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26-5 架设在绝缘支持件上的绝缘导线的最小截面(mm2)
支持件间距L | 导线类型 | 导线截面 | |
室内 | 室外 | ||
L≤2m | 铜线 | 1.0 | 1.5 |
铝线 | 2.5 | 2.5 | |
2m<L≤6m | 铜线 | 4 | |
铝线 | 6 | ||
*****6m<L≤16m | 铜线 | 6 | |
铝线 | 10 |
查证时,该条款的三项内容应同时查证,导线的最小截面必须符合该系统控制的负荷总容量的要求。
3.1.3 线路保护装置齐全可靠。这一条款主要包括异常情况下的自动保护装置和免受外界因素影响的保护装置两部分。
1) 装有能满足线路通、断能力的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等。保护电器应装设在操作维护方便,不易受机械损伤。不靠近可燃物的地方,并应采用避免保护电器运行时意外损坏对周围人员造成伤害的措施。
2) 线路穿墙、楼板或埋投时均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设施。
3.1.4 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良好的绝缘和屏护不仅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而且能保证人们不致接触带电部分,是防止触电事故的最基本的安全措施。查证时要查看线路是否有机械损伤,绝缘破损,电缆有无渗漏油,易触电的裸导体是否有屏护或其他保护措施,有无过热现象。绝缘破损应以绝缘层破裂导体裸露或绝缘层脱落实为不合格,线路过热以绝缘因受热脆化变质或漆色变质为不合格。
3. 1. 5 电杆直立、拉线、瓷瓶及金属构架等符合安全要求。
1) 电杆表面光洁平整,无露筋、裂缝等缺陷,立杆基础牢固,电杆倾斜不应使杆梢位移大于半个杆梢,终端杆向拉线倾斜不应使杆梢位移大于一个杆梢。
2) 拉线与电杆夹角不应小于30度,应与线路方向对正;混凝土电杆拉线从导线之间穿过时,应设拉线绝缘子。
3) 横担应平整,直线杆单横担应在受电侧,转角杆及终端杆单横担应在拉线侧。
4) 瓷件及绝缘套、垫完整无裂纹,金属件固定牢固。
3. 1。6 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
1) 相序排列:上下布线交流A、O、B、C或直流正、负极由上向下;水平布线交流A、O、B、或直流正、负由内向外(面对负荷交流A、O、B、C或直流正、负极由左向右)。
2) 线路相色:
交流:A相—黄色,O相—黑色,B相—绿色,C相—红色;
直流:正极—赭色;负极—兰色。
3) 地下线路应有清晰的坐标或标志及施工图。
3.1.7 线路排列整齐,无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