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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将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情况纳入考核

作者:中新网  来源:中新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1月12日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日前通报了关于2011年9月底以来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情况。通报要求,要将信息网上公开特别是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情况,作为对安全评价机构工作质量评估、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通报指出,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推动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在政府网站公布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网址并做相应链接,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实际,借鉴部分地区的好经验和好做法,采取专项检查、考核、通报等形式,切实担负起对安全评价机构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责。

  通报要求,要将信息网上公开特别是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情况,作为对安全评价机构工作质量评估、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现安全评价机构未按要求公开相关内容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视情况分别依法给予警告、限期整顿、暂停或降低资质等处罚,确保网上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有序进行。

  通报称,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构建诚信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各地区要围绕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机构诚信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内容制定指导性意见,引导、督促安全评价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规范从业行为,提高评价报告质量,不断增强专业服务能力,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通报强调,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从2012年开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每年组织两次专项检查,对各地区实施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对执行较好的地区和评价机构进行通报表扬,对执行不好的地区和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对不按规定推行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或者工作开展不实、敷衍应付的安全评价机构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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