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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应急救援的重要性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8月17日

        石油天然气不但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固有危险性,而且在生产过程中,具有高温、高压、低温等过程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如果应急救援工作不到位,会迅速造成事故的恶化升级,以下两起性质相似,结果迥异的天然气井喷事故充分表明了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
        (一) 重庆开县“12·23”特大天然气井喷事故,243人死亡
        2003年12月23日,位于重庆开县高桥镇晓阳村的罗家16号井因起钻过程中存在违章操作,钻井液灌注不符合规定造成溢流并导致发生特大井喷事故,富含硫化氢的气体从钻井喷出高达30m,失控的有毒气体随空气迅速扩散,导致在短时间内发生大面积灾害。事故造成243人死亡、4000多人受伤,疏散转移6万多人,9万多人受灾。这是我国石油行业类似事故伤亡人数最多的一次。
        事故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发生事故的地方,周围群众居住比较分散,不易通知撤离;二是事故发生在晚上,大气压力低,硫化氢不易扩散;三是此前,钻探公司并未向周围居民告知富含硫化氢天然气的危害及应急自救方法;四是在井喷后的数十个小时之内,钻探公司一直没有采取点火措施,以致高毒气体不停地蔓延;五是开县医疗手段和设备的落后以及应急措施的匮乏造成一部分中毒人员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归根结底,就是该钻探公司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属于高危行业,应当预见到作业过程中可能诱发井喷并造成有毒气体外泄,但他们没有做到,更没有制订事故应急预案,设置救援机构和队伍。
        (二) 云南曲靖“12·2”天然气井喷,4600人安全转移
        2004年12月2日凌晨2时50分左右,伴随两声犹如惊雷的巨响,惊醒了曲靖市麒麟区珠街乡桂花村正在熟睡的人们。巨大的柱状浓雾从曲2号井井底喷涌而出,整个村庄犹如下了一场大雾,朦朦胧胧什么也看不清。村民们陷入惊恐和混乱中,“发生井喷了,快往高处撤啊”的吼叫声不绝于耳。由于喷出的天然气属于纯天然气,不含有硫化氢等有毒物质,但极易燃爆,如果发生燃爆,对井场工人和附近桂花村、金龙村等村庄的4600名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就是救援消防官兵也无法逃生。
        在此紧急情况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启动:
        (1) 井喷发生后,钻台上的工人首先关闭了钻机,停止钻井工作,全力封堵井口,并向上级立即汇报,请求当地政府组织疏散群众。
        (2) 群众有条不紊地撤离。在11月26日开始打井施工的时候,打井队就在井场周围用围栏围住,禁止人员进入进场,并在桂花村及附近的村庄中散发了近千份通知书,说明了井场出现井喷或失控等紧急的情况下,请村民不要围观,要沿上风风向向高处撤离,远离现场及危险区域。同时,井队还绘制了紧急撤离现场示意图,对出现井喷时村民在何处集结,由谁组织撤离标得十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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