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事故报告和报警
1、 初始报告:由谁报告、如何报告、向谁报告,报告内容;
2、 初始报告记录:报告人姓名,单位,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日期和时间,事故发生的地点、原因、部位,事故源品种,估计数量及发展可能性,现场自然环境〔风速、风向、气温、能见度、水文〕及事故发展方向,已采取的防治措施。
3、 事故报警:内部报警和外部报警,报警时间、部门和内容,事故报告表(见附件四)。
(三)应急响应
1、 初始行动:事故现场人员的应急措施(停泵,关阀,中断、控制作业等)。
2、 应急预案的启动。
(1)应急准备
接到报警后,各岗位人员按码头应变部署表的要求迅速做好准备,进入应急待命状态。
(2)应急行动
根据码头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应急队伍采取应急行动。
3、 应急措施
任何时候,均应根据货物应急卡(见附件五)的要求采取措施。
(1)污染事故应急措施:污染物的围栏,堵截,吸附,回收,洗消,沉降等。
(2) 燃爆事故应急措施:除对形成的污染物采取应急措施外,如有燃爆危险,还应采取消防防护措施。
(3) 人员中毒或灼伤应急措施:采取医护,治疗,转送医院,现场消毒等措施。
(4)后勤保障和支援:交通工具、应急物资、人员的调用、补充、支援。
(5)请求援助:事故超出本码头/港区应急能力。
4、 证据收集和记录
(1) 污染物取样;
(2) 视听摄录;
(3) 行动记录。
5、事故终止和总结
(1) 事故终止宣布;
(2) 善后处理;
(3) 事故总结、分析、纠正措施。
6、应急响应程序图(附件六)
四、应急设备的配备与使用
(一)自有应急设备和器材
1、现有的应急设备和器材;
2、是否满足交通部JT/T451-2001的要求;如不满足,则缺口内容及其解决方案。
3、存放位置和使用的方式。
(二)可调用的应急设备和器材
1、 本码头可临时使用的应急设备和器材;
2、 码头可临时租用的应急设备和器材;
3、 应急援助协议方同意提供的应急设备和器材。
五、清除物的处理及去向
(一)处理方法
1、 处理途径;
2、 处理单位。
(二)处理装置(适用时)
1、 型号和操作方法;
2、 排放标准和其它方式;
(三)主管机关批准。
六、培训和演习
(一) 培训计划
(二)演习安排
(三)培训与演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