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解决民生环境问题取得新进展。出台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共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已按新标准开展监测,并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对外发布监测数据。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积极推进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防治,加强环境执法和应急管理。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255余万人(次),检查企业100余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8779件,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1770件,一批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五是重点流域海域区域污染防治有较大突破。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制定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指标体系,对长江中下游流域规划实施情况组织了考核。优先保护生态良好湖泊,新增试点湖泊19个。国务院批复《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后,督促各地采取综合治理、协同控制、联防联控等措施。
六是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不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农村“以奖促治”增资扩面。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23个省(区、市)纳入连片整治示范范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35亿元,2.6万个村庄、5700多万农村人口受益。印发《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七是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建立。积极配合财政部开展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等试点,探索流域上下游之间、自然保护区内外和不同主体功能区之间生态补偿的有效办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与实施取得较好效果。部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八是核与辐射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政策法制、环保规划、科技监测、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扎实推进,环保能力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创先争优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
周生贤在部署2013年工作时指出,全国环保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保新道路,加快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勇担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实践者。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和《环境保护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安排》,创新活动载体,着力提高效果。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环保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把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环保工作的力量源泉,把学到的理论和方法转化为做好环保工作的智慧和能力。
二要全力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要认真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严格考核各地年度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推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严控污染物新增量。着力抓好减排措施落实,完善部门协同推进减排机制。
三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加快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指导推动首批12个城市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制定不同区域的环境目标、政策和标准,实行分类指导、分区管理。继续强化和完善建设项目环评。从严从紧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支持新兴战略性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进一步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扩大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合理调整项目审批权限,积极配合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四要加强PM2.5监测、信息发布与综合治理。认真总结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工作,确保第一阶段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稳定运行。进一步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联动监测,在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并如实公布。深入推进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推动PM2.5纳入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做好大气污染应急处置工作。首要大气污染物超标不超过15%的城市,力争2015年达标;首要大气污染物超标15%以上、30%以下的城市,力争2020年达标;首要大气污染物超标30%以上的城市,要制定中长期达标计划,力争到2030年全国所有城市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五要深化重点流域污染综合防治。制定《国家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落实《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推动地级以上城市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和中期评估工作,严控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加强主要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
六要加大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全面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尽快启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完成全国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和评价,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监管。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扩大实施范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进一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深化“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全面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
七要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完善核安全监管和核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加快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和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点建设。以运行和在建核电厂为重点,加强各类核设施安全监管。加大放射性废物治理力度,加强输变电、通信和广电类建设项目全过程辐射环境管理。
八要制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和推进办法。要在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九要全面加强保障措施。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研究,全力做好《环境保护法》修改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谋划环保体制改革。组织好世界环境日等重大宣传活动,开展全民环境教育行动。继续推进双边及区域环保合作。
十要抓好廉政转变作风。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环境保护部党组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环保系统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机关政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抓出成效。
会议表彰了“十一五”时期250个全国减排先进集体和250名先进个人。
会议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主持,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吴晓青、周建、李干杰,纪检组长周英,党组成员何捷,总工程师万本太、核安全总工程师徐庆华,以及退下来的老领导出席了会议。
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解放军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环境保护厅(局)长,环境保护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等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