避难所前,指挥者应该考虑一下其设计是否具有如下特点:
(1)结构良好,没有明显的洞、裂口或其他可能使危险气体进入内部的结构弱点;
(2)门窗有良好的密封;
(3)通风系统可控制。
短期避难所不能长期驻留。如果需要长期避难设施,在计划和设计时必须保证安全的室内空气供给和其他支持系统。
避难场所应该能提供限定人员足够呼吸的空气量和足够长的时间下的有效保护。对大多数常见情况,临时避难所是窗户和门都关闭的任何一个封闭空间。
在许多情况下(如快速、短暂的气体泄漏等),采取安全避难是一个很有效的方法,特别是与疏散相比它具有实施所需时间少的优点。
3.企业外疏散和安全避难
在紧急情况下,尤其是发生毒物泄漏时,应急指挥者一个首要任务是向外报警,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采取行动保护公众。
接到企业通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决定是否启动企业外应急行动,协调并接管应急总指挥的职责。
企业外疏散与避难疏散虽然由政府进行,但企业必须事先做好准备,包括向政府提出疏散的建议。所以企业管理层应该积极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合作,制定应急预案,保护公众免受紧急事故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