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环境保护的对策分析
1972年,在斯德歌尔摩召开的人类环境会议,开启了世界各国共同保护环境的征程。在30多年的发展进程中,人们逐步认识到要实施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要采取各种措施,坚持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1、加快产业结构优化。不同产业的污染强度不同,带来环境后果也不同。在相同的经济规模下,第二产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最大,第三产业最低。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如果产业结构能成功地实现由资源消耗型、污染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和清洁产业转换,污染物的总排放量有可能保持稳定下降。所以在经济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降低污染物总量,就必须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产业结构内部优化;大力发展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和发展生态工业,形成产业互补生态链。大量事实证明,如果能最大限度地把资源、能源转化为产品,减少排污,将会从根本上控制和解决环境污染。
2、提高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首先要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要让公众了解自身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检举权和监督权,以便充分行使这些权利。其次要提高环境信息的透明度。加强环境信息的发布及时公开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行为,这是公众了解和监督环保工作的必要条件。如江阴市从2002年开始实行的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制度;张家港市的乡镇政府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制度。通过环境信息公开化,让企业、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此外,要注重发挥环保社团和民间组织的作用,积极发挥他们宣传环保、实施环保的职能。
3、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不能顾此失彼。在运用环境管理手段时,不能只偏重于传统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更应该将其与法律手段、信息化手段、科技手段等综合使用,充分发挥各种手段的优势,以达到最佳环境管理效果。 要认真学习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重点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环保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环保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以促进产业结构、区域结构的优化。
4、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从目前来看,环保系统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双重领导体制,在短期内不会改变。为此我们必须注重环保队伍自身建设,重点加强环保业务和技能培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高战斗力。在新形势下,原有的环境监管体制已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创新一种全新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要细化环保职能,充分发挥监管与服务职责,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环保监督管理体系和管理网络,探索在经济发达地区的村、重点企业中建立环保办公室,配备环保专职人员。
5、推进农村“三集中”。针对乡镇面源污染问题,可通过开展农村“三集中”工程,即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居住向集镇(社区)集中,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为此,要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通过环境综合整治,为群众提供一个清洁优美的环境。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要按照“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要求,以“三集中”为工作目标,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美化城镇环境,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尤其是环境规划,要从本质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生态良好的农村新面貌。
6、建立环保投融资体系。环保投资的增长对促进环境治理、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但按照传统的以政府为投资主体的模式,很难满足新时期环保工作的需要,应该转变思路,在政府、企业、公众之间重新划分环境保护事权,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具体可从三方面入手。一是政府要为多个投资主体的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要放开市场,敞开城门。向外资、内资、团体、个人全方位开放,让公益事业大家来办。三是要鼓励竞争。让多种经济成分,多个市场主体进入市场,提高环保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形成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市场筹资为手段,群众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