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企业安全管理中,事后处理已逐步被事前预防所代替。然而这并不能避免所有事故的发生,应急预案正是对事前预防的有效补充。因此,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提高员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既是企业法定的职责和义务,也是现代企业自身的需要,更是有效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重要措施。
吉林石化“11•13”事故像一面镜子,既折射出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也反映出企业在直面危机时的应对素质。《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为应急预案的制订提供了法律依据。要充分发挥应急预案的作用,首先要制订符合企业实际的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只有制订的应急预案与实际相符,才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也才能充分发挥作用。
应急救援预案是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行动、采取救援措施的基本依据,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得好,准备充分,救援及时,就能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减少损失和降低人员伤亡。特别是在社会发展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应急救援行动参战力量更加多样化,现场情况瞬息万变,制订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对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迅速、正确展开救援,提高救援成功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笔者就应急救援预案的构想、制订、应用、管理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改进措施分别加以阐述,以期引起关注。
一、应急救援预案制订中的问题
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装置或部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其他灾害,根据应急救援的指导原则和战术原则,以及现有装备而拟定的。因此,在制订预案时最重要的是要把握好实事求是这个原则,才能达到在安全事故或灾害现场发挥作用这一基本目的。然而,目前在制订预案时由于没有把握好这个原则,反而凸现出几个误区,制约了预案应用的实际操作性。
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制订不细。主要表现在对救援力量部署、救援方案、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表达模糊、混乱不清。如在救援力量进退路线的安排部署上,有救援路线,无退防路线,交代了各救援力量的任务分工,却忽视了相互间的救援协同; 在救援方案上,通常是只选定了救援方式,却没有对救援现场进行评估; 注意事项上没有做到根据单位具体性质提出事项,而是千篇一律。
2.事故应急救援步骤制订格式化。在制订各级预案时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在制订救援对策时,往往把各救援力量在现场的救援行动交代得过细,如救援中心的力量什么时候到达现场,现场救人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救援时哪些人利用哪个救援工具等。问题布置得太具体,看起来就像是在演戏,而忽略事故现场的瞬息万变和计划指挥与临场指挥的关系,预案反而失去了实际意义。
3.事故现场设定过于简单。事故设定是预案制订的关键环节之一,对救援力量部署、施救对策等起着决定的作用。如果事故设定过于简单,如只确定一个事故点或是不设置事故发展变化中易引起的次生灾害( 如危险化学品的泄漏燃烧、压力容器的爆炸、建筑物的倒塌、人员连续伤亡、被困情况变化等) ,整个预案就显得过于简单,没有起到打大仗、硬仗、恶仗的准备作用,对平时的应急救援训练工作的指导意义也就不强。
4.公司层面与各单位、装置制订的预案脱节。对于一些可能发生的较大规模、较大影响的事故,公司和二级单位、装置都会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但是如果公司与二级单位、装置在制订过程中没有做好统一、衔接工作,往往就会造成力量部署( 如停车位置、事故现场设置、救援和退防路线) 的设置甚至任务分工不协调。一旦出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调动多种力量作战时,就很可能造成作战任务重叠或者制订的预案失去作用。
5.各级预案制订时侧重点不突出。制订同一个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公司和二级单位、装置如果把握不好出发点,没有侧重,出现雷同,公司与二级单位预案基本一个样,那预案就失去了具体的指导意义。
6.应急预案中的分级有些不切实际。死亡人数、财产损失的统计,应是事后至少是在事中做的事情,不应该作为事前预案启动条件。应急预案中按死亡人数、财产损失进行分级,有些不切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