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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安全

作者:巨剑锋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30日

        4. 加强日常管理
        4.1  监管的方式手段要改变。一是要主动出击,建立稽查、巡查队伍,无论是在建工程项目还是拆除项目,无论办了手续的项目还是没有办手续的项目,无论是普通区域的工程还是开发区、高教园区的工程都不能忽略,要全盘纳入监管范围;二是要抓住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监管要针对出了问题的企业,出了问题的地区,让有安全问题的企业、工程项目不得安宁;三是要改变单一的运动式检查,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
        4.2  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大力奖励和表彰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企业和个人,严肃查处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公布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息记录。
   4.3  要重视科技进步,积极推广和运用安全适用的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建立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的限制、淘汰和禁止使用制度,经济发达地区要率先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
        4.4  要进一步充实、优化、整合建筑监管资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不该管的事项,交由公民、市场和社会去处理和运作,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方式,将有限的监管资源调整到直接涉及到公众利益的方面,特别是调整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面。
        5. 总结
        目前,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正是考验施工企业和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的时刻。我们必须认真细致地做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把因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为建造和谐社会做贡献。
        5.1  企业高层领导首先要提高警惕,认真履行国家相关安全法规,从企业安全规章制度上下工夫,加大人力、物力、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安全预防措施的投入,同时,经常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队伍素质,增强安全管理能力,另外,对一线施工人员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严格按安全规章制度施工,杜绝习惯性违章和违规施工操作等,做好“安全三宝”等劳动保护措施,从源头严防事故的发生。
        5.2  尤其作为基层一线的安全管理人员更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认真履行神圣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对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教育和指导等安全工作。并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经常巡视监督检查施工现场,采取月检、周检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及专业性检查相结合的手段,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的违章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检查施工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施工方案及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班组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自查自咎,定期检查整改记录,职工安全教育活动记录等,促使安全检查管理形成一条龙的保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5.3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机械及电气焊等特种作业工种等须由有资格证的专业人员操作,尤其对于一些危险性较大的项目施工时,要加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如脚手架工程、现场临时用电以及高空作业中的悬空作业、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平台作业等,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可靠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
        5.4  同时,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施工现场须有齐备的安全消防措施,疏通消防通道,经常检查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普及消防知识,避免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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