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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6月24日

安全生产
  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安全资料的编制、宣传栏的设置要做到:“三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起重设备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费用、检测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费用、消防设施扩电器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等等。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管理、计取、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措施费的计取方式不尽科学
  建设工程工期较长,对于安全文明设施的投入,大多地区并未建立有效的、动态考评机制、专业的考评组织,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使用进行跟踪管理,影响了此项费用计取的科学性。
(二)对措施费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建筑业的特点,决定了安全责任重如泰山。只有加强现场管理,文明规范施工,才能保证工程的安全生产。有的施工单位,尽管在投标报价时足额计取了,安全文明措施费,但施工时并未将该费用专款专用,实际投入甚少,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多发、频发。
(三)措施费的监管力度不够
  在实际工作中,施工时因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由于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职责不够明确,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查处不力等现象仍时有发生,降低了安全文明措施费计价管理的实施效果。
(四)措施费的使用范围不明确
  措施费的组成由临时设施、脚手架等措施项目费,所包括的内容存在交叉,如安全网、踢脚板、安全竹笆、洞口五临边防护、电气防护费与脚手架措施项目费内容,未做区分。由于措施费与临时设施费、一般施工措施费相比,具有不可竞争的本质区别,措施费使用范围的不明确将直接影响措施费的使用、计取、监管。
四、如何强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监管,加强宣传贯彻工作和动态检查,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
(一)施工企业。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是否针对工程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在投标报价时,是否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不可竞争费用进行足额报价;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管理责任,是否明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时设施,是否按标准规范落实到位,费用是否做到专款专用。
(二)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工程标底、预算时,是否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列(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合同中,是否单独列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支付计划、总费用、使用要求等;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企业制定的文明施工措施、安全防护、临时设施的实施方案,及其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签字,是否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理,并确认所发生的费用等。
(四)中介机构。咨询企业编制的工程标底、招标文件中,是否按规定单独列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是否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予以单列,费用取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总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其秩序法制化、制度化建设的不断加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将迅速形成,利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规范、健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管理的办法,使得城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完善、落实到制度上,费用上的保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消除施工现场的任何安全隐患,这对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国家财产具有着重要意义,无疑也对构建杜会表义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安森忠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2010年05期
[2]王宇捷 浅析监理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控制 2011年15期
[3]魏 交 浅议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投入 2009年24期
[4]张洁煜 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管措施浅析 2011年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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