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330kV及以上电网防汛安全,提高对暴雨洪水引发的洪涝灾害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减轻灾害损失,指导省检修公司有效防范洪涝灾害, 正确、快速、有序、高效地处理洪涝灾害造成大面积电网设备破坏和电网停电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事故损失的程度和范围,维护地方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发挥在处置洪涝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社会责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相关预案,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电力公司应急工作管理规定》
《电力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电力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应急物资管理办法》
《应急队伍管理办法》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和处理因汛期洪水、暴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严重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应对和处置因洪涝灾害引起的电网设施大范围受损和大面积停电事件,指导和组织公司开展洪涝灾害预警、防范、抢险、抢修和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1.4体系说明
防汛处置应急预案属于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专项应急抢险预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 减少危害。开展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采取防抢结合,灾害到来时有效回避风险,灾害发生后全力抢修,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供电,最大限度减少气象灾害对电网的破坏和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危害和损失。
2.2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汛安全工作,突出防汛重点部位及薄弱环节的防范工作;紧密联系气象部门,做好汛情预报工作;根据气象情况,加强特殊地段巡视工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提高汛期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
2.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防汛工作在公司领导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公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防汛工作的责任主体。
2.4快速响应。在处理汛期险情造成的输变电设施事故中,要做到第一时间了解汛情及事故情况,并向上一级应急机构及所在地政府报告;最短时间内组织抢险队伍和调查组赶扑事故现场;快速恢复受灾设施,并配合调度部门完成系统恢复工作,尽快恢复供电。
2.5公司领导 自救互助。接受电力公司的领导,服从救灾大局,加强与省公司应急指挥机构的沟通联络,迅速组织企业内部力量开展电网恢复自救,积极参加公司布置的社会应急救援工作,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专业救助。
2.6 保证重点。在处理汛期险情造成的电网事故中,将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配合省公司完成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工作;并尽可能控制事故对电网的影响,防止电网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
2.7信息畅通 及时准确。采取多种方式,保证信息通道畅通;确保指挥、灾情、设备状态、电网运行、抢修队伍、物资资源等信息及时、准确、可靠的下传上达;信息报送和对外发布统一归口,数据唯一。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夏秋季节管辖内电网易发生短时强对流天气或持续阴雨天气产生的暴雨、洪水引发的洪涝灾害。
3.2 重大及以上洪涝灾害除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和大面积停电外,还会超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造成巨大破坏,导致交通、通讯瘫痪,水、气、煤、油等供应中断,电网抗震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的开展应综合考虑以上因素。
4.事件分级
按照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I级为最高级别。
4.1 特别重大(Ⅰ级)
4.1.1 省防指确定为特别重大洪涝灾害的事件;
4.1.2 因洪涝灾害直接造成重大及以上电网事故或两个及以上电网减供负荷导致发生一般电网事故;
4.1.3 洪涝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省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40%以上,并且造成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1.4 洪涝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引起连锁反应,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40%以上;
4.1.5 洪涝灾害引起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所辖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
4.1.6 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洪涝灾害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
4.1.7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洪涝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认为是特别重大洪涝灾害的事件。
4.2 重大(Ⅱ级)
4.2.1 省防指确定为重大洪涝灾害的事件;
4.2.2 因洪涝灾害直接造成电网减供负荷导致发生一般电网事故;
4.2.3 洪涝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30%以上50%以下;
4.2.4 洪涝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引起连锁反应,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30%以下;
4.2.5 洪涝灾害引起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公司所辖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50%以下;
4.2.6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洪涝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认为是重大洪涝灾害的事件。
4.3 较大(Ⅲ级)
4.3.1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洪涝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认为是较大洪涝灾害的事件;
4.3.2 洪水灾害直接造成任何一个330kV及以上变电站停运或330kV及以上线路断线倒杆;
4.4 一般(Ⅳ级)
4.4.1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洪涝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认为是一般洪涝灾害的事件;
4.4.2 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受到洪水灾害威胁。
5.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洪涝灾害后公司立即成立防汛抗灾抢修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指挥中心,必要时设立防汛抗灾抢修现场指挥部;应急办公室下设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
5.1.1公司防汛抗灾抢修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委派
副总指挥: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委派
指挥部成员:公司办公室、安监部、运维检修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党群工作部、后勤保卫部、各分部的主要负责人。
5.1.2指挥部下设防汛抗灾抢修应急办公室(应急中心)
主 任:公司分管领导
副主任:运维检修部负责人
成 员:公司办公室、安全监察质量部、运维检修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党群工作部、后勤保卫部、各分部专责。
5.1.3 成立防汛抗灾抢修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
防汛应急抗灾抢修应急办下设电网恢复工作组、应急抢修工作组、灾后自救工作组、物资保障专业组、安全监督工作组、通信保障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信息发布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等9个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在防汛处置应急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各专业组工作。
(1)电网恢复工作组。组长由运维检修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运维检修部、安监部、各分部相关人员组成。
(2)应急抢修工作组。组长由运维检修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运维检修部、安监部、各分部相关人员组成。
(3)灾后自救工作组。组长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承担,成员由公司党群工作部、后勤保卫部、安全监察质量部、各分部相关人员组成。
(4)物资保障专业组。组长计划财务部由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后勤保卫部、运输服务分部相关人员组成。
(5)安全监督工作组。组长由安监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运维检修部、各分部相关人员组成。
(6)通信保障工作组。组长由运维检修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运维检修部、各分部相关人员组成。
(7)后勤保障工作组。组长由后勤保卫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组成。
(8)信息发布工作组。组长由党群工作部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运维检修部、安监部、办公室、各分部相关人员组成。
(9)善后处理工作组。组长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党群工作部、安监部、监察部、后勤保卫部、各分部相关人员组成。
5.2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5.2.1公司防汛抗灾抢修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省电力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公司防汛应急预案体系;
(2)接受地方政府及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
(3)协助指挥本公司防汛抗灾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
(4)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制定应急预案;
(6)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协助公司决定启动和终止事件响应;
(7)协助新闻发布。
5.2.2总指挥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省电力公司有关防汛法规、规定,统一领导防汛应急处理工作。根据洪涝灾害,及时下达应急指令,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负责洪涝灾害查等工作。
5.2.3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协调指挥公司系统的防汛抢险及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核颁发《预案》工作,协助总指挥完成领导小组工作。
5.2.4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1)公司办公室:负责与政府部门、电力公司的联系;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及省公司请求支援的沟通;组织灾后自救工作;给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提供法律支持。
(2)安全监察部:负责应急状态下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抢修现场的安全监督;及时掌握应急处理中的安全保障情况,事故信息的收集。
(3)运维检修部:负责相关输电设施抢险方案的审核;负责电网设施设备抢修恢复工作;负责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管辖电网应急状态的情况和处理进展;负责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应急状态应急处理的情况,以及相关信息的统计结果。
(4)后勤保卫部:负责制订应急物资储备方案,落实抢险物资;负责公司系统应急抢险物资的采购、储备、调用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向应急指挥部提供可紧急调用的抢险物资信息;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后勤保障有力、及时到位。
(6)人力资源部:负责灾后人员善后安置工作。
(7)计划财务部:组织做好灾情核查和保险赔偿工作。
(8)党群工作部:负责公司层面新闻发布的组织与实施;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和接待;负责抢险救灾工作与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全面了解事故后职工的安全健康,负责灾害事件的人员安抚工作。
5.2.5公司防汛抗灾抢修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公司防汛处置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协调组织措施预案的落实工作;
(2)负责保持与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有关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向上级汇报;
(3)及时了解汛期状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4)负责及时上传下达和联系应急处理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为应对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领导正确决策提供有关信息依据;
(5)掌握应急处理、设施设备修复及供电恢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组织和协调重大汛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
5.2.6.公司防汛抗灾抢修应急工作组职责
(1)电网恢复工作组职责:接受防汛应急指挥部的领导;根据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停电事件应急状态;依据电网调度运行实施和终止实施应急预案,协调青海电网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应急处理需要,下达现场运行人员疏散,对现场设备进行保护和隔离;及时了解、掌握所辖电网停电事件的情况和处理进展;负责向防汛应急指挥部汇报电网停电事件及其应急处理的情况。
(2)应急抢险工作组职责:运维检修部、安监部按照职责分工应及时赶赴现场,负责现场抢险、抢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分析突发事件的原因,制订事故抢修方案。了解、掌握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处理进展,收集统计现场设备损坏、修复信息,及时向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灾后自救工作组职责:党群工作部负责及时了解突发事件中人员伤亡及房屋受损情况,组织受灾地区职工开展灾后自求。及时通报受灾情况,寻求政府、部队及专业救助机构、人员帮助。
(4)物资保障工作组职责:后勤保卫部负责暴雨、洪洪涝灾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物资供应工作,确保物资供应保障有力、及时到位;负责向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物资供应和调配情况以及投入抢修、抢修物资及备品、备件的统计。财务部负责应急体系建设资金保障,保证应急队伍、装备、交通、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以及抢险救灾、事故恢复及灾后重建所需的资金投入。
(5)安全监督工作组职责:安监部负责了解、掌握洪涝灾害的情况和处理进展,收集统设备和财产损失信息,及时向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监督洪涝灾害应急处理、应急抢险、生产恢复工作中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落实;负责编写洪涝灾害报告。
(6)通信保障工作组职责:建立通信系统维护以及信息采集等应急预案,在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动相应通讯保障预案,采取各种手段,建立公司本部、现场指挥部与抢险现场通讯,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负责联系通信相关部门组织抢险受损毁的电力通信设备,保障电力通信网通信顺畅。
(7)后勤保障工作组职责:负责抗灾抢险现场安全保卫及事故现场人员疏散等公共安全技术支持、对外工作协调和警戒工作;负责组织现场救治医疗人员,组织现场紧急救护、伤员救治及转移工作,做好公司系统急救培训指导和传染性疾病预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车辆应急调配、生活后勤保障;负责及时妥善处置发生的各种情况和各类问题,维护企业利益和对外形象;负责财产损失赔偿、保险赔付;负责受灾家属安抚工作;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8)信息发布工作组职责:负责应急情况下防汛抗灾抢修工作汇报材料的编辑、上报工作;负责公司层面新闻发布的组织与实施;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和接待抢险救灾先进事迹的宣传。
(9)善后处理工作组职责:负责理赔工作;全面了解事故后职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地震灾害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气象灾害事件善后工作处理情况。
5.2.7公司所属各相关分部组建的应急指挥部职责
(1)事发地及相关分部职责:接受公司防汛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落实公司防汛应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接受公司应急办公室领导,组织力量积极参加社会应急救援工作,就本单位经营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请求地方政府和公司提供应急援助;组织领导本单位经营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公司报送应急信息,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应急相关情况。
(2)其他相关分部职责:充分做好参与抢修的物资、车辆、备品备件、抢修队伍等各方面的准备,随时待命,听从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配。
6.预防与预警
公司各部门及分部应对本区域内开展洪涝灾害普查,建立必要的洪涝灾害监测点,按照灾害的种类进行风险评估,划定灾害风险区域,促进防灾抗灾的预防和预警工作。
6.1风险监测
6.1.1 公司各分部应设立应急管理专责人,负责监测洪涝灾害收预警信息。
6.1.2 及时收集各类灾害天气、地区或水库流域降雨、主要水库来水的预报。
6.1.3 风险监测的方法和信息收集包括以下渠道:
(1)建立以各分部为基础的洪涝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各分部在洪涝灾害多发期,应密切注意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预报,加强对所属电网设施设备的巡查,掌握灾情。
(2)利用在线监测装置预报监测系统,建立完备的灾害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出现的灾害做到早获得风险数据。
(3)公司应与气象部门、公安、民政、环保、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安全监管、林业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6.1.4风险监测报告
各分部监测、预报有重大洪涝灾害时,向公司防汛抗灾抢修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6.2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6.2.1洪涝灾害预警分级
根据洪涝灾害质、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范围,洪涝灾害与省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分级一致,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6.2.2 洪涝灾害级
预警等级 | 灾害强度 |
特别重大状态(Ⅰ级) | 1.省防指确定为特别重大洪涝灾害的事件; 2.因洪涝灾害直接造成重大及以上电网事故或两个及以上电网减供负荷导致发生一般电网事故; 3.洪涝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省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40%以上,并且造成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洪涝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引起连锁反应,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40%以上; 5.洪涝灾害引起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全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 6.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洪涝灾害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 7.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洪涝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认为是特别重大洪涝灾害的事件。 |
重大状态 (Ⅱ级) | 1.省防指确定为重大洪涝灾害的事件; 2.因洪涝灾害直接造成电网减供负荷导致发生一般电网事故; 3.洪涝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30%以上50%以下; 4.洪涝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引起连锁反应,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30%以下; 5.洪涝灾害引起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50%以下; 6.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洪涝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认为是重大洪涝灾害的事件。 |
较大状态 (Ⅲ级) | 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洪涝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认为是较大洪涝灾害的事件; 2.洪水灾害直接造成任何一个330kV及以上变电站停运或330kV及以上线路断线倒杆; 3.洪水灾害直接造成任何一个大型电力基建工程停工。 |
一般状态 (Ⅳ级) | 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洪涝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认为是一般洪涝灾害的事件; 2.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受到洪水灾害威胁。 |
6.2.3预警发布
(1)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洪涝灾害信息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请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认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公司洪涝灾害预警级别确认后再上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2)洪涝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6.2.4预警行动
(1)Ⅰ级、II级预警行动
发布洪涝灾害Ⅰ级、II级预警信息后,应开展以下工作:
a. 公司应急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b. 做好成立防汛抗灾抢修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准备工作;
c. 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组织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电源、交通运输等准备工作,及时掌握电网运行方式、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和应急信息发布准备;
d. 公司启动应急值班程序,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做好应急信息发布准备;
e. 公司各分部按公司应急预案规定,加强设备巡查和监测、根据需要增加变电站值班人员,及时收集和报送电网设施设备受损、气象、电网运行等信息;
f. 灾害影响地区等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全面转入救灾准备工作。
(2)Ⅲ级、Ⅳ级预警行动
发布洪涝灾害Ⅳ级预警信息后,应开展以下工作:
a. 公司应急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b. 公司做好成立抗灾抢险工作组及办公室的准备工作;
c. 受灾单位启动应急值班,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做好应急信息发布准备;
d. 根据调度命令及时调整电网运行方式、做好异常情况处置;
e. 要求预警地区全面转入救灾准备工作。
6.3 预警结束
根据洪涝灾害态势和处置情况,当气象部门宣布预警解除,省检修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天气状况和电网实际情况做出解除预警的决定,并终止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预警可视为结束。
7.信息报告
7.1报告程序
7.1.1预警期内。相关分部接到当地政府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对Ⅰ/II级气象预警1小时内、Ⅲ/Ⅳ级预警2小时内报告公司防汛抗灾抢修应急办公室和防汛抗灾抢修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按照公司防汛抗灾抢修应急领导小组对灾情与恢复的统计要求,统一归口统计汇总灾情信息,并及时报告综合信息。
7.1.2应急响应期间。应向防汛抗灾抢修应急办公室汇报灾害信息,应急办公室将灾害信息汇总后,提请防汛抗灾抢修应急指挥部进行综合评估和研判,并将评判结果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报告,同时将信息在公司应急办公室备案。
7.2 报告内容
7.2.1预警期内。包括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趋势预测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7.2.2应急响应期间。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7.3 报告要求
7.3.1 公司各分部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信息,必须做到数据源唯一、数据准确、及时;
7.3.2 预警期和Ⅲ级事件响应期间执行每天一次定时报告制度;
7.3.3 Ⅰ级和Ⅱ级事件响应期间执行每天两次定时报告制度;
7.3.4 公司各分部根据公司临时要求,完成相关信息报送;
7.3.5 相关分部启动预警或事件响应,但未达到公司启动预警或事件响应者,由相关分部向公司相应职能部门汇报专业信息,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报综合信息;报送内容及要求按本章相关内容执行;
7.3.6 公司应急办公室向省电力公司及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前,应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按政府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向公司应急办备案;
7.3.7 Ⅳ级事件信息报告可按以上原则参照执行。
7.4 信息披露
7.4.1 预警期内,公司应急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对外信息披露工作;
7.4.2 应急响应期间,防汛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对外洪涝灾害信息披露工作;
7.4.3 对外披露信息主要包括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的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信息;
7.4.4 信息披露工作要做到及时主动、正确引导、严格把关。
8.应急响应
8.1响应分级
按洪涝灾害电网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本公司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响应、分层负责”的原则,将洪涝灾害急响应分为四级:
8.1.1发生特别重大洪涝灾害Ⅰ级,由事发单位的应急工作机构负责做好前期处理,公司应急办公室接报后迅速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预案,经审核后报省电力公司相关部门,并派专业人员前往按上级要求进行指挥处理。
8.1.2发生重大洪涝灾害Ⅱ级,由事发地所在分部的应急工作机构负责做好前期处理,公司应急办公室接报后迅速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预案进行指挥处理。
8.1.3发生较大洪涝灾害Ⅲ级,由事发地所在分部的应急工作机构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公司应急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指导、协调。
8.1.4发生一般暴雨洪洪涝灾害Ⅳ级,由事发地所在分部的应急工作机构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处理完后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公司应急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8.2 响应程序
8.2.1 I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件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2)响应启动:事件分部启动本级洪涝灾害事件响应后,应立即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响应报告或政府部门宣布发生特别重大洪涝灾害信息后立即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确定事件响应等级,宣布启动公司洪涝灾害I级应急响应。
(3)响应行动
a.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召开应急会议,迅速组建公司防汛抗灾抢修应急指挥部及应急办公室,必要时组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确定并派出前线指挥人员。
b. 启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组建前线应急指挥部,监督、指导区公司各单位急处置工作。
c. 抗灾抢修应急办公室启动应急值班,开展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与政府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协助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d. 各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开展相应应急行动。
e. 由公司应急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的要求收集、汇总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信息报告。
8.2.2 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重大事件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2)响应启动:事件分部启动本级洪涝灾害应后,应立即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事发响应报告或政府部门宣布发生特别重大洪涝灾害信息后立即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确定事件响应等级,宣布启动公司洪涝灾害Ⅱ级应急响应。
(3)响应行动
a. 由公司防汛抗灾抢修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指挥工作。
b. 抗灾抢修应急办公室启动应急值班,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公司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开展新闻发布。
c. 各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开展相应应急行动。
d. 由公司应急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的要求收集、汇总并向省公司、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信息报告。
8.2.3 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较大事件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响应启动:事件分部启动本级洪涝灾害应后,应立即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事发响应报告或政府部门宣布发生特别重大洪涝灾害信息后立即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确定事件响应等级,宣布启动公司洪涝灾害Ⅲ级应急响应。
(3)响应行动
a. 由公司防汛抗灾抢修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指挥工作。
b. 事件单位应急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c. 各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开展相应应急行动。
8.2.4 Ⅳ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一般事件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2)响应启动:事件分部启动本级洪涝灾害应后,应立即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事发响应报告或政府部门宣布发生特别重大洪涝灾害信息后立即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确定事件响应等级,宣布启动公司洪涝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3)响应行动
a. 事件分部应急防汛指挥部领导应急指挥工作。
b. 事件分部应急防汛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部汇报。
c. 事件分部各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开展相应应急行动。
8.3应急处置
8.3.1处置原则
针对事件类别和可能发生的次生事件危险性和特点,明确应急处置措施:
(1)先期处置:明确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的即时避险、救治、控制事态发展,隔离危险源等紧急处置措施;
(2)应急处置:根据事件的级别和发展事态,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与社会联动等响应程序;
(3)扩大应急响应:根据事件的升级,及时提高应急响应级别、改变处置策略。
(4)明确各小组行动纲要。
8.3.2先期处置
(1)防汛抗灾抢修应急指挥部召开会议,责成各部门及抗灾抢险工作组布置电网防范灾害前期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根据调度下发的电网运行方式,组织、指挥相关应急力量及时调整电网运行方式,隔离故障区,迅速控制并消除危险源。
(3)主动与政府部门联系沟通,通报信息、完成相关工作。
(4)初步收集受损情况,及时汇总并上报。根据需要在安全区域设置办公地点,及时开展抢修工作。
8.3.3应急处置
(1)Ⅰ级响应处置
洪涝灾害特别重大事件发生后,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a. 防汛抗灾抢修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响应,领导应急指挥和处置工作;
b. 公司各部门按照处置原则和部门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c. 防止发生大面积停电,保证电网安全;
d. 调配应急电源等装备;
e. 组织应急物资供应,动员调集应急抢险队伍,协调应急物资运输畅通;
f. 督促各分部好重要用户的应急供电工作,优先保障各级救灾指挥部、医院、通讯、电气化铁路等关系抢险救援和国计民生的特殊用户的安全供电;
g. 组织开展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h. 组织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i. 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工作;
j. 必要时请求政府部门支援;
k. 事件分部成立本级防汛抗灾抢修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按照本预案处置原则和本单位预案规定开展抗灾抢险、应急救援、抢修恢复,抗灾抢险、应急救援、抢修恢复等工作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组织、技术、安全三大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工作安全;
l. 未受灾单位做好人员、物资、车辆支援准备,接受公司防汛抗灾抢修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开展抗灾抢险、应急救援工作。
(2)Ⅱ级响应处置
洪涝灾害重大事件发生后,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a. 防汛抗灾抢修应急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领导应急指挥和处置工作;
b. 启动应急值班,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开展新闻发布;
c. 各部门按分工监督检查、协调指导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和新闻发布工作;
d. 公司组织成立防汛抗灾抢修现场指挥部和抢修队伍,赶赴现场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e. 开展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公司防汛抗灾抢修应急指挥部汇报;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3)Ⅲ级响应处置
洪涝灾害较大事件发生后,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a. 防汛抗灾抢修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领导应急指挥和处置工作;
b. 事件分部启动应急值班,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省防汛抗灾抢修应急指挥部汇报;
c. 事件分部成立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抢修队伍,赶赴现场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8.4 应急结束
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公司防汛抗灾抢修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事件响应,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发布终止命令:
8.4.1洪涝灾害解除;
8.4.2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可恢复用户已恢复电网供电。
9.后期处置
9.1恢复生产
9.1.1贯彻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对善后处理、恢复重建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快速、有效地消除暴雨洪洪涝灾害成的不利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9.1.2认真开展设备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9.1.3 制定灾后重建的计划与方案报上级有关部门和政府机构,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9.2保险理赔
各分部及时统计设备损失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汇总受损情况,按保险公司相关保险条款理赔。
9.3事件调查
公司组织生产、安监等部门调查收集灾情详细资料,研究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电网灾害事故发展过程,汲取教训,优化和提高建设标准,提出具体抗灾减灾对策、措施及加强电网运行维护的工作建议。对事故调查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进行。
9.4总结及改进
洪涝灾害急结束后,各级应急办公室应对使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处置过程进行全面地总结、评估,找出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予以修订。
10.应急保障
10.1应急队伍
公司按照“平战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队伍体系,规范应急队伍管理,加强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反应快速,持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0.2应急物资与装备
公司建立健全防汛应急物资装备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确保突发事件所需的物资装备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应急处置所需的抢修工器具、通信、交通等各类装备和电力抢险物资。
10.3通信与信息
公司持续完善电力专用和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公用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畅通。
10.4经费
公司设置应急处置专项资金,在年度预算中优先安排,确保应急支出需要。特别紧急情况下,可先予拨款支付,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预算变更或预算追加手续。
10.5其他
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应急交通运输保障、安全保障、治安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后勤保障及其他保障的具体措施。
11.培训和演练
11.1培训
公司各级人员要加强应急理论知识和技能学习,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指挥协调能力。基层单位要将应急专业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11.2 演练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通过演练,不断增强预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性。公司应急办将对基层单位演练工作进行检查。
12. 附则
12.1术语和定义
汛期:根据洪水发生的规律,规定每年防汛抗洪的起止日期。
紧急防汛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特大暴雨:一般指24小时降雨量在200毫米以上的降雨。
强降雨:一般指1小时降雨量在50毫米以上的降雨。
山洪:指山区小流域由降雨引发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
山洪灾害:指山洪暴发给人类社会所带来的危害,包括沟河洪水泛滥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基础设施损坏以及环境资源破坏。
防洪标准:指防洪设施应具备的防洪能力,一般用可防御洪水相应的重现期或出现频率表示,如百年一遇、50年一遇等,反映了洪水出现的几率和防护对象的安全度。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2.2预案备案
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预案评审后报公司备案。
12.3预案修订
本预案应定期修订,每二年至少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公司运维检修部及时组织预案修订工作:
12.3.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12.3.2公司发生重大机构调整;
12.3.3通过演练和实际应急反应取得了启发性经验;
12.3.4电力监督机构或有关政府部门提出修订要求;
12.3.5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提出修订要求。
12.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制定,由运维检修部负责解释。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各分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12.5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3.附件
省检修公司应急信息流程表
编号: 日期:
事件名称 | 等级 | |||
涉及部门 | ||||
涉 及 人 员 及 联 系 方 法 | ||||
事件描述 | ||||
启动条件 | ||||
应急处置过程需要时间 | ||||
处置流程 | ||||
处置要求 | ||||
应急处置结果 | ||||
13.1过程信息
过程信息包括编制、修订过程信息和评审过程信息,过程信息也可以单独装订,在其封页上注明所对应的预案名称、预案编号等信息。
编制、修订信息一旦评审通过将成为受控文件,不能修改和删除,以后修订,修订过程信息在原基础上增加。
13.2附录
附录A:相关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附录B:防汛应急指挥系统图
附录C:防汛应急预警信息发布流程
附录D:防汛应急响应流程图
附录E:防汛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录F:防汛应急信息报告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