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仅辽宁省就先后发生了抚顺“5·16”污水缓冲池起火和阜新“7·11”污水处理厂爆炸两起事故。部分中小型污水处理厂管理水平不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弱、安全事故频发等突出问题被暴露出来。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特别是中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态势。排污许可证核发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月底,全国共有污水处理厂10113座,其中1万吨/日规模以下的中小型污水处理厂4873座。污水处理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风险也日益凸显,应引起高度重视。
中小型污水处理厂是治理水污染、改善水环境的重要环境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和公共安全密切相关。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更要确保中小型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
很多中小型污水处理厂存在自动化水平不高、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等问题,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根据污水处理厂实际需求,做好帮扶。一方面,加强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宣讲,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另一方面,组织中小型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到大型污水处理厂参观学习,取长补短。
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不能抓大放小,不能认为出水水质达标就万事大吉,要重视过程监管。无论是前端污水预处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厂界噪声和恶臭管控,还是末端出水在线监测、污泥转运处置,都应严格规范管理,不能有丝毫放松。此外,还应依法从严打击伪造监测数据、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对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违法企业,果断采取按日计罚、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推动中小型污水处理厂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督促中小型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时刻绷紧环境风险防范这根弦,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环境风险防范责任体系。把中小型污水处理厂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作为现场检查的重要内容。重点关注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异常升高等突发情况,及时查清原因,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