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在各不同阶段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以保证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本文将从评价依据、评价流程、评价内容、工程分析、评价方法、对策措施等方面对职业病危害评价进行分析。
一、评价依据
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各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虽然安全和卫生法规、标准和规范各有自己的法规体系,但在职业病危害评价中有一些相同的法规、标准作为依据,例如《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l2801-91)、《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工业企业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等等。
二、评价的流程
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流程是:
1.收集各种与评价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适用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企业提供的各类安全卫生技术、管理文件资料、运行记录,以及现场的安全卫生状况等。
2.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及企业的评价要求和评价目的,制定相应的评价计划或评价方案,以指导评价工作按时有序地开展。
3.在获得充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工程分析,对物料、工艺过程、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并明确其存在的部位或环节。
4.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划分评价单元或确定重点评价因子,并选择评价方法。
5.利用选定的各种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或综合评价,以明确危险、有害因素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
6.结合现场或类比现场实际情况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职业安全卫生的考虑,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企业的安全卫生管理、工程技术措施等进行评价。
7.针对辨识、评价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各种合理可行的安全、卫生对策措施,包括管理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
8.做出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结论。
9.在评价过程中要对评价报告进行反复的审核、修改、完善工作,确保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的质量。
三、评价内容
由于企业危险、有害因素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差异,职业病危害评价侧重对作业环境中可能影响企业职工身体健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重点在于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
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在部分评价内容方面有一定的交叉,比如在厂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方面,都要求: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考虑不同地质条件和水文条件对厂址的影响;考虑当地气象条件(如风向因素)的影响;新建厂选址应满足有关国家标准中关十防火距离及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包括企业与外部的居民区、周边企业等的防护距离,企业内郜车间、设备装置、办公区、生活区等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等。
四、工程分析
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都需要通过工程分析来识别分析生产过程及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或职业病危害因素。两种评价都将从原辅物料、中间产品及产品、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安全卫生投入等方面进行工程分析,但工程分析的侧重点由于评价内容不同而存在差异。
如对原辅物料、中间产品及产品的工程分析,安全评价关注其易燃易爆性、活性、毒性及腐蚀性,而职业病危害评价关注的是其毒性和腐蚀性。
对生产工艺和设备设施的工程分析,安全评价分析其工程技术、工艺过程中各项参数(如温度、压力、速度、流量、材质等)可能导致的设备故障,入、物、环境和管理方面的缺陷可能导致的泄漏、火灾、爆炸和各种人身伤害事故;而职业病危害评价则分析有工人操作的工艺过程或设备设施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挥发、溢出或意外泄漏及噪声等危害因素对工人健康的影响。
此外,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更准确地掌握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职业病危害评价还需要对卫生用室和辅助用室、工时制度等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