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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安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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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0 更新日期:2013年04月04日

3. 人员进场后,必须将进场人员名单等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身份证号)造册上报项目安全部门,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其发放劳动报酬时必须实人实名签字。
4. 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5. 作业时严格按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作业,正确使用“三宝”,穿戴好自身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自觉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在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6. 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话等安全活动工作,并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队)内部人员安全管理。
7. 班组(队)自备的各类施工机具,应确保安全可靠有效。
8. 严格按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规定要求作业,接到项目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9. 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确认安全,方可作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10. 严格用工管理,严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身体有缺陷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11. 教育好本班组(队)人员,不得有违法治安行为发生。
12. 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范、标准规定防护到位。
13.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4.项目下发的事故隐患通知未落实,隐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员劝阻不理,将严厉处罚,
15.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安抚受害者家属。
16.严禁超合同承接施工任务。
1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此安全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总包负责人; 项目部(章)
时 间:
劳务分包负责人: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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