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珠江治理的标尺,涉及广佛两市的珠江广州河段的水质一直备受关注。不久前,省长朱小丹指示,“要对广佛地区水污染源采取定点采样方式再作一次全面排查,制定新的治理规划,实施跨行政区域联合整治”。 昨日,省环保厅公布了《广州、佛山跨界水污染综合整治专项方案(2013~2020年)》,该《方案》作为《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的重要补充,对“今年广州珠江河段稳定达到IV类、到2020年,珠江广州河段丰水期水质达到Ⅲ类”的目标与治水举措进行了细化。
到2015年,珠江广州河段将投入38.16亿元,佛山水道将投入2.3亿元进行生态修复工程。在群众投诉较多、污染较为严重的内河涌方面,广佛两地将投入33.9亿元,整治55条重污染河涌,进行459.9公里的河涌综合整治。
重典整治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与《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中的“一年新进展,三年新突破,八年水更清”对应,《方案》对广州、佛山跨界水污染综合整治给出的总体目标是:2013年前珠江广州河段实现稳定达标,佛山水道水质达到V类,广州珠江河段稳定达到IV类。2015年前水质持续改善,佛山水道基本达到Ⅳ类,珠江广州河段“亲水节”水质达到Ⅲ类。2020年前,佛山—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珠江广州河段丰水期水质达到Ⅲ类,水生态功能得到修复。
对此,《方案》要求,严格环境准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每年公布需要关停或者转型升级企业名录,制订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造纸、纺织印染、制革、电镀、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以及高水耗、高污染、低产出等落后产能的淘汰。依法停批向河流排放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对未实现总量控制目标、环境质量达不到功能区要求、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
记者看到,在《方案》的重点项目中,就包括广州有14家污染企业将明确要关停,涉及电池制造、铅锌冶炼、皮革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行业,年产值达4.7亿元。同时,《方案》也鼓励建立财政激励机制,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重污染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
《方案》要求,2013年底前,依法完成对污染物排放超标超总量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