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工业炉窑”的检查评价方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16日

     2 适用范围 

    本项目适用于除熔炼炉及锅炉之外的加热炉、窑、烘箱等设备。

     3 查证方法 

    3.1 炉门升降机构必须完好,钢丝绳断丝不准超过规定值。重锤配置适当,外露传动部分应设防护罩。

    如果是水冷却的炉门,还要保证管道畅通,冬季管路不冰冻。炉门要有限位装置,进出炉时,要有切断电源的联锁装置,钢丝绳在节距内断丝数不得超过10%,平衡炉门的重锤悬挂应可靠。要求外露传动部分的防护装置应保持正确的安装位置,结构合理。

    3.2 炉车钢丝绳滑轮应完整无损。

    炉窑上所有滑轮、链轮结构完好,无缺损,转动灵活。

    3.3 炉体的炉墙、炉衬应严密,无泄漏。

    要求耐火材料经受热、腐蚀、磨擦和化学浸蚀,炉体的炉墙要保持完整,不得有缺损;耐火材料及其制品连接的缝隙不得漏气;同时要求炉窑的整体性必须坚固。

    3.4 气阀应能按照操作要求使开关停在任一位置上,特别是在火焰熄灭时能迅速切断燃料供给。气阀要求无松动和泄漏现象,保持其整体性和可靠性。

    3.5 油管、风管及加热管应无裂纹、无泄漏现象。各种不同用途的管道都要保持无泄漏、无裂纹、畅通,油嘴应畅通,油温、油(风)压应保持正常。

    3.6 炉门巡回冷却水,必须畅通并在门安装排气管。

    3.7 测温仪表、仪器应灵敏可靠,PE可靠。要求仪器、仪表反应灵敏、指示正确,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3.8 氨气瓶严禁靠近热源、电源或在强日光下曝晒。保持通风良好,且布置在人员活动地点的下风侧。

     4 计分方法 

    本项目分值为12分。按No.221检查表查证。累加计分。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