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施工现场内机械设备及高架设施高度应根据所在地区年均雷暴日数来确定防雷装置的设置,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设备需设置避雷针(接闪器),长度为Im - 2m,可采用①20镀锌圆钢,置于架体最顶端。外脚手架或悬挑脚手架可利用建筑物均压环或防雷引下线进行多处等电位联结。
2.1.3接地连接宜采用-25×4镀锌扁钢或BVR16mm2双色线或编织铜线进行连接,确保其机械强度及连接可靠性。
2.2配电箱电器按规定配置及接线
2.2.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根据现场需要,也可做到“多级配电、三级保护”,因大多施工现场末级箱数量不足、违章接线普遍存在,建议二级箱内亦设漏电保护器,切实做到安全用电。
2.2.2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电源隔离总开关,置于电源进线端,不能用空气开关或漏电保护器作隔离开关,必须选用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四极开关,单相回路应采用两极开关。
2.2.3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还应注意开关箱内负荷隔离开关与漏电保护器的匹配问题。
2.2.4配电箱内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保证端子数与进出线数保持一致。
2.2.5箱内配线线径要与相应开关的负荷匹配。
2.2.6工地常用的起重机、卷扬机等用电设备常紧急停车,因此必须在设备配电箱中设紧急开关以迅速及时地断开电源。
2.2.7因工地用电设备的多样性要求,可适当放宽相应开关和保护电器的选择容量,以适应各种用电设备的需求。
2.2.8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O.ls,选用0.2s为最佳,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不应大于30mA.s。
2.3控制好临时用电线缆的安装与敷设
2.3.1室外电缆线路应采用具有保护性能的带护套电缆,埋地、架空或穿管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沿瓷瓶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禁止将电源线直接绑在钢管等金属物上。
2.3.2电缆垂直敷设上下楼层不得与外脚手架相连,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空洞等。
2.3.3电缆线尽量短且无接头。如一定要有,则须采取防止接头拉伸的加固措施,避免线路端子接头受力。
2.3.4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如因受现场等原因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时,必须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做好接地等防护措施,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牌。
2.3.5电缆芯线数应根据负荷及其控制电器的相数和线数确定:三相四线时,应选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应选用四芯电缆;三相用电设备中配置有单相用电器具时,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二线时,应选用三芯电缆。
3.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现场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实施,禁止凭经验减小线缆线径,违章、违规操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进度情况,可按桩基施工、地下室施工、主体施工、装饰装修分阶段施工,等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会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及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综上所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认真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2】的有关规定,严密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用电安全。
参考文献:[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中国计划出版社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范》dl5009.1-2002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通病及安全监督.王强.2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